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源资产评估有限公司
关于
创远信科(上海)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落实北京证券交易
所并购重组委员会审议会议意见的函的回复
之核查意见
天源资产评估有限公司
二○二六年八月
天源资产评估有限公司关于创远信科(上海)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落实北京证券交易所并购重组委员会审议会议意见的函的回复之核查意见
天源资产评估有限公司
关于
创远信科(上海)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落实北京证券交
易所并购重组委员会审议会议意见的函的回复
之核查意见
北京证券交易所:
根据贵所于 2026 年 6 月 18 日下发的《关于落实并购重组委员会审议会议意
见的函》(以下简称“落实意见函”)的相关要求,天源资产评估有限公司(以
下简称“天源评估”)作为本次交易的资产评估机构,已会同上市公司与各中介
机构,就贵所反馈意见要求评估师核查的内容进行了认真分析和核查,现就相关
问题作出书面回复如下。
问题二
请上市公司、独立财务顾问、会计师、律师、资产评估师对照《上市公司
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 56
号—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
《北京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
等规定,如存在涉及重组条件、信息披露要求以及影响投资者判断决策的其他
重要事项,请予以补充说明。
回复:
经对照《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
内容与格式准则第 56 号—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北京证券
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规定,标的公司不存在重组条件、信息披露要求以及影
响投资者判断决策、需要补充说明的其他重要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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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源资产评估有限公司关于创远信科(上海)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落实北京证券交易所并购重组委员会审议会议意见的函的回复之核查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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份有限公司落实北京证券交易所并购重组委员会审议会议意见的函的回复之核
查意见》之盖章页)
资产评估机构负责人:
钱幽燕
签字资产评估师:
刘小明 黄 伟
天源资产评估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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