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远海运能源运输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中远海运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
根据证监会监管规定及公司制度要求,中远海运能源运输股份
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远海运能源”
)通过查验中远海运集团财务
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财务公司”
)《金融许可证》《营业执照》
等证件资料,并查阅财务公司 2026 年 6 月财务报表,对财务公司的
经营资质、业务和风险状况进行了评估,具体情况报告如下:
一、财务公司基本概况
中远海运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的前身中海集团财务有限责任
公司是 2009 年 12 月 23 日经原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批准成立
的非银行金融机构,并于 2009 年 12 月 30 日经上海市工商行政管理
局虹口分局登记注册成立,公司初始注册资本 3 亿元。2011 年 8 月
,
由原各股东按持股比例认缴。2015 年 12 月,中国海运(集团)总
公司、广州海运(集团)有限公司和中海集装箱运输股份有限公司
签订了关于中海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的资产购买协议,协议约定
中海集装箱运输股份有限公司拟向中国海运(集团)总公司、广州
海运(集团)有限公司购买其分别持有的中海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
司合计 40%的股权,并于 2016 年 3 月完成交割。
盛船务股份有限公司持有的 5%股权,中海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于
次股东会决议,增加注册资本人民币 600,000,000.00 元(含 500 万
美元),变更后的注册资本为人民币 1,200,000,000.00 元(含 500 万
美元),新增注册资本由中国海运(集团)总公司(后更名为中国海
运集团有限公司)
、中远海运能源运输股份有限公司和中远海运发展
股份有限公司按持股比例认缴,变更注册资本后,各股东持股比例
不变,分别为 10.00%,25.00%和 65.00%。
因中国远洋运输有限公司与中国海运集团有限公司重组为中国
远洋海运集团有限公司,根据《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
中海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股权变更及吸收合并中远财务有限责任
公司等有关事项的批复》
(银保监复〔2018〕75 号),原中远财务有
限责任公司自 2018 年 7 月起正式并入中海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
新组建的中海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 28 亿元(含
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
,并迁新址为“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
滨江大道 5299 号 8 层”。2020 年 6 月,财务公司增资至 60 亿元人
民币(含 2500 万美元)。2022 年 11 月,财务公司完成股权调整及
增资工作,股东家数由原 15 家减至 8 家,注册资本增至 195 亿元人
民币(含 2500 万美元)。
办公场所: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滨江大道 5299 号 8 层
法定代表人:马向辉
金融许可证机构编码:L0107H231000001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10109698814339L
注册资本:1,950,000 万元人民币(含 2500 万美元)
股东构成:
序 出资 出资
股东名称 出资额(元)
号 方式 比例
(含 2000 万美元)
(含 250 万美元)
(含 250 万美元)
合计 100.00%
(含 2500 万美元)
经营范围:经查询《金融许可证》 ,财务公司经营范围如下:
(一)吸收成员单位存款;
(二)办理成员单位贷款;
(三)办理成员单位票据贴现;
(四)办理成员单位资金结算与收付;
(五)提供成员单位委托贷款、债券承销、非融资性保函、财务顾问、
信用鉴证及咨询代理业务;
(六)从事同业拆借;
(七)办理成员单位票据承兑;
(八)从事固定收益类有价证券投资;
(九)从事套期保值类衍生产品交易;
(十)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批准的其他业务。
二、财务公司内部控制的基本情况
财务公司在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等监管部门的正确指导下,在
中国远洋海运集团有限公司和集团成员单位的大力支持下,严格按照
《企业集团财务公司管理办法》
《银行保险机构公司治理准则》
《金融
机构合规管理办法》
《银行业金融机构全面风险管理指引》
《商业银行
内部控制指引》等要求,以条线管理为抓手,不断完善内控管理体系,
确保财务公司稳健经营与可持续发展。
(一)内部控制环境
海监管局关于中远海运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修改公司章程的批复》
(沪金复〔2025〕173 号)
。根据新《公司章程》
,财务公司正式撤销
监事会,不再设独立董事和职工董事。3 月 28 日,公司召开职代会免
去职工董事和职工监事,并于同日召开的第六十三次股东会免去其他
非职工监事。同时,公司根据新《公司章程》已完成对《董事会议事
规则》等法人治理相关制度的修订工作。
财务公司建立了股东会、董事会和经理层即“两会一层”的公司
治理机构,实行董事会领导下的总经理负责制,明确了股东会、董事
会和经理层之间各负其责、规范运作、相互制衡的公司治理结构,建
立了分工合作、职责明确、报告关系清晰的组织结构,为风险管理的
有效性提供了必要的前提条件。
组织体系,在董事会下设战略发展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风险
与合规管理委员会、审计委员会四个专门委员会,有效保障公司经营
策略的稳健合规实施;在总经理下设资产负债管理委员会、信贷业务
审核委员会、投资业务审核委员会、衍生产品业务审核委员会、信息
科技管理委员会等专业委员会;财务公司设立公司金融部、投资交易
部、国际业务部、财资管理部、计划财务部、结算业务部、战略发展
部、法务合规部、董事会办公室/综合事务部/工会办公室、党委工作
部/组织人事部、信息科技部、金融数据部、司库业务部、纪委工作部
/监督审计部十四个部门,部门权限分工明确;其中法务合规部负责建
立行之有效的公司风险控制机制,对公司各业务部门内部风险管理进
行协调、监督和检查;监督审计部负责对公司风险管理制度执行情况
进行稽核、检查。
董事长、董事总经理、股东派出董事、专职董事等。公司董事会成员
多数具备 20 年以上丰富的财务管理经验,均积极参加董事会会议,
充分履行法定职权,勤勉尽责。公司高级管理层具有管理金融机构的
足够的业务技能、经验和诚信度,对公司经营行为和相关风险有全面
良好地掌握,能够使日常经营符合法律、法规和董事会政策,并通过
完善、合理的机制来有效管理和监控风险。高级管理层有着正确的管
理导向,在业务的关键方面能在授权范围内做出合理的决策。
(二)风险的识别与评估
财务公司的风险管理战略是“与业务发展相协调的、受资本约
束的、有效覆盖损失”
,具体表现为:(1)财务公司的年度和中长期
发展目标始终建立在风险可承受的范围内,避免片面追求业务高速
发展,保证业务发展的可持续性;(2)在确保资本充足率的前提
下,财务公司注重投入产出的实际效益,配合集团整体战略,把有
限的资源向重点业务和重点客户倾斜;
(3)财务公司严格控制因承
担风险而面临的潜在损失,高度重视资产损失拨备管理。财务公司
参照《巴塞尔协议Ⅲ》提出的最低资本要求,已实施并达到不低于
财务公司每年组织风险管理与合规管理自评估工作,于每年 3
月编写上年度《风险管理自我评估报告》和《合规管理自我评估报
告》
,并提交董事会审议批准。财务公司整体风险水平低,整体风险
发展趋势稳定;内在合规风险水平低,合规风险管理水平强,合规
风险管理趋势稳定。
(三)主要业务的风险控制
(1)财务公司信贷业务对象仅限于中国远洋海运集团有限公司
所属的成员单位。财务公司对信贷业务实行统一授信管理,建立了
客户信用风险识别与监测体系和完善的授信决策与审批机制。财务
公司制定《董事会授权规则》
,明确董事会对总经理信贷业务审批权
限;根据信贷业务的不同特点制定了《贷款业务管理办法》
《电子商
业汇票业务管理办法》
《非融资性保函业务管理办法》等管理办法及
相应规程,对各类信贷业务操作流程予以规范,建立了贷前、贷
中、贷后完整的信贷管理制度。
(2)财务公司建立了分工合理、职责明确、相互制约的信贷管
理体制,做到审贷分离。公司金融部(跨境贷款由国际业务部负
责,下同)的贷款调查人负责贷款调查评估,承担调查失误和评估
失准的责任;法务合规部的信贷审查人员负责贷款风险审查,承担
审查失误的责任。监督审计部负责事后稽核,对业务政策、程序和
限制进行合规性检查。信贷业务开展中实行前、中、后台系统操作
分离:财资管理部负责对成员单位评级授信,公司金融部负责贷前
调查及贷后检查,处于中台的法务合规部负责合规性审查和持续的
信用风险监控,后台的结算业务部负责信贷资金的发放和归还,多
个部门在业务系统中各司其职,相互配合,实现了不同职责的有效
分离。
(3)财务公司通过授信决策和审批机制防止对单一客户风险的
高度集中,防止违反信贷原则发放贷款,防止信贷资金违规投向高
风险领域和用于违法活动;通过贷款风险分类制度,规范贷款质量
的认定标准和程序,确保贷款质量的真实性。
(1)根据《企业集团财务公司管理办法》
,财务公司有价证券
投资范围仅限于“固定收益类有价证券投资”
。财务公司持续完善投
资决策与审批机制,实行严格的前、中、后台职责分离,建立中台
风险监控和管理制度,通过系统交易直连防止交易员从事越权交
易,防止因违规操作和风险识别不足导致的重大损失。财务公司制
定《董事会授权规则》
,实行业务管理分级授权,即根据业务性质和
规模,董事会对董事长和总经理合理授权,以明确董事会、董事长
和总经理之间的投资业务职责、权限划分,确保决策科学、执行有
效;财务公司制定了《有价证券投资业务管理办法》
《债券投资业务
操作规程》
《基金投资业务操作规程》等制度,明确了投资业务风险
管理总体框架、交易对手管理、交易账户运维、投前调查研究、审
批决策、业务执行操作以及投后跟踪管控机制,以确保财务公司开
展的有价证券投资业务处于低风险可控环境。
(2)财务公司审慎开展有价证券投资业务,实行投资决策、运
营操作和监控相互独立、各自受控的风险控制机制;保持合理的期
限、品种结构。公司投资交易部是有价证券投资业务的执行部门负
责:拟定公司有价证券投资业务相关制度流程;开展有价证券投资
市场分析与研究;制订有价证券投资计划和投资方案;进行具体有
价证券投资业务交易和操作;落实公司有价证券投资业务的风险管
理措施。计划财务部负责有价证券投资业务相关资金头寸安排及调
拨工作,进行金融资产估值、计量等会计核算及处理。法务合规部
对有价证券投资过程及各项监管指标予以动态监控和管理,并对有
价证券投资业务合规性进行审查。监督审计部负责有价证券投资业
务的事后稽核,及时揭示公司有价证券投资业务中存在的风险,并
提出相应的整改意见。
(3)财务公司对有价证券投资的持仓情况、盈亏情况、风险状
况和交易活动进行及时有效监控,并建立投资交易风险和市值的内
部报告制度,使有价证券投资业务的各项风险指标符合监管指标的
要求并控制在财务公司风险承受范围内。同时,财务公司由投资交
易部定期编制市场简报,结合宏观经济、资金利率以及债券资产等
因素对资本市场进行相关统计、研究与分析,为管理层在制定相应
投资对策的同时能有所依据与参考。
(1)财务公司根据相关监管规定,制定了《资金管理办法》
《同业账户管理规定》
《同业业务管理办法》《金融同业授信管理办
法》
《资金调拨操作规程》
《存放同业定期业务操作规程》
《同业拆借
业务操作规程》和《信贷资产转让业务管理办法》等制度,通过加
强对同业账户开设、变更、撤销的审批和管理,严格规范交易对手
资质审核和选择流程,明确操作规范和控制标准,有效控制业务风
险。财务公司在《同业业务管理办法》中明确了对同业业务实行交
易对手白名单管理机制,并通过《金融同业授信管理办法》明确同
业授信额度管理机制。公司明确了原则上不与异地商业银行机构开
展业务的要求;对交易对手遴选的标准按照行业类别进行细化,重
点突出量化遴选标准,提升交易对手遴选的可操作性和适用性;每
年对交易对手白名单进行重新遴选和优化。
(2)对于资金流动性风险管理,财务公司已初步建立流动性监
测与预警机制,2022 年度更新修订《流动性风险预警及应急管理操
作规程》
,进一步细化流动性风险预警及应急管理机制。2023 年完
成新核心系统流动性风险管理模块建设,实现 T+1 流动性指标监测
和预警。2025 年在原有新核心系统 T+1 流动性指标监测功能基础
上,搭建流动性静态预测模型,实现未来时点流动资产、流动负债
系统自动统计和流动比预测,支持流动性管理人员进行业务模拟,
大幅提升了流动性风险管理的前瞻性、完整性和准确性,为财务公
司提前识别和应对流动性风险提供了有力的技术支持。大额资金业
务操作前,计划财务部针对流动性、资本充足率进行压力测试,确
认指标安全后业务方可操作。财务公司力求通过事前预测与事后监
测相结合的方式加强流动性管理,保证资金备付安全,防范流动性
风险。
(1)财务公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外汇管理条例》、中国人
民银行《银行办理结售汇业务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制定了《即
期外汇交易业务管理办法》《即期结售汇业务操作规程》
《外币对即
期业务操作规程》
《衍生产品交易业务管理办法》
《衍生产品交易业
务操作规程》《衍生产品交易业务研究开发及后评价管理办法》
《外
汇交易员管理办法》《结售汇业务统计申报操作规程》等外汇业务规
章制度,明确外汇业务管理流程及风险合规要求,确保符合国家外
汇管理相关规定。
(2)财务公司对外汇交易的前中后台职责进行了严格分离,使
各部门或岗位之间相互独立、相互制约、相互监督。财务公司资产
负债管理委员会负责审批代客即期外汇交易业务定价政策、银行间
市场外汇交易对手白名单遴选标准以及外汇交易对手白名单;财务
公司衍生产品业务审核委员会负责审核风险敞口限额和止损限额,
从宏观层面把控风险。国际业务部对接国家外汇管理局、中国外汇
交易中心等机构,协调相关事项,审核结售汇背景资料并执行交易
操作,完成相关统计申报工作;财资管理部负责成员单位授信额度
管理;结算业务部承担代客交易资金清算、结算账户头寸管理与相
关统计申报工作;计划财务部负责公司自身外汇交易流程,协同保
障交易的资金流转、信用管理与财务核算等工作有序开展;法务合
规部牵头内控体系建设,监控风险敞口与止损限额,审核业务合规
性以及相关合同协议,及时给出风险提示。
(3)财务公司秉持审慎态度开展衍生产品业务,集团成员单位
办理的代客远期结售汇及代客人民币外汇掉期业务,且仅限于套期
保值用途。在岗位设置方面同样遵守不相容职责分离原则,设立衍
生产品业务审核委员会审定各交易策略及风险量化指标,审议业务
风险评估情况等;针对合同与合规、交易授权、信用风险、存续
期、市场风险、流动性风险、操作风险等各个管理方向持续完善相
关规定细则,促进衍生产品交易业务的健康发展。
(1)财务公司根据各项监管规定,制定了《成员单位存款账户
管理办法》
《成员单位存款业务管理办法》
《结算业务管理办法》
《结
算业务操作规程》等业务管理办法及相关操作规程。在成员单位存
款业务方面,财务公司严格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
则保障成员单位资金的安全,维护各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严格执行
账户管理的有关规定。对存款人开、销户进行细致的审查,严格管
理预留签章和存款支付凭据,有效防止诈骗活动;严格执行不相容
岗位分离制度,使用和保管重要业务印章的人员不得同时保管相关
的业务单证;对现金、重要空白凭证实行严格的核算管理,严格执
行入库、登记、领用手续,并定期盘点等。
(2)财务公司制定《反洗钱和反恐怖融资管理办法》《洗钱和
恐怖融资客户风险等级划分操作规程》
《客户身份识别和身份资料及
交易记录保存操作规程》
《可疑交易报告操作规程》《洗钱和恐怖融
资应急管理操作规程》
《洗钱和恐怖融资风险自评估管理办法》等制
度,防范洗钱、金融诈骗等非法活动,确保公司和客户资金的安
全。
财务公司依据企业会计准则,制定并实施公司的会计核算管理
制度;会计岗位设置实行责任分离、相互制约的原则,严禁一人兼
任非相容的岗位或独自完成会计全过程的操作。财务公司明确规定
会计部门、会计人员的职责权限,会计部门、会计人员在各自的权
限内行事,对会计处理全过程进行监督,确保会计账务做到账账、
账据、账实、账表相符。财务公司建立了完备的会计核算和财务会
计报告制度,按照规定及时、真实、完整地披露会计、财务信息,
满足股东和监管机构对会计信息的需求。
(1)财务公司制定了《信息化管理办法》
《信息系统运维管理
规定》《信息化项目管理规定》《信息科技风险管理规定》
《信息科技
外包风险管理实施细则》
《信息科技管理委员会议事规则》等管理制
度,满足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银行业金融机构信息系统风险管
理指引》
《信息系统安全等级保护基本要求》等监管要求。
(2)2026 年是“十五五”规划的开局之年,财务公司在圆满
完成“十四五”科技发展与数字化转型各项既定目标的基础上,全
面启动并扎实推进“十五五”科技发展规划与数字化转型规划的编
制工作,明确未来五年科技赋能与数字引领的战略蓝图。本年度,
公司聚焦“十五五”新阶段的核心任务,持续深化新一代核心业务
系统的智能化升级,着力提升系统在高并发场景下的稳定性、安全
韧性与敏捷响应能力;筑牢全方位网络安全防线,强化零信任架构
与数据全生命周期安全管控,有效防范内外部威胁与数据泄露风
险,确保业务连续性与合规性;深度融合人工智能、大数据、云计
算等前沿技术,加速构建业务智能审核、贷后管理、智能报告等数
智化功能模块,推动金融服务从“线上化”向“智慧化”跃迁;本
年度确立并执行司库及财务公司核心一体化运行管理机制,打通集
团资金管理与财司核心业务的数据链路与流程闭环,实现资金归
集、结算、监控、调度的一体化协同运作,有力支撑司库体系的高
效运转与集团整体运营的协同优化。
(四)信息与沟通机制
财务公司建立了有效的信息交流与反馈机制,制定《
“两会一
层”及各专业委员会信息沟通机制管理办法》
,确保股东会、董事
会、经营管理层及时了解公司的经营和风险状况,确保每一项信息
均能够传递给相关的员工,各个部门和员工的有关信息均能够顺畅
反馈。风险管理的信息交流与反馈机制主要包括以下方面:
报告经董事会风险与合规管理委员会审议,并由董事会审批;公司
年度审计工作开展情况经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并由董事会审
批;公司战略发展规划、资本规划等报董事会战略发展委员会审议
并由董事会审批。同时,财务公司将董事会各项意见均及时传达到
相关部门和人员。公司每季度编写《董事会通讯》
,就行业监管法
规、公司经营情况、董事会决议及关注事项执行进展等向董事进行
报告。
部门设立合规专员,接受法务合规部监督、指导和评价;建立内部
控制的报告和信息反馈机制,形成报告路线清晰的内控风险报告体
系,包括业务岗向合规风控专员(部门)、合规风控专员(部门)向
法务合规部合规专岗、合规专岗向法务合规部负责人、法务合规部
向高级管理层或向董事会或相关专门委员会报告的路线等。
以上的法律培训,增强全员风险管理意识;组织法务合规部及相关
业务部门人员参加财协、集团党校各类培训,增强风险管理能力。
(五)监督机制
财务公司设立监督审计部履行内部控制的监督职能,负责对内
部控制的充分性和有效性进行审计,及时报告审计发现的问题,并
监督整改;财务公司每年聘请第三方机构开展年度内控评价,建立
内部控制问题和缺陷的处理纠正机制,根据内部控制的检查情况和
评价结果,由法务合规部跟踪各业务部门落实工作。
(六)内部控制总体评价
财务公司治理结构规范,内部控制制度健全并得到有效执行。
财务公司在资金管理方面较好地控制了资金安全风险;在信贷业务
方面建立了相应的信贷业务风险控制程序,使整体风险控制在合理
的水平;在投资方面制定了相应的投资决策内部控制制度,谨慎开
展投资业务,能够较好地控制投资风险。财务公司在管理上坚持审
慎经营、合规运作,内部控制制度执行有效,风险控制在合理水
平。
三、财务公司经营管理及风险管理情况
(一)经营情况
经查阅财务公司报表,截至 2026 年 6 月末,财务公司资产总额
货币资金(含存放中央银行款项)1,106.72 亿元(含应收利息和减
,其中存放同业本金 1,018.65 亿元;累计实现营业总收入
值准备)
(二)管理情况
财务公司自成立以来,一直坚持稳健经营的原则,严格按照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银行业监督管理法》
《企业集团财务公司管理办法》和国家有关金融法规、条例以及公
司章程,持续规范经营行为,不断加强内部管理。2025 年 10 月,
联合资信评估股份有限公司出具《中远海运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
,评定财务公司主体长期信用等级
为 AAA,评级展望为稳定。
(三)监管指标
指标名称 标准值 2026 年 6 月
资本充足率 ≥10.5% 21.46%
贷款拨备率 ≥1.5% 2.50%
拨备覆盖率 ≥150% /
流动性比例 ≥25% 58.32%
贷款比例 ≤80% 27.86%
集团外负债总额/资本净额 ≤100% 0.00%
票据承兑余额/资产总额 ≤15% 0.29%
票据承兑余额/存放同业 ≤300% 0.60%
(票据承兑余额+转贴现卖
≤100% 2.37%
出余额)/资本净额
承兑汇票保证金余额/各项
≤10% 0.00%
存款
投资总额/资本净额 ≤70% 20.18%
固定资产净额/资本净额 ≤20% 0.01%
备注:公司无不良贷款,拨备覆盖率分母为零
(四)其他事项
自成立以来,财务公司从未发生过挤提存款、到期债务不能支
付、大额贷款逾期、电脑系统严重故障、被抢劫和诈骗、高级管理
人员涉及严重违纪和刑事案件等重大事项。
四、持续风险评估措施
为保证本公司在财务公司的资金安全和运行效率,公司在《金
融财务服务协议》中明确了有关风险控制要求,包括财务公司资金
管理信息系统安全运行、财务公司监管指标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等要
求,并通过定期取得财务公司监管报告及月度财务报表,建立存款
风险信息报告机制,持续评估财务公司风险状况,确保公司资金的
安全性、流动性不受影响。
五、本公司及下属公司本年度与财务公司业务相关情况
截至 2026 年 6 月 30 日,公司及下属公司在财务公司的存款余
额全折人民币为 86.90 亿元,其中美元 3.84 亿元;贷款余额为人民
币 46.97 亿元,交易峰值未超出《金融财务服务协议》下的年度交
易上限额度。公司在财务公司的存款安全性和流动性良好,未发生
财务公司因现金头寸不足而延迟付款的情况。财务公司提供的金融
业务服务,交易作价符合中国人民银行或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就
该类型服务所规定的收费标准,以及《金融财务服务协议》相关要
求,定价公允、合理。经过本年度运转,基本达到了公司本部及时
掌控各下属公司的资金情况,降低资金风险,更好地整合内部资
源,提高资金使用效率,降低资金成本,体现企业效益最大化的初
衷。
报告期内,公司及下属公司不断提升现金管理科学性,整体安
排资金收支,制定并实施重大经营性支出计划,实现资金合理配置
和高效运用。在财务公司的存款未影响正常生产经营。公司及下属
公司与其他银行正常开展存贷款业务。在财务公司的存款比例和贷
款比例分别为 47.74%和 12.17%。本公司全球运营管理,而财务公
司主要提供境内金融服务,上述存贷款比例符合公司实际。本公司
及下属公司没有对外投资理财情况。
六、风险评估意见
基于以上分析,本公司认为:
(一)财务公司具有合法有效的《金融许可证》
《营业执照》;
(二)未发现财务公司存在违反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颁布的
《企业集团财务公司管理办法》规定的情形,财务公司的资产负债
比例符合该办法的要求规定;
(三)财务公司成立至今严格按照《企业集团财务公司管理办
法》的规定经营,财务公司的风险管理不存在重大缺陷。本公司与
财务公司之间发生关联存、贷款等金融业务的风险可控。
中远海运能源运输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六年八月二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