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920493 证券简称:并行科技 公告编号:2026-146
北京并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会计政策变更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
带法律责任。
一、变更概述
(一)变更日期:2026 年 1 月 1 日
(二)变更前后会计政策的介绍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前,公司执行财政部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
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
相关规定。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后,公司将按照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 19
《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 20 号》要求执行。其他未变更部分,仍按照财政部前
号》
期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
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执行。
(三)变更原因及合理性
>的通知》
(财会〔2025〕32 号),对“关于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中补偿性资产
的会计处理”、“关于处置原通过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取得子公司时相关资本公积
的会计处理”、“关于采用电子支付系统结算的金融负债的终止确认”、“关于金融
资产合同现金流量特征的评估及相关披露”、“关于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
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权益工具的披露”等内容进行了规范及明确。该解释自
的通知》
(财会〔2026〕7 号),对“关于金融资产合同现金流量特征的评估”、“关
于货币缺乏可兑换性时的会计处理及相关披露”等内容进行了规范及明确。该解
释自公布之日起施行。2026 年 1 月 1 日至该解释施行日新增的该解释规定的业
务,企业应当根据该解释进行调整。
二、表决和审议情况
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该议案无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三、董事会关于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合理性的说明
董事会认为,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财政部相关文件要求进行,符合
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执行变更后的会计政策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
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产生重大影响,
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四、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一)无法追溯调整的/不采用追溯调整的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不涉及对公司以前年度财务数据进行追溯调整,不会对公
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现金流量产生重大影响,不会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
五、备查文件
(一)《北京并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决议》。
北京并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