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泰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杭州博拓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的核查意见
国泰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泰海通”或“保荐机构”)作为
杭州博拓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博拓生物”或“公司”)首次公开
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的保荐机构,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
规则》《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
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对博拓生物使
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事项进行了审慎核查,核查情况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于 2021 年 7 月 27
日出具的《关于同意杭州博拓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
批复》(证监许可〔2021〕2497 号),公司获准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
万 元 , 扣 除 发 行 费 用 9,196.41 万 元 ( 不 含 增 值 税 ) 后 , 募 集 资 金 净 额 为
审验,并于 2021 年 9 月 3 日出具了《验资报告》(中汇会验[2021]6815 号)。公
司依照规定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并与保荐机构、募集资金专户监管银
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1 年 9 月 7 日在上海
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ee.com.cn)披露的《博拓生物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科创
板上市公告书》。
二、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根据《杭州博拓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
招股说明书》、《杭州博拓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调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拟
投入募集资金金额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52)、《杭州博拓生物科技股份有
限公司关于首次公开发行股票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将部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
充流动资金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20)、《杭州博拓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部分募投项目终止并将剩余募集资金投入新项目、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及继
续存放在募集资金专户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30),截至 2026 年 6 月 30
日,公司调整后的募投项目基本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募集资金承诺投资 调整后拟使用募集
序号 项目名称 项目情况
总额 资金金额
年产 4 亿人份医疗器械
升级建设项目
体外诊断研发中心建设
项目
体外诊断产品生产线智
能化改造建设项目
微流控荧光检测平台项
目
合计 89,144.73 58,571.81 -
公司募投项目及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具体详见公司于 2026 年 8 月 29 日在上
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杭州博拓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
司 2026 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根据公司募集资
金的使用计划,公司部分募集资金存在暂时闲置的情形。
三、本次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情况
(一)投资目的
为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在不影响公司募投项目建设实施、募集资金使
用计划和保证募集资金安全的情况下,公司将合理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
现金管理,本着股东利益最大化的原则,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益、增加股东回
报。
(二)投资金额
在保证不影响公司募集资金投资计划正常进行的前提下,公司拟使用最高
不超过人民币 35,000.00 万元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使用期限不超
过 12 个月。在前述额度及期限范围内,资金可以循环滚动使用。
(三)投资方式
公司将按照相关规定严格控制风险,拟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最高不超过
人民币 35,000 万元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用于购买投资安全性高、
流动性好、具有合法经营资格的金融机构销售的满足保本要求的理财产品或存
款类产品(包括但不限于协定性存款、结构性存款、定期存款、通知存款、大
额存单等)。投资产品不得用于质押,不用于以证券投资为目的的投资行为。使
用期限不超过 12 个月。在前述额度及期限范围内,资金可以循环滚动使用。
公司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所获得的收益将优先用于补足募
投项目投资金额不足部分以及公司日常经营所需的流动资金,并严格按照中国
证监会及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募集资金监管措施的要求进行管理和使用,现金
管理到期后将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
(四)投资期限
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12 个月内有效。
(五)实施方式
公司董事会授权董事长在上述额度及决议有效期内行使投资决策权及签署
相关文件等事宜,具体事项由公司财务部负责组织实施。
四、对公司日常经营的影响
公司本次计划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是在符合国家法律
法规,确保公司募投项目所需资金和保证募集资金安全的前提下进行的,不会
影响公司日常资金正常周转需要和募投项目的正常运转,亦不会影响公司主营
业务的正常发展。同时,对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适时进行现金管理,可以提高
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增加公司现金资产收益,为公司股东谋取更多的投资回报。
五、投资风险分析及风控措施
(一)投资风险
尽管公司拟投资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期限不超过 12 个月(含)的投资产
品,但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影响较大,公司将根据经济形势以及金融市场的变
化适时适量介入,但不排除该项投资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
(二)风险控制措施
期限等,确保不影响公司日常经营活动的正常进行;
项目进展情况,一旦发现或判断有不利因素,将及时采取措施,控制投资风险;
地预计各项投资可能的风险与收益,向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定期报告;
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以及公司制定的《募集资金
管理制度》等有关规定办理相关现金管理业务。
六、相关审批程序
公司于 2026 年 8 月 21 日、2026 年 8 月 27 日分别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审计
委员会第八次会议、第四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暂
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
划正常进行的前提下,使用不超过人民币 35,000 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
管理。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12 个月内有效,上述额度内的资金可在投资期
限内循环滚动使用。该议案无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七、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博拓生物本次计划使用不超过人民币 35,000 万元
的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履行了必要的程序。该事项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市
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
相关规定,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使用用途的情形,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
划的正常进行,并且能够提高资金使用效率,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
综上,保荐机构对本次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事项无异议。
(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为《国泰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杭州博拓生物科技股
份有限公司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核查意见》之签字盖章
页)
保荐代表人:
沈强 戴祺
国泰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