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88716 证券简称:中研股份 公告编号:2026-066
吉林省中研高分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部分募投项目变更投资总额、调整投资结构
及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继续存放募集资金专户
管理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
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变更投资总额、调整投资结构并结项的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名称:年
产 5000 吨聚醚醚酮(PEEK)深加工系列产品综合厂房(二期)项目(以下简称
“本募投项目”)。
? 剩余募集资金安排:本募投项目预计节余金额为 7,196.70 万元,拟继续
存放于募集资金专户管理。公司后续将根据自身发展规划及实际经营需要,按照
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合理规划、妥善安排使用计划,并在
实际使用前按照有关规定履行相应审议程序。
? 公司于 2026 年 8 月 27 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部分募投项目变更投资总额、调整投资结构及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继续存放
募集资金专户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年产 5000 吨聚醚醚
酮(PEEK)深加工系列产品综合厂房(二期)项目”变更投资总额、调整投资
结构及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继续存放募集资金专户管理。
? 保荐机构国泰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对上述事项出具了明确同意的核查
意见,该议案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林省中研高分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
〔2023〕1531 号)(注册生效日为 2023 年 7 月 12 日),公司获准首次公开发
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股票,发行 30,420,000 股,发行价格为 29.66 元/股,募
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 902,257,200.00 元,扣除 102,543,821.47 元(不含税)的发
行费用后,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799,713,378.53 元。募集资金已于 2023 年 9
月 15 日划至公司指定账户,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经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
普通合伙)审验,并于 2023 年 9 月 15 日出具了《验资报告》
(大华验字[2023]000548
号)。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相关情况
根据《吉林省中研高分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
市招股说明书》,公司于 2024 年 7 月 20 日公告的《吉林省中研高分子材料股份
有限公司关于部分募投项目变更实施主体、实施地点、投资总额、调整内部投资
结构并延期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27)、公司于 2025 年 8 月 28 日公告的
《吉林省中研高分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及部分
(公告编号:2025-027)以及公司于 2026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变更实施方式的公告》
年 3 月 7 日公告的《吉林省中研高分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
公告》(公告编号:2026-009),公司募投项目及募集资金使用计划如下: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变更前(招股说明书列示) 变更后
序号 项目 募集资金使 募集资金
投资总额 投资总额
用金额 使用金额
年 产 5000 吨 聚 醚 醚 酮
合厂房(二期)项目
上海碳纤维聚醚醚酮复合材
料研发中心项目
合计 48,954.73 45,510.26 59,730.18 45,684.58
注:“厚和医疗器械研发中心项目”募集资金使用金额包括变更前项目拟使用募集资金的存
款利息及理财收益等,该项目实际转入募集资金共 5,140.10 万元(含利息及理财收益),因
此变更后募集资金使用金额合计金额高于变更前(招股说明书列示)的合计金额。
三、本次部分募投项目变更投资总额及调整投资结构并结项的情况
(一)本次部分募投项目投资总额及投资结构变动金额
本次涉及投资总额变更及投资结构调整的募投项目为“年产 5000 吨聚醚醚
酮(PEEK)深加工系列产品综合厂房(二期)项目”,该募投项目投资结构及
投资总额变动如下: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调整金额
序号 项目名称 原计划投资额 调整后投资额
(-调减/+调增)
合计 25,004.97 -7,639.92 17,365.05
(二)本次部分募投项目投资总额及投资结构变动原因
“年产 5000 吨聚醚醚酮(PEEK)深加工系列产品综合厂房(二期)项目”
已完成主体建筑工程的建设,前期使用募集资金购置的项目设备以及公司自有资
金购置的设备等资源已可满足公司现有及未来一定期间内的市场需求。公司管理
层结合最新经营情况及近期市场拓展进度,经综合评估,为避免盲目投资带来设
备闲置损耗,保障募集资金使用的合理性,维护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公司拟
将“年产 5000 吨聚醚醚酮(PEEK)深加工系列产品综合厂房(二期)项目”的
投资总额调减至 17,365.05 万元。
公司基于项目实际推进情况,在投资用途不变且不影响募投项目正常实施进
展的情况下,经审慎研究论证,对本募投项目投资结构进行适当优化调整。公司
本次调整主要系通过提升场地设计规划标准、强化功能一体化布局,场地建造投
入相应有所增加。
公司“年产 5000 吨聚醚醚酮(PEEK)深加工系列产品综合厂房(二期)项
目”已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并已投入使用,故对该项目进行结项并将该项目节余
募集资金继续存放于募集资金专户管理。
(三)本次部分募投项目变更投资总额及调整投资结构并结项对公司的影
响
“年产 5000 吨聚醚醚酮(PEEK)深加工系列产品综合厂房(二期)项目”
变更投资总额及调整投资结构并结项,系基于当前市场环境、公司业务发展规划
以及项目实际实施情况做出的审慎性决策,未改变募投项目实施主体,不存在损
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况,不会对公司的正常经营产生重大不利的影响。公司将
严格遵守《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
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加强募集资金使用的内部
与外部监督,确保募集资金使用合法、有效。
四、本次部分募投项目募集资金使用及节余情况
(一)本次部分募投项目募集资金使用及节余
截至 2026 年 8 月 20 日,该项目的募集资金使用和节余情况如下:
年产 5000 吨聚醚醚酮(PEEK)深加工系列产品综
结项名称
合厂房(二期)项目
结项时间 2026 年 8 月
募集资金承诺使用金额(1) 22,364.57 万元
募集资金实际使用金额(2) 16,019.92 万元
银行利息及现金管理收益(扣除手续
费)(3)
预计节余募集资金金额(4=1-2+3) 7,196.70 万元
其他,计划用于公司主业经营及研发相关的固定
节余募集资金使用用途及相应金额
资产投资,不足部分以公司自有资金补足。具体使
用将严格按照法律法规要求进行审议披露。
注 1:“募集资金实际使用金额”为公司初步测算结果,最终数据以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鉴证报告为准;
注 2:公司于 2025 年 8 月 27 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
审议通过《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及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变更实施方式的议案》:
将募投项目“年产 5000 吨聚醚醚酮(PEEK)深加工系列产品综合厂房(二期)项目”达到
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延期至 2026 年 9 月。该议案已经公司 2025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通过。
注 3:节余募集资金包含利息收入及理财收益、尚未支付的尾款及质保金(结项后将以自有
资金支付)等。
注 4:节余募集资金金额未包含尚未到期的银行利息及现金管理收益(扣除手续费),最终
金额以募集资金账户实际余额为准。
注 5:上述表格数据如有尾差,系四舍五入造成。
(二)本次部分募投项目募集资金节余的主要原因
在募投项目实施过程中,公司严格遵循《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及相关规则,
确保资金使用合规可控,在保障合理、高效、节约的原则下,审慎使用募集资金。
在确保项目建设质量与技术标准不降低的前提下,合理配置资源,结合最新经营
情况及近期市场拓展进度,前期使用募集资金购置的项目设备以及公司现有设备
等资源已可满足公司现有及未来一定期间内的市场需求,相应缩减了设备采购总
金额,实现募集资金投入的合理节约,提升了资金使用效益,导致募集资金形成
一定节余。
另外,该募投项目尚未支付的尾款及质保金付款周期较长,按计划将在未来
陆续支付。同时,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正常进行和募集资金安全的前
提下,公司通过合理安排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产生了一定的利息收入。
五、节余募集资金的使用计划
结合实际经营情况,公司拟将本募投项目结项后的剩余募集资金(最终金额
以募集资金账户实际余额为准)继续存放于募集资金专户,并按照相关法律法规
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相关规定做好募集资金管理。同时公司将积极发
掘具有较强盈利能力且未来发展前景较好的项目,待审慎研究讨论确定投资项目
后,将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履行相应的审议披露程序。
六、适用的审议程序及保荐人意见
(一)董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于 2026 年 8 月 27 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部
分募投项目变更投资总额、调整投资结构及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继续存放募集
资金专户管理的议案》,董事会同意募投项目“年产 5000 吨聚醚醚酮(PEEK)
深加工系列产品综合厂房(二期)项目”变更投资总额、调整投资结构及结项并
将节余募集资金继续存放募集资金专户管理。该事项是根据募投项目实施的实际
情况做出的审慎决定,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不会对公司的正常经营
产生重大不利影响,也不存在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以上事项尚需提交股东会审
议。
(二)保荐人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人认为,公司本次部分募投项目变更投资总额、调整投资结构
及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继续存放募集资金专户管理的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审
议通过,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该事项符合《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上
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
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的有关规定,不存在损害上市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的
情形。
综上,保荐机构对公司本次部分募投项目变更投资总额、调整投资结构及结
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继续存放募集资金专户管理的事项无异议。
特此公告。
吉林省中研高分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