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695 证券简称:兆丰股份 公告编号:2026-054
浙江兆丰机电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浙江兆丰机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6 年 8 月 28 日召开
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闲置场地对外出租的议案》。
为提高公司资产的使用效率,在保证公司正常经营的前提下,拟将公司部分闲置
场地对外出租,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对外出租的基本情况
公司本次对外出租的场地位于杭州市萧山区新街街道垦辉八路 19 号,系公
司 IPO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年产 3000 万只汽车轮毂轴承单元精密锻车件智能化
工厂建设项目”的部分闲置场地。
公司“年产 3000 万只汽车轮毂轴承单元精密锻车件智能化工厂建设项目”
建筑工程已基本完工,相关先进生产设备及其他辅助设备的采购、配置及安装调
试正在进行,项目的完全投产及产能爬坡需要一定时间,导致募投部分已建成的
场地暂时性闲置。为提高场地利用效率和公司资产收益,公司拟在满足募投项目
生产需求的情况下,将闲置的部分生产厂房、部分员工宿舍等配套建筑暂时对外
出租。
二、部分闲置场地对外出租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部分闲置场地对外出租,是公司根据自身实际经
营情况作出的审慎决定,有利于提高资产利用率、增加公司整体收益,不存在改
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不会对公司的正
常经营产生重大不利影响。
三、履行的审议程序和相关核查意见
(一)审计委员会审议意见
公司于 2026 年 8 月 24 日召开了第六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次会议,审议
通过了《关于部分闲置场地对外出租的议案》,审计委员会认为:公司在满足募
投项目生产需求的情况下出租部分闲置场地,不会对募投项目的实施产生实质性
影响,符合公司未来总体发展规划,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况,同
意公司部分闲置场地对外出租的事项。
(二)董事会审议意见
公司于 2026 年 8 月 28 日召开了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部分闲置场地对外出租的议案》,同意公司在满足募投项目生产需求的情况下
出租部分闲置场地,不会对募投项目的实施产生实质性影响,符合公司未来总体
发展规划,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况,同意将该议案提交至公司股
东会审议。
(三)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公司部分闲置场地对外出租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通
过,尚需通过股东会审议,公司履行了必要的决策程序,符合《上市公司募集资
金监管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
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
文件的要求。
综上,保荐机构对公司本次部分闲置场地对外出租事项无异议。
四、备查文件
外出租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浙江兆丰机电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二六年八月二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