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88606 证券简称:奥泰生物 公告编号:2026-045
杭州奥泰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为杭州奥泰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以下简称“财政部”)发布的《关于印发<企业会计
准则解释第 19 号>的通知》(财会〔2025〕32 号)、《关于印发<企业会计准则解
释第 20 号>的通知》(财会〔2026〕7 号)变更相应的会计政策,不涉及对公司以
前年度的追溯调整,不会对公司已披露的财务报表产生影响。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无需提交公司董事会及股东会审议。
?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没有影响,
也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况。
一、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概述
(一)会计政策变更的情况
知》(财会〔2025〕32号),对“关于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中补偿性资产的会计
处理”、“关于处置原通过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取得子公司时相关资本公积的会
计处理”、“关于采用电子支付系统结算的金融负债的终止确认”、“关于金融
资产合同现金流量特征的评估及相关披露”、“关于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
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权益工具的披露”等内容进行进一步规范及明确。本解
释自2026年1月1日起施行。
(财会〔2026〕7号),对“关于金融资产合同现金流量特征的评估”、“关于货
币缺乏可兑换性时的会计处理及相关披露”等内容进行进一步规范及明确。本解
释自公布之日起施行,2026年1月1日至本解释施行日新增的本解释规定的业务,
企业应当根据本解释进行调整。
(二)变更的日期:公司自2026年1月1日起执行上述会计准则。
(三)变更前后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前,公司执行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
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
关规定。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后,公司将按照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9
号》(财会〔2025〕32号)和《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20号》(财会〔2026〕7号)的
相关规定执行。其他未变更部分,仍按照财政部前期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
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
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执行。
二、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内容及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相关规定和要求进行的变更,符合相关
法律法规的规定,无需提交公司董事会和股东会审议。
本公司执行变更后的会计政策不涉及对公司以前年度的追溯调整,不会对公
司已披露的财务报表产生影响。执行变更后的会计政策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
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
金流量没有影响,也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况。
特此公告。
杭州奥泰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