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固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核查意见
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信建投”或“保荐人”)作为固高
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固高科技”或“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
的保荐人,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
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
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对固高科技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
金管理的事项进行了审慎核查,具体情况如下:
固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固高科技”)于 2026 年 8 月 27
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
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 16,000 万元(含)闲置募
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上述额度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12 个月内有效,在前
述额度和期限范围内,可循环滚动使用。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固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
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3]1063 号)同意注册,并经深圳证券交易
所同意,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4,001.00 万股,发行价格为
集资金净额为 434,017,341.20 元。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经大华会计师事务所
(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于 2023 年 8 月 8 日出具了《验资报告》(大华验字
[2023]000469 号)。
由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需要一定周期,根据公司募集资金的使用计划,
公司的部分募集资金存在暂时闲置的情形。在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和
公司正常经营的前提下,公司将合理利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提高募
集资金使用效率。公司已对募集资金进行专户存储管理,公司及全资子公司与
存放募集资金的商业银行、保荐机构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基本情况
根据《固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招股说明
书》,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募集资金扣除发行费用后净额将投资于以下项
目:
单位:万元
拟投入募集 截至 2026 年 6
序 拟投入募集
项目名称 项目总投资 资金(调整 月 30 日累计投
号 资金
后) 入募集资金金额
运动控制系统产业化
级项目
运动控制核心技术科
研创新项目
合计 45,000.00 45,000.00 43,401.73 26,666.64
三、前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基本情况
公司于 2025 年 8 月 27 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
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
案》,同意公司在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正常实施的前提下,使用不超过人
民币 2 亿元的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在上述额度范围内资金可以循环滚
动使用,使用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 12 个月。在前述授权期
限内,公司对授权范围内的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未超过授权额度。
四、本次继续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情况
(一)管理目的
募集资金需根据项目建设的实际需求进行逐步投入,为提高募集资金使用
效率,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项目建设和募集资金使用的情况下,合理利用闲
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增加资金收益,可
以更好地实现募集资金的保值及增值,保障公司股东的利益。
(二)投资额度及有效期
根据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进度,以及公司当前的资金使用状况并考虑保
持充足的流动性,公司拟使用额度不超过人民币 1.60 亿元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
金管理,额度有效期限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 12 个月。在前述额
度及决议有效期内,可循环滚动使用。
(三)投资产品品种
公司拟投资的现金管理产品品种为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满足保本要求的
不超过 12 个月的理财产品(含产品期限超过 12 个月,但购买时明确剩余期限
不足 12 个月的产品)。相关产品品种不涉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
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中规定的证券投资与衍生品交易
等高风险投资。上述现金管理产品不得用于质押,产品专用结算账户不得存放
非募集资金或用作其他用途,不得用于以证券投资为目的的投资行为。开立或
注销产品专用结算账户的,公司将及时报送深圳证券交易所备案并公告。
(四)实施方式
董事会授权公司董事长或董事长授权人员在上述额度范围内行使投资决策
权并签署相关合同文件,具体事项由公司财务部负责组织实施。该授权自公司
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 12 个月内有效。
(五)关联关系说明
公司拟向不存在关联关系的金融机构购买产品,本次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
金进行现金管理不会构成关联交易。
(六)信息披露
公司将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
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上市公司募集资
金监管规则》等相关要求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五、风险分析与控制措施
(一)投资风险分析
要求的不超过 12 个月的理财产品(含产品期限超过 12 个月,但购买时明确剩
余期限不足 12 个月的产品),但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的影响较大,不排除该项
投资会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
资的实际收益不可预期。
(二)风险控制措施
品种,不得用于证券投资等高风险投资,明确投资产品的金额、期限、投资品
种、双方的权利义务及法律责任等,不购买股票及其衍生品和无担保债券为投
资标的银行理财产品。
情况,如评估发现存在可能影响公司资金安全的风险因素,将及时采取相应的
保全措施,控制投资风险。
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六、对公司日常经营的影响
公司本次拟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是基于公司经营发展和
财务状况,是在确保募投项目所需资金、募集资金安全与募集资金使用计划正
常实施的前提下开展的,不会影响募投项目的正常开展和公司生产经营,也不
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用途、损害公司股东利益的情形。通过进行适度
的现金管理可以提高闲置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增加投资收益,进一步提升公司
整体业绩水平,为公司股东谋取更多投资回报。
七、履行的审议程序和相关意见
(一)审计委员会意见
根据公司第二届审计委员会第十次会议的审议意见,审计委员会对《关于
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进行了审慎核查,认为:本次使
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符合公司生产经营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
实际需要,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
途或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相关审批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内部制度
的规定。审计委员会一致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
议。
(二)董事会意见
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
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在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和公司正常
生产经营、不改变募集资金用途以及确保资金安全的前提下,拟使用不超过人
民币 16,000 万元(含本数)的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包括但不限于协定
存款、结构性存款、定期存款、通知存款或大额存单等。在上述额度和期限范
围内,资金可以循环滚动使用,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12 个月内有
效。
经核查,保荐人认为:公司拟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事项已
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履行了必要的决策程序,公司在确保不
影响募投项目建设和募集资金正常使用的情况下,使用额度不超过人民币
通过之日起不超过 12 个月。在前述额度及决议有效期内,上述资金可循环滚动
使用,期限内任一时点的交易金额(含前述投资的收益进行再投资的相关金额)
不超过上述额度,符合《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市公司募集资
金监管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
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不存在
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行为,不影响募投项目的正常进行,不存在损害公司
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综上所述,保荐人对公司拟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事项无
异议。
(此页无正文,为《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固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使
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核查意见》之签字盖章页)
保荐代表人签名: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
赵龙 朱李岑
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