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920171 证券简称:志晟信息 公告编号:2026-053
河北志晟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
带法律责任。
一、对外投资概述
(一)基本情况
河北志晟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全资子公司河北志晟
创业孵化器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孵化器”)与沧颐科技(北京)有限公司、北
京启融中兴互联网信息技术有限公司、青岛鸿创体育管理有限公司共同投资设立
河北益心智能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益心智能”),注册资本 100 万元,孵化
器认缴出资 51 万元。近日,公司已取得由大厂回族自治县行政审批局颁发的营
业执照,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131028MAKMH7TL16。
(二)是否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本次交易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根据《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公司本次对外投资不
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三)是否构成关联交易
本次交易不构成关联交易。
(四)决策与审议程序
根据《北京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本次对外
投资事项在公司董事长审批权限内,未达到董事会和股东会审批标准,无需提交
董事会及股东会审议。
该事项已经公司董事长审批通过。
(五)本次对外投资不涉及进入新的领域。
(六)投资对象是否开展或拟开展私募投资活动
本次交易标的不涉及开展或拟开展私募投资活动,不是已在中国证券投资基
金业协会登记为私募基金管理人,不会将公司主营业务变更为私募基金管理业务。
二、投资协议其他主体的基本情况
名称:沧颐科技(北京)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密云区中关村密云园兴盛南路 8 号 501 室-4644(集群注
册)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独资)
成立日期:2024 年 10 月 28 日
法定代表人:王怡烁
实际控制人:王怡烁
主营业务:数字技术与信息技术服务、医疗健康与康复护理、综合商贸与生
活服务、企业咨询与营销策划等。
注册资本:1,000,000 元
实缴资本:0 元
信用情况: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名称:北京启融中兴互联网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将台乡酒仙桥路甲 12 号三层 3255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法人独资)
成立日期:2016 年 7 月 29 日
法定代表人:刘欣
实际控制人:刘欣
主营业务:金融外包服务、信息技术与软件开发、咨询与调查服务等。
注册资本:1,000,000 元
实缴资本:449,000 元
信用情况: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名称:青岛鸿创体育管理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山东省青岛市李沧区万年泉路 21 号 1 号楼恒晟大厦 1610-1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独资)
成立日期:2025 年 5 月 26 日
法定代表人:张茹
实际控制人:张茹
主营业务:体育赛事与户外拓展、水上旅游与景区运营、装备零售与影视制
作等。
注册资本:500,000 元
实缴资本:0 元
信用情况: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三、投资标的基本情况
(一)投资标的基本情况
名称:河北益心智能科技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河北省廊坊市大厂回族自治县祁各庄镇四号路 60 号(数字经
济产业园 2 号楼 3 层 304 室)
经营范围:一般项目:第一类医疗器械销售;第二类医疗器械销售;互联网
销售(除销售需要许可的商品);智能家庭消费设备销售;机械设备销售;软件
销售;健康咨询服务(不含诊疗服务);远程健康管理服务;租赁服务(不含许
可类租赁服务);服装服饰批发;服装服饰零售(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
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公司及各股东的投资规模、方式和持股比例:
出资额或投 出资比例或
投资人名称 出资方式 认缴/实缴
资金额 持股比例
河北志晟创业孵化器有限公司 51 万元 货币 认缴 51%
沧颐科技(北京)有限公司 25 万元 货币 认缴 25%
北京启融中兴互联网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23.5 万元 货币 认缴 23.5%
青岛鸿创体育管理有限公司 0.5 万元 货币 认缴 0.5%
合计 100 万元 100%
(二)出资方式
本次对外投资的出资方式为:现金
本次对外投资的出资说明
本次投资资金来源于公司自有资金,不涉及实物资产、无形资产、股权出资
等出资方式。
四、对外投资协议的主要内容
甲方:河北志晟创业孵化器有限公司
乙方:沧颐科技(北京)有限公司
丙方:北京启融中兴互联网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丁方:青岛鸿创体育管理有限公司
鉴于甲乙丙丁四方拟共同出资设立益心智能,为明确四方权利义务,协同控
制投资风险,维护股东合法权益,四方经友好协商,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 公司基本情况
详见本公告三、投资标的基本情况。
第二条 注册资本与出资方式
(1)甲方:认缴出资人民币 51 万元,占注册资本的 51%;
(2)乙方:认缴出资人民币 25 万元,占注册资本的 25%;
(3)丙方:认缴出资人民币 23.5 万元,占注册资本的 23.5%;
(4)丁方:认缴出资人民币 0.5 万元,占注册资本的 0.5%。
额存入目标公司指定银行账户。
第三条 组织机构与治理结构
四方公司一致同意目标公司不设立董事会,仅设董事一名。董事由甲方提名,
经代表二分之一以上表决权的股东同意后方可担任。董事任期届满可连选连任。
公司不设监事会,设监事 1 名,由乙方委派,负责检查公司财务、监督董事
及高级管理人员履职情况。
设经理 1 人,每届任期为三年,法定代表人由经理担任。由董事决定聘任或
解聘。
第四条 保密义务
四方对在合作过程中知悉的对方商业秘密、技术秘密及本协议内容负有严格
保密义务。未经对方书面同意,不得向任何第三方披露,法律法规另有规定或司
法机关强制要求的除外。保密期限自本协议终止之日止。
五、对外投资存在的风险和对公司的影响
(一)本次对外投资可能存在的风险
公司本次对外投资事项可能面临宏观经济及行业政策变化、市场竞争等不确
定因素的影响,未来经营管理或存在一定的市场风险、经营风险、管理风险,敬
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公司将持续完善各项内部控制制度,加强对投资公司管理运营的监督与控
制,明确经营策略和风险管理,积极防范和应对可能发生的风险,努力确保公司
本次对外投资的安全和收益最大化。
(二)本次对外投资对公司的未来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影响
本次对外投资事项不会对公司的未来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不良的影响,
不会对现有业务开展造成资金压力,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六、备查文件
(一)《投资合作协议》
(二)《河北益心智能科技有限公司营业执照》
河北志晟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