国泰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深圳市富恒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的
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北京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
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等的规定,国泰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保荐机构”)作为深圳市富恒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富恒新材”、
“公
司”)的保荐机构,负责富恒新材的持续督导工作,并出具 2026 年半年度持续督
导跟踪报告。
一、持续督导工作概述
项目 工作内容
件。
部控制制度。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
简称“中审众环” )对公司 2025 年度内部控制报告进行了审计,
则制度情况 。2026 年 4 月,富恒新材披露了《关于
审字(2026)0300158 号)
股票可能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的风险提示公告》。2026 年 5 月
至 7 月,公司按照规定披露了《内部控制整改进展暨股票可能
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的风险提示公告》。
年就富恒新材募集资金存放和使用情况进行了一次现场核查。
恒新材及其业务,通过日常沟通、定期或不定期回访、查阅资
料等方式,关注公司日常经营、证券交易和媒体报道等情况,
督促公司履行相应信息披露义务。
集资金存放和使用情况进行了一次现场核查。由于富恒新材上
一年度信息披露工作评价结果为 C,保荐机构每半年对富恒新
材进行了一次定期现场核查。
核查意见,均为富恒新材实际控制人为公司获取银行授信提供
发表了 1 次核查意见,涉及公司 2025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管
理与实际使用情况。此外,保荐机构按照相关要求,向北京证
项目 工作内容
券交易所提交了富恒新材 2025 年度持续督导跟踪报告、2025
年度持续督导工作现场检查报告、富恒新材持续督导专项培训
情况报告。
工作,并督促公司对发现的问题及时进行整改。保荐机构按照
规定对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等相关人员进行了专项培训。
二、发现的问题及采取的措施
事项 发现的问题 采取的措施
监督管理委员会深圳监管局(以下简称“深
圳证监局”)下发的《行政监管措施决定书》
(〔2026〕45 号)(以下简称“《决定书》”) ,
具体内容如下:
“经查,你公司 2024 年及以前年度部分收
入、应收账款、成本及存货等数据不准确,
导致相关年度定期报告财务信息披露不准
确,违反了《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
(证监会令第 182 号,下同)第三条第一款 1、保荐机构督促公司对相关
的规定。此外,你公司还存在股东大会记录、 事项进行自查整改,进行前
部分董事会及监事会会议通知的发出、业务 期会计差错更正,并按照要
单据盖章审批及合同台账管理不规范等情 求及时披露相关公告;
形。 2、保荐机构督促公司相关人
根据《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第五十 员提高合规意识,重视信息
二条和《上市公司现场检查规则(2025 年修 披露及内部控制工作;
订) 》第二十一条的规定,我局决定对你公司 3、保荐机构对公司控股股
采取责令改正的监管措施。 ” 东、实际控制人及公司董事、
深圳证监局对公司采取责令改正措施的决定 行了专项培训,重点强调了
的整改报告》 。2026 年 4 月,富恒新材披露 上 市公司规 范运作 的重要
了《前期会计差错更正及定期报告更正公告》 性,以及违规行为对公司、
及更正后的 2023 年年度报告及摘要、2024 相关责任人产生的影响。
年年度报告及摘要、2024 年半年度报告及摘
要、2025 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2025 年三季
度报告。
京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决定书(【2026】16
号) ,富恒新材存在前期会计差错更正及定期
报告更正事项,相关定期报告财务数据披露
不准确。此外,富恒新材还存在股东大会记
录、部分董事会及监事会会议通知的发出、
事项 发现的问题 采取的措施
业务单据盖章审批及合同台账管理不规范等
情形。鉴于上述违规事实及情节,富恒新材、
董事长、总经理姚秀珠、财务负责人赖春娟
受到公开谴责的纪律处分,董事会秘书高曼
受到通报批评的纪律处分,并记入证券期货
市场诚信档案。
如“1、信息披露”所述,富恒新材收到的深
圳证监局《决定书》中提到公司存在内部控
制不规范的情形。中审众环对富恒新材 2025
年度内部控制报告进行了审计,并于 2026 年 保荐机构提示公司应重视内
。2026 年 4 月,富
环审字(2026)0300158 号) 对已发现的内控缺陷及时进
和执行
恒新材披露了《关于股票可能被实施退市风 行整改,确保内控制度得到
险警示的风险提示公告》 。2026 年 5 月至 7 有效执行。
月,富恒新材按照规定披露了《内部控制整
改进展暨股票可能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的风
险提示公告》 。
局下发的《决定书》,《决定书》中指出,公 现的问题及时进行整改;
司存在股东大会记录、部分董事会及监事会 2、保荐机构督促公司按照规
会议通知的发出不规范等情形。 定时间及时提交整改报告。
保荐机构督促公司采取措施
性能改性塑料智造基地项目(一期)”未达到
预计效益,导致项目实施存在无法实现预期
目运营效率。
效益的风险。
证券服务机构配合保荐 无 不适用
工作情况方面
了审计,于 2026 年 4 月出具了保留意见的审 改,采取有效措施尽快消除
计报告(众环审字(2026)0300157 号) 。 保留意见所涉事项;同时加
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为 控制偿债风险,降低该事项
-3,322.05 万元,
较上年同期减少 25.47%。2026 对公司日常经营的影响。
年上半年,富恒新材毛利率为 1.69%,较上 针对 2026 年半年度现场检
年同期进一步下降。2026 年 6 月 30 日,富 查发现的事项,保荐机构已
事项 发现的问题 采取的措施
恒新材资产负债率(合并报表层面)为 要求公司进行整改。
富恒新材存在部分期初资金拆借余额未签订
合同、部分资金拆借合同仅加盖财务章、收
到部分单位款项后短期内退回等情形。
三、公司及股东承诺履行情况
未履行承诺的原因
公司及股东承诺事项 是否履行承诺
及解决措施
四、其他事项
(一)公司面临的重大风险事项
万元,占 2026 年上半年营业收入的比例为 250.06%。2026 年 6 月末,公司账龄
一年以上的应收账款占应收账款余额的比例为 55.52%。如果公司不能持续有效
控制应收账款及票据余额,或者客户经营状况发生重大不利变化,不能及时收回
账款,将使公司面临一定的坏账风险,并对公司经营业绩造成不利影响。
年 6 月末,公司存货账面价值为 22,251.10 万元,占资产总额的比例为 22.03%。
如果公司下游市场需求下降或产业政策调整,原材料价格波动,导致原材料、库
存商品等市场价格下降,公司将面临存货减值风险。
公司主要原材料包括合成树脂及各类辅料助剂等,原材料价格主要受市场供
求关系和上下游行业景气度的影响。报告期内,公司直接材料成本占主营业务成
本的比例较高,原材料价格变动将对公司产品成本构成重大影响。如果上游材料
价格持续上涨或者与主要供应商的合作发生不利变化,而公司未能及时采取有效
措施,公司将面临原材料价格上升而引发的盈利水平下降的风险。
我国改性塑料行业规模巨大,但整体较为分散,产业集中度不高。受下游应
用领域广泛、用户群体数量多、需求多样、市场分散等因素的影响,加之我国改
性塑料产业起步较晚,伴随着国内改性塑料需求的不断上涨,市场参与者不断增
多,行业竞争日趋激烈。若公司不能顺应市场需求和客户对产品性能要求的变化,
不能在产品定位、技术创新、成本控制等方面保持持续的竞争优势,公司将面临
市场竞争加剧、丧失竞争优势的风险。
如果公司未来不能保持技术优势,或者出现成本控制能力下降、原材料价格大幅
上升、国内外行业政策发生不利变化、市场竞争进一步加剧等不利情形,公司毛
利率、经营业绩将面临下降风险。
为-10,458.21 万元。2026 年上半年,富恒新材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
性损益后的净利润为-3,322.05 万元,较上年同期减少 25.47%。未来若出现下游
行业景气度下降、原材料价格不利波动、下游市场需求减少、行业竞争加剧、产
品价格大幅下降、人员成本上升等情形,公司将存在业绩持续亏损的风险。
动负债、长期借款余额合计 52,571.06 万元,应付票据余额 6,064.00 万元,上述
余额合计占资产总额的比例为 58.06%。2026 年 6 月末,富恒新材未分配利润为
-5,489.59 万元,未弥补亏损超过股本总额的三分之一。如果公司不能持续有效改
善经营业绩,提高营运水平,及时收回应收账款,或与贷款银行的合作发生不利
变动,将面临流动性及偿债风险。
期)”未达到预计效益。2026 年上半年,富恒新材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
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为-3,322.05 万元,持续亏损。若公司不能及时改善业绩,
提高募投项目运营效率,公司将存在募投项目不能达到预期效益的风险。
姚秀珠、郑庆良夫妇为公司实际控制人,合计控制公司 46.11%股份的表决
权。鉴于公司存在的股份集中状况,公司实际控制人或将通过其于公司的控股地
位对公司施加较大的影响。若实际控制人姚秀珠、郑庆良夫妇利用其在公司的股
权优势及控制权优势对公司的经营决策、人事、财务等进行不当控制,可能损害
公司和其他少数权益股东利益,公司存在因股权集中及实际控制人不当控制带来
的控制风险。
中审众环对富恒新材 2025 年度内部控制报告进行了审计,并于 2026 年 4
月出具了否定意见的内部控制审计报告(众环审字(2026)0300158 号)。如果公司
的内部控制水平不能随着业务发展和最新监管规则的要求而持续完善,则会因内
部控制风险给公司经营带来不利影响。
中审众环对公司 2025 年度财务报告进行了审计,于 2026 年 4 月出具了保留
意见的审计报告(众环审字(2026)0300157 号)。中审众环形成保留意见的基础系
“存货、营业成本及跌价计提事项”和“应收账款及坏账计提事项”,具体内容
详见公司于 2026 年 4 月披露的《深圳市富恒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审计报告》。若
公司不能采取有效措施,尽快消除上述所涉及事项的不良影响,将对公司发展产
生重大不利影响。
中审众环对富恒新材 2025 年度内部控制报告进行了审计,并于 2026 年 4
月出具了否定意见的内部控制审计报告(众环审字(2026)0300158 号)。该事项触
及《北京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10.4.2 条“(六)首个会计年度财务报告内
部控制被出具无法表示意见或否定意见的审计报告,或者未按照规定披露财务报
告内部控制审计报告”应当立即披露股票可能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的风险提示公
告情形。保荐机构提请投资者密切关注上述事项进展及相关风险,谨慎开展投资
活动。
作为国家高新技术企业,高素质的管理和技术人才对公司的发展至关重要。
随着公司业务发展,公司持续引进优秀的专业人才的同时,也需要防范由于行业
竞争日益加剧导致的人才流失。此外,深圳证监局下发的《决定书》指出:公司
应加强财务核算基础,增强财务人员的专业胜任能力,提升会计核算水平,确保
会计核算的规范性,从源头保证财务报告信息质量。
如果公司无法吸引、培养及挽留足够数量的管理、技术、财务等专业人才,
公司的经营管理、内部控制、信息披露等可能受到不利影响。
(二)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高管股份质押冻结情况
经核查,截至 2026 年 6 月末,富恒新材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长、
总经理姚秀珠质押 13,500,000 股股份,占富恒新材总股本的 9.5781%。除上述情
形外,截至 2026 年 6 月末,富恒新材未发生其他董事、高管股份质押冻结的事
项。
(三)交易所或保荐机构认为应当发表意见的其他事项
无。
五、其他说明
本报告不构成对富恒新材的任何投资建议,本报告引用的富恒新材 2026 年
半年度财务数据未经审计,保荐机构提醒投资者认真阅读富恒新材 2026 年半年
度报告等信息披露文件。
(以下无正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