阳光诺和: 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和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的公告

来源:证券之星 2026-08-29 01:35: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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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688621       证券简称:阳光诺和    公告编号:2026-071
        北京阳光诺和药物研究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和自
              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基本情况
投资金额      10,000万元(含本数)
          安全性高、流动性好、具有合法经营资格的金融机构销售的保
投资种类      本投资产品(包括但不限于结构性存款、定期存款、大额存单
          及理财产品等)
资金来源      募集资金
投资金额      30,000万元(含本数)
          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投资产品(包括但不限于结构性存款、
投资种类
          协定性存款、定期存款、通知存款、大额存单、收益凭证等)
资金来源      自有资金
   ?   已履行的审议程序
  北京阳光诺和药物研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6 年 8 月 28
日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
金进行现金管理和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的议案》。保荐人就使用部分暂时闲置
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事项出具了无异议的核查意见,本事项无需提交股东会
审议。
     ?   特别风险提示
     尽管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安全性高、满足保本要求、流动性好的投
资产品,使用自有资金购买投资产品,总体风险可控,但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
的影响较大,公司将根据经济形势以及金融市场的变化适时适量地介入,但不
排除该项投资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
     一、投资情况概述
  (一)投资目的
  为提高募集资金及自有资金的使用效率,合理利用闲置募集资金及自有资金,
在保证不影响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正常实施、不影响公司正常生产经营以及确
保募集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公司拟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合理利
用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增加公司现金资产收益。
  (二)投资金额
  公司拟使用最高额不超过人民币 10,000 万元(含本数)的闲置募集资金进
行现金管理;拟使用最高额不超过 30,000 万元(含本数)的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
财。
  (三)资金来源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北京阳光诺和药物研究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1629 号)核准,并经上海证券
交易所同意,公司由主承销商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业务已迁移至国联民生承
销保荐)于 2021 年 6 月 9 日向社会公众公开发行普通股(A 股)股票 2,000 万
股,每股面值 1 元,每股发行价人民币 26.89 元。截至 2021 年 6 月 16 日止,公
司共募集资金 537,800,000.00 元,扣除发行费用 70,618,507.55 元,募集资金净额
实际收到募集资金人民币 490,398,000.00 元。截止 2021 年 6 月 16 日,公司上述
发行募集的资金已全部到位,业经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大华
验字[2021]000430 号”验资报告验证确认。
   (四)投资方式
   公司拟使用最高额不超过人民币 10,000 万元(含本数)的闲置募集资金进
行现金管理和最高额不超过 30,000 万元(含本数)的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使
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 12 个月。在前述额度及期限范围内,公
司可以循环滚动使用。
   (1)闲置募集资金投资品种:安全性高、流动性好、具有合法经营资格的
金融机构销售的保本投资产品(包括但不限于结构性存款、定期存款、大额存单
及理财产品等)。
   (2)自有资金投资品种: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投资产品(包括但不限于
结构性存款、协定性存款、定期存款、通知存款、大额存单、收益凭证等)。
   公司授权董事长在上述额度内行使投资决策权及签署相关法律文件,具体事
项由公司财务部负责组织实施,包括但不限于:选择合格的专业金融机构、明确
投资金额、期间、选择产品/业务品种、签署合同及协议等。
  公司将依据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
务,不会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
  本次现金管理和委托理财所得收益归公司所有,募集资金严格按照中国证券
监督管理委员会及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募集资金监管措施的要求管理和使用,闲
置募集资金现金管理到期后本金和收益将归还至公司募集资金专户。
  (五)决议有效期
  本次现金管理和委托理财的投资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12 个月
内有效。在上述额度及期限范围内,资金可以循环滚动使用。
  二、审议程序
  公司于 2026 年 8 月 27 日召开了第三届审计与风险委员会第三次会议,于
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和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的议案》。保荐人对该
事项出具了明确同意的核查意见。该事项无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三、投资风险分析及风控措施
  (一)投资风险
  为控制风险,公司使用部分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时,将选择安
全性高、流动性好、具有合法经营资格的金融机构销售的保本投资产品,及使用
部分暂时闲置的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时,将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总体风
险可控的投资产品。但金融市场受到宏观经济的影响,不排除该项投资受到市场
波动的影响,存在一定系统性风险。
  (二)风险控制措施
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
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办理相关募集资金的现金管理及自有资金
进行委托理财业务,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银行现金管理及委托理财的产品投向及进展情况,做好与银行核对账户余额等核
对工作,一旦发现或判断存在不利因素,应及时通报公司经营管理层并采取相应
的保全措施,最大限度地控制投资风险,保证募集资金的资金安全。
情况、资金使用情况及盈亏情况等,督促财务部及时进行账务处理并根据谨慎性
原则,合理地预计各项投资可能发生的收益和损失。
进行信息披露前未经允许不得泄露公司的理财方案、交易情况、结算情况、资金
状况等与公司理财业务有关的信息。
与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资以及相应的额度、期限、收益等内容。
  公司将通过以上措施确保不会发生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及影响募集资金
投资项目投入的情况。
  四、投资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本次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及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
财是在不影响募投项目建设实施、募集资金使用计划和保证募集资金安全以及不
影响公司正常运作的情况下进行,不会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发展。通过使用
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和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有助于提高资金的使
用效率并增加收益,为公司及股东谋取较好的投资回报。
  五、中介机构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公司本次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事项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该事项已经公
司董事会、董事会审计与风险委员会审议通过,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符合《上
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的要求。
综上,保荐机构对公司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事项无异议。
 特此公告。
                北京阳光诺和药物研究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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