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88606 证券简称:奥泰生物 公告编号:2026-040
杭州奥泰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变更注册资本、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变
更登记及修订部分内部管理制度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杭州奥泰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6 年 8 月 28 日
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公司注册资本、修订
<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议案》和《关于修订<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薪
酬管理制度>的议案》,上述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
下:
一、关于变更公司注册资本的基本情况
公司于 2026 年 1 月 21 日、2026 年 2 月 6 日分别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九
次会议、2026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
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同意公司以首次公开发行股票超募资金通过上海证券
交易所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进行股份回购,回购股份将全部用于注销即
减少注册资本,回购价格不超过人民币 85 元/股(含),回购资金总额不低于人
民币 10,000 万元(含),不超过人民币 20,000 万元(含),回购期限自公司股东
会审议通过本次回购方案之日起 12 个月内。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6 年 2 月 7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
回购股份的回购报告书》(公告编号:2026-011)。
公司已根据相关规定就本次回购股份并减少注册资本事项履行了通知债权
人 程 序 , 具 体 内 容 详 见 公 司 于 2026 年 2 月 7 日 在 上 海 证 券 交 易 所 网 站
(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回购股份用于注销并减少注册资本暨通知债权
人的公告》
(公告编号:2026-010)。截至申报期满,公司未收到债权人对本次注
销回购股份事项提出的异议,也未收到债权人向公司提出清偿债务或者提供相应
担保的文件。
因公司实施 2025 年年度权益分派,公司本次回购股份价格上限由不超过人
民币 85.00 元/股(含)调整为不超过人民币 84.03 元/股(含)。具体内容详见
公司于 2026 年 5 月 26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
于 2025 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后调整回购股份价格上限的公告》(公告编号:
截至 2026 年 8 月 11 日,公司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已累计回购公司 A 股股
份 3,626,502 股,占公司注销前总股本的比例为 4.57%,累计支付的资金总金额
为人民币 198,870,973.10 元(不含印花税、交易佣金等交易费用)。公司回购股
票金额已达到回购方案中回购资金总额下限、且未超过回购资金总额上限,本次
回购方案(用于注销并减少公司注册资本)实施完毕。
(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股份回购实施结果暨股份变动的公告》(公告编
号:2026-037)。
二、关于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登记情况
鉴于上述公司变更注册资本的情况,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
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等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并结合公
司实际情况,公司拟对《公司章程》中的相关条款进行修改,具体修改内容如下:
修订前 修订后
第 六 条 公司 注册 资本为 人民 币 第 六 条 公司 注册 资本为 人民 币
人民币元)。 人民币元)。
第二十一条 公司已发行的股份数为 第二十一条 公司已发行的股份数为
标明面值。 标明面值。
除上述条款外,《公司章程》其他条款保持不变。
董事会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及其授权经办人员向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办理
《公司章程》的备案登记,上述变更最终以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核准的内容为准。
三、修订部分内部管理制度的情况
为进一步规范公司运作,根据《公司法》
《上市公司章程指引》等相关法律、
法规以及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对公司部分
内部管理制度进行修订,具体情况如下:
序号 修订制度 是否提交股东会审议
修订后的《公司章程》及部分相关制度具体内容将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
网站(www.sse.com.cn)予以披露。
特此公告。
杭州奥泰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