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542 证券简称:*ST 中岩 公告编号:2026-079
中化岩土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
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决(Assessment of Quantum of Costs and Final Award)。
公司为被申请人及反申索申请人。
为 970,044,185.67 港币,不含尚未明确的涉案金额)。
利润的可能影响金额约-9,920.79 万元人民币。由于本次重大仲裁
事项相关费用及利息尚需进一步确认,对公司本期利润或期后利
润可能产生的影响仍存在不确定性。本次具体处理结果以及对公
司本期期末业绩的影响,以会计师事务所最终年度审计结果为准。
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一、本次诉讼事项受理的基本情况
中化岩土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全资孙公司
强劲国际工程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强劲国际”)于今日收到
—1—
HONG KONG INTERNATIONAL ARBITRATION CENTRE(香
港国际仲裁中心)通过电子邮件发送的《Assessment of Quantum
of Costs and Final Award》(费用量化评估及最终裁决),申请人
(反申索被申请人)PENSTONE HONG KONG LIMITED 香港恒
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香港恒通”)与被申请人(反申索申请
人)强劲国际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一案已进行费用量化评估及
最终裁决。公司已分别于 2022 年 2 月 19 日、2022 年 5 月 19 日、
年 11 月 21 日、2026 年 4 月 16 日分别披露了《关于诉讼、仲裁
情况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08)、《关于诉讼、仲裁情况
进展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40)、《关于诉讼、仲裁情况
进展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78)、《关于诉讼、仲裁情况
进展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57)、《关于诉讼、仲裁情况
进展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82)、《关于重大诉讼、仲裁
情况进展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101)、《关于重大诉讼、
仲裁情况进展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20),具体内容请详
见公告。
二、本次重大诉讼事项裁决情况
HONG KONG INTERNATIONAL ARBITRATION CENTRE
(香港国际仲裁中心)出具的《Assessment of Quantum of Costs
and Final Award》(费用量化评估及最终裁决)裁决如下(注:
裁决件原文为英文,下文裁决结果由英文翻译成中文):
—2—
港仲裁条例》的规定,并已审阅及考虑当事人提交的陈述,基于
上述理由,本人裁定、认定并裁决申请人有权立即获被申请人支
付:
(1)款项 97,832,733.00 港币,作为其在本仲裁中产生的法
律及其他费用。
(2)款项 16,861,189.09 港币,作为上述费用的利息(计算
至本裁决日期)。
币,自本《费用量化评估及最终裁决》发布之日起,按判定债务
利率计收法定利息,直至被申请人实际支付为止。
本裁决于香港作出,日期为 2026 年 8 月 28 日。
三、前期已披露的其他诉讼、仲裁的进展情况
公司分别于 2022 年 1 月 18 日、2022 年 2 月 19 日、2022 年
年 8 月 27 日、2025 年 9 月 13 日、2025 年 9 月 16 日、2025 年
月 11 日、2026 年 4 月 3 日、2026 年 4 月 16 日、2026 年 5 月 12
日、2026 年 6 月 9 日、2026 年 6 月 22 日、2026 年 7 月 8 日、
—3—
仲裁情况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03)、《关于诉讼、仲裁
情况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08)、《关于诉讼、仲裁事项
进展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40)、《关于诉讼、仲裁情况
进展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78)、《关于累计诉讼、仲裁
情况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03)、《关于累计诉讼、仲裁
情况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48)、《关于累计诉讼、仲裁
情况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78)、《关于累计诉讼、仲裁
情况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05)、《关于累计诉讼、仲裁
情况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43)、《关于诉讼、仲裁情况
进展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57)、《关于累计诉讼、仲裁
情况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81)、《关于诉讼、仲裁情况
进展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82)、《关于累计诉讼、仲裁
情况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22)、《关于累计诉讼、仲裁
情况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39)、《关于累计诉讼、仲裁
情况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51)、《关于累计诉讼、仲裁
情况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79)、《关于重大诉讼、仲裁
情况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82)、《关于重大诉讼、仲裁
情况进展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83)、《关于累计诉讼、
仲裁情况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99)、《关于重大诉讼、
仲裁情况进展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101)、《关于累计诉
讼、仲裁情况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111)、《关于累计诉
讼、仲裁情况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04)、《关于累计诉
—4—
讼、仲裁情况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13)、《关于重大诉
讼、仲裁情况进展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20)、《关于重
大诉讼、仲裁情况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37)、《关于重
大诉讼、仲裁情况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46)、《关于累
计诉讼、仲裁情况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53)、《关于累
计诉讼、仲裁情况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60)、《关于重
大诉讼、仲裁情况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67)、《关于累
计诉讼、仲裁情况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79),具体内容
请详见当日公告。截至本公告日,公司前期已披露的其他涉案金
额 1,000 万元以上诉讼、仲裁案件目前进展情况如下:
—5—
公司收到受
序 原告/ 被告/ 涉案金额
理/应诉通 案由 受理机构 进展情况
号 申请人 被申请人 (万元)
知书时间
新疆经带纬路
新疆高海 土方工程有限
运输合 乌鲁木齐铁
同纠纷 路运输法院
限公司 道市政工程集
团有限公司
上海强劲 建设工 一审已判决。判决被告支付原告工程款 1,063.52 万元
太仓晟宇文化
地基工程 程施工 太仓市人民 及相关利息,原告在上述工程款范围内就其承建的涉
股份有限 合同纠 法院 案工程折价或者拍卖的价款享有优先受偿权。目前正
公司
公司 纷 在执行中
PENSTON HONG
E HONG KONG 申索:
KONG 建设工 INTERNATI 26,269.21
强劲国际工程 费用量化评估及最终裁决。具体内容请详见公司于
LIMITED 程施工 ONAL 反申索:
香港恒通 合同纠 ARBITATIO 83,906.69
申索申请人) 进展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79)。
有限公司 纷 N CENTRE (详见注
(反申索 (香港国际 1)
被申请人) 仲裁中心)
—6—
公司收到受
序 原告/ 被告/ 涉案金额
理/应诉通 案由 受理机构 进展情况
号 申请人 被申请人 (万元)
知书时间
二审已判决。驳回上诉,维持原判,二审受理费 8.70
万元由原告负担。一审判决确认原告与被告签订的
《合肥恒大广场 4#地块基坑支护设计、施工工程施工
合肥市瑶海 合同》《合肥恒大广场 4#地块基坑支护设计、施工工
上海强劲 建设工
合肥粤祺商业 区人民法院、 程施工合同补充协议一》《合肥恒大广场 4#地块基坑
地基工程 程施工
股份有限 合同纠
公司 市中级人民 大广场 4#地块基坑支护设计、施工工程施工合同补充
公司 纷
法院 协议三》无效;被告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支付
原告 1,823.61 万元;案件受理费、保全费由原告负担
由被告负担。目前正在执行中
原告重新起诉,现已调解。被告欠原告工程款 1,339.29
建设工
中化岩土 万元,自 2022 年 12 月至 2023 年 4 月每月月底前支
成渝钒钛科技 程施工 威远县人民
有限公司 合同纠 法院
有限公司 前付清;原告自愿承担案件受理费 5.11 万元。目前正
纷
在执行中
上海强劲 宁波御城置业 建设工 宁波市镇海 一审已判决。判决被告支付原告工程款 1,470.10 万元
地基工程 有限公司 程施工 区人民法院 及逾期利息;原告向被告开具金额为 606.74 万元的增
—7—
公司收到受
序 原告/ 被告/ 涉案金额
理/应诉通 案由 受理机构 进展情况
号 申请人 被申请人 (万元)
知书时间
股份有限 合同纠 值税专用发票;原告在工程款 1,470.10 万元范围内就
公司 纷 被告名下的《宁波恒大山水城 ZH09-01-40#地块基坑
支护及降排水剩余工程施工合同》和《宁波恒大山水
城 ZH09-01-40#地块基坑支护及降排水剩余工程施工
合同补充协议 3》项下具备折价或者拍卖条件的工程
折价或者拍卖的价款优先受偿;被告支付原告鉴定费
告负担 5.52 万元;保全申请费 0.5 万元,由被告支付。
目前正在执行中
一审已判决。判决原告与被告于 2017 年 10 月 18 日
签订的《苏州恒大珺睿庭 59#地块二、三期基坑支护
设计及施工合同》无效;被告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
上海强劲 建设工
日内支付原告 737.75 万元,并支付相关利息;原告有
地基工程 苏州吴相置业 程施工 苏州市相城
股份有限 有限公司 合同纠 区人民法院
珺睿庭二、三期项目工程中原告施工工程折价或拍卖
公司 纷
的价款优先受偿;驳回原告上海强劲地基工程股份有
限公司的其他诉讼请求。本案案件受理费、保全费合
计 6.95 万元,由原告负担 0.14 万元,被告 6.81 万元。
—8—
公司收到受
序 原告/ 被告/ 涉案金额
理/应诉通 案由 受理机构 进展情况
号 申请人 被申请人 (万元)
知书时间
目前正在执行中
一审已判决。判决原告与被告崇闵文化发展(上海)
崇闵文化发展
有 限 公 司 于 2019 年 7 月 31 日 签 订 的 《 闵 行 新 城
(上海)有限
MHC10204 单元 21A-01A 地块晨鸣文化广场项目桩基
上海强劲 公司、山西富 建设工
及基坑支护工程施工合同》无效;被告崇闵文化发展
地基工程 银工贸有限公 程施工 上海市闵行
股份有限 司、上海恒鸣 合同纠 区人民法院
金利息;被告崇闵文化发展(上海)有限公司向原告
公司 置业有限公 纷
返还保证金 25.00 万元;案件受理费 8.37 万元,由被
司、上海水岚
告崇闵文化发展(上海)有限公司负担;保全费 0.50
实业有限公司
万元,由原告负担。目前正在执行中
已调解。被告徐州威昱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同意自
徐州威昱房地
上海强劲 建设工 前支付原告工程进度款 140.00 万元;被告徐州威昱房
产开发有限公
地基工程 程施工 徐州市泉山 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同意于 2024 年 5 月 31 日前返还原
股份有限 合同纠 区人民法院 告履约保证金 50.00 万元;原告在上述第一项约定工
企业管理咨询
公司 纷 程进度款范围内就其承建的涉案工程折价或者拍卖
有限公司
价款享有优先受偿权;案件受理费 5.44 万元及财产保
全费 0.50 万元,由原告负担。目前正在执行中
—9—
公司收到受
序 原告/ 被告/ 涉案金额
理/应诉通 案由 受理机构 进展情况
号 申请人 被申请人 (万元)
知书时间
已裁决。此案件已依法拆分成 20 个案件,均已裁决,
裁决被申请人向申请人返还借款本金共计 2,987.57 万
元及资金占用损失;被申请人补偿申请人支出的律师
费共计 101.12 万元;被申请人承担案件仲裁费共计
广州仲裁委
上海远方基础 合作合 员会、广东省
工程有限公司 同纠纷 广州市中级
州市中级人民法院递交了前述 20 个案件的《撤销仲
人民法院
裁裁决申请书》,均已被受理。被申请人向上海市第
二中级人民法院、上海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递交了上
述案件的不予执行申请书,均已被驳回。目前正在执
行中
郭继平、佛山 一审已 判决 。判 决被 告 郭继 平 向原 告支 付工 程 款
上海强劲 市乐华恒业厨 1,003.92 万元以及利息;被告佛山市乐华恒业厨卫有
建设工
地基工程 卫有限公司; 佛山市顺德 限公司在欠付工程款 60.61 万元的范围内对被告郭继
股份有限 第三人:江苏 区人民法院 平上述第一项判项中的债务承担还款责任;受理费为
纠纷
公司 南通六建建设 8.20 万元,财产保全费 0.50 万元,由被告郭继平负担。
集团有限公司 目前正在执行中
—10—
公司收到受
序 原告/ 被告/ 涉案金额
理/应诉通 案由 受理机构 进展情况
号 申请人 被申请人 (万元)
知书时间
已裁决。裁决被申请人向申请人支付工程款 440.34 万
元及利息损失、退还履约保证金 190.00 万元及支付利
上海远方 建设工
中铁隧道集团 东莞仲裁委 息损失、退还质量保证金 193.74 万元、退还农民工工
三处有限公司 员会 资保证金 116.24 万元及支付利息损失、退还安全文明
有限公司 纠纷
保证金 77.50 万元及支付利息损失;仲裁费用 8.60 万
元由申请人承担。目前正在执行中
已裁决。裁决被申请人向申请人支付工程款 436.08 万
元及利息损失、退还履约保证金 84.00 万元及支付利
上海远方 建设工
中铁隧道集团 东莞仲裁委 息损失、退还质量保证金 90.57 万元、退还农民工工
三处有限公司 员会 资保证金 181.14 万元及支付利息损失、退还安全文明
有限公司 纠纷
保证金 181.14 万元及支付利息损失;仲裁费用 8.29
万元由申请人承担。目前正在执行中
儋州中润旅游 二审已判决,判决如下:一、维持海南省儋州市人民
上海强劲 开发有限公 建设工 法院(2024)琼 9003 民初 8325 号民事判决第三项;
地基工程 司、海南鼎昌 程施工 儋州市人民 二、撤销海南省儋州市人民法院(2024)琼 9003 民
股份有限 投资有限公 合同纠 法院 初 8325 号民事判决第一项、第二项、第四项;三、
公司 司、恒大童世 纷 确认原告对被告债权为 78.42 万元及利息(以 78.42
界集团有限公 万元为基数,自 2024 年 9 月 11 日起算至 2025 年 11
—11—
公司收到受
序 原告/ 被告/ 涉案金额
理/应诉通 案由 受理机构 进展情况
号 申请人 被申请人 (万元)
知书时间
司、广州恒童 月 20 日止,按照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公布的一
投资有限公司 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计算)。原告就前述债权可依
法在破产重整程序中主张行使,不得单独提起清偿。
四、海南鼎昌投资有限公司、恒大童世界集团有限公
司、广州恒童投资有限公司就上述第三项确定的债务
承担连带责任;五、驳回原告的其他诉讼请求。目前
正在执行中
二审已判决,驳回上诉,维持原判。二审上诉费 7.80
万元,其中上海远方基础工程有限公司已预交 4.87 万
元由上诉人上海远方基础工程有限公司负担,中国建
筑第四工程局有限公司已预交 2.93 万元由上诉人中
建设工
上海远方 中国建筑第四 国建筑第四工程局有限公司负担。一审法院判决:一、
程施工 深圳市福田
合同纠 区人民法院
有限公司 司 付工程款 512.23 万元及利息(以 512.23 万元为基数,
纷
按照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发布的贷款市场报价
利率标准,自 2024 年 2 月 6 日起计算至实际清偿之
日止);二、中建四局应于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向
远方公司返还垫付春节留守现场人员补助费用 20 万
—12—
公司收到受
序 原告/ 被告/ 涉案金额
理/应诉通 案由 受理机构 进展情况
号 申请人 被申请人 (万元)
知书时间
元,并支付利息(以 20 万元为基数,按照全国银行
间同业拆借中心发布的贷款市场报价利率标准,自
方公司应于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向中建四局支付
工期延长违约金 67.17 万元;四、驳回远方公司的其
他诉讼请求;五、驳回中建四局的其他反诉请求。目
前正在执行中
二审已判决,驳回上诉,维持原判。二审上诉费 7.80
万元,其中上海远方基础工程有限公司已预交 4.87 万
元由上诉人上海远方基础工程有限公司负担,中国建
筑第四工程局有限公司已预交 2.93 万元由上诉人中
中国建筑 建设工
国建筑第四工程局有限公司负担。一审法院判决:一、
第四工程 上海远方基础 程施工 深圳市福田
局有限公 工程有限公司 合同纠 区人民法院
付工程款 512.23 万元及利息(以 512.23 万元为基数,
司 纷
按照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发布的贷款市场报价
利率标准,自 2024 年 2 月 6 日起计算至实际清偿之
日止);二、中建四局应于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向
远方公司返还垫付春节留守现场人员补助费用 20 万
—13—
公司收到受
序 原告/ 被告/ 涉案金额
理/应诉通 案由 受理机构 进展情况
号 申请人 被申请人 (万元)
知书时间
元,并支付利息(以 20 万元为基数,按照全国银行
间同业拆借中心发布的贷款市场报价利率标准,自
方公司应于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向中建四局支付
工期延长违约金 67.17 万元;四、驳回远方公司的其
他诉讼请求;五、驳回中建四局的其他反诉请求。目
前正在执行中
二审已判决。驳回上诉,维持原判,二审案件受理费
上海市浦东 11.09 万元由被告承担。一审判决被告应对(2023)粤
上海强劲
新区人民法 0606 民初 14082 号、(2023)粤 0606 民初 14502 号
地基工程 张剑萍、第三 婚姻家
股份有限 人:郭继平 庭纠纷
一中级人民 基工程股份有限公司的全部未清偿债务承担连带清
公司
法院 偿责任。案件受理费、保全费 11.59 万元,由被告张
剑萍负担。目前正在执行中
—14—
公司收到受
序 原告/ 被告/ 涉案金额
理/应诉通 案由 受理机构 进展情况
号 申请人 被申请人 (万元)
知书时间
二审已判决,驳回上诉,维持原判。一审判决被告向
建设工 原告支付工程款 1,068.04 万元及逾期付款利息,驳回
上海远方 百色恒大福地
程施工 百色市右江 原告上海远方基础工程有限公司的其他诉讼请求。一
合同纠 区人民法院 审案件受理费 8.59 万元,保全费 0.5 万元,合计 9.09
有限公司 限公司
纷 万元,由被告负担。二审案件受理费 1.99 万元由原告
承担。目前正在执行中
中化岩土集团
股份有限公
司;第三人:
二审已判决,驳回上诉,维持原判。一审判决驳回李
李朝、桂立 北京场道市政 合同纠 北京市大兴
平 工程有限公 纷 区人民法院
元,由原告负担(已交纳)
司、北京新隧
建设工程有限
公司
建设工
天海港湾 中铁上海工程
程施工 赣江新区国
合同纠 际仲裁院
公司 司
纷
—15—
公司收到受
序 原告/ 被告/ 涉案金额
理/应诉通 案由 受理机构 进展情况
号 申请人 被申请人 (万元)
知书时间
广东省湛江
上海远方 湛江市恒扬房 建设工 市中级人民
有限公司 公司 纠纷 高级人民法
院
深涛生活服务
建设工 广州市荔湾
上海远方 (广东)有限
程施工 区人民法院、
合同纠 南昌市西湖
有限公司 托股份有限公
纷 区人民法院
司
二审已判决。驳回上诉,维持原判,一审判决;被告
向原告支付回购款本金 2,973.66 万元、利息 128.23 万
上海力行工程 元、诉讼费损失 10.29 万元及违约金;被告向原告赔
杭州金投
技术发展有限 合同纠 杭州市萧山 偿律师费损失 9.8 万元、保全保险费 0.98 万元;原告
公司、王健、 纷 区人民法院 对王健、吴湘蕾名下位于上海市凯滨路 19 弄 5 号 702
有限公司
吴湘蕾 的房屋折价、拍卖或变卖所得价款在上述款项范围内
优先受偿;案件受理费 19.97 万元,由原告承担 0.0092
万元,被告承担 19.96 万元,财产保全申请费 0.5 万
—16—
公司收到受
序 原告/ 被告/ 涉案金额
理/应诉通 案由 受理机构 进展情况
号 申请人 被申请人 (万元)
知书时间
元由被告承担;二审案件受理费 1.57 万元,由上海力
行工程技术发展有限公司承担。目前正在执行中
建设工 广州市增城
上海远方 广州市增城区
程施工 区人民法院、
合同纠 南昌市东湖
有限公司 发有限公司
纷 区人民法院
一审已判决,判决被告支付原告工程款 1,664.58 万元
上海强劲 建设工 及利息;原告在 1,664.58 万元范围内对案涉工程其施
江苏省南京
地基工程 南京立昌光电 程施工 工部分折价或者拍卖的价款享有优先受偿权;驳回原
股份有限 科技有限公司 合同纠 告其他诉讼请求。案件受理费、保全费、鉴定费合计
人民法院
公司 纷 44.67 万元。由被告承担 42.67 万元,由原告承担 2 万
元。目前正在执行中
北京场道 已调解 ,双 方达 成一 致 ,由 被 告支 付原 告工 程 款
天津滨海旅游 建设工 天津自由贸
市政工程 7,957.72 万元,调解费 2.24 万元由原告承担。原告自
集团有限 愿放弃其他诉讼请求,双方就本案无其他争议。目前
展有限公司 纠纷 民法院
公司 正在执行中
上海力行 南京同力建设 建设工 南京江北新
工程技术 集团股份有限 程分包 区人民法院
—17—
公司收到受
序 原告/ 被告/ 涉案金额
理/应诉通 案由 受理机构 进展情况
号 申请人 被申请人 (万元)
知书时间
发展有限 公司江北高新 合同纠
公司 分公司、南京 纷
同力建设集团
股份有限公
司;第三人:
均安建筑(南
京)有限公司
甘肃水文地质 建设工
中化岩土
工程地质勘察 程分包 兰州市安宁
院有限责任公 合同纠 区人民法院
有限公司
司 纷
一审已判决,驳回原告的全部诉讼请求。如果未按本
四川金石 上海力行工程 四川自由贸 判决确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
买卖合
同纠纷
有限公司 公司 民法院 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案件受理费收取计
—18—
公司收到受
序 原告/ 被告/ 涉案金额
理/应诉通 案由 受理机构 进展情况
号 申请人 被申请人 (万元)
知书时间
中国人民解放 建设工
上海远方
军联勤保障部 程施工 南京市鼓楼
队第一工程代 合同纠 区人民法院
有限公司
建管理办公室 纷
建设工 已调解,双方达成一致,由被告一次性向原告支付工
上海强径
中铁二局第四 程施工 广州铁路运 程款及利息 1,458.68 万元。被告保证按照调解协议履
工程有限公司 合同纠 输法院 行付款义务。案件受理费 5.41 万元由被告承担。目前
有限公司
纷 正在执行中
中交第二航务
上海力行 工程局有限公
建设工
工程技术 司余杭分公 重庆仲裁委
发展有限 司、中交第二 员会
纠纷
公司 航务工程局有
限公司
中交天津航道
局有限公司、 建设工
天海港湾
中交疏浚(集 程施工 天津海事法
团)股份有限 合同纠 院
公司
公司、天津临 纷
港产业投资控
—19—
公司收到受
序 原告/ 被告/ 涉案金额
理/应诉通 案由 受理机构 进展情况
号 申请人 被申请人 (万元)
知书时间
股有限公司
无锡市山 建筑设
岭工程机 上海远方基础 备租赁 上海市静安
械有限公 工程有限公司 合同纠 区人民法院
司 纷
注 1:根据中国外汇交易中心暨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公布的 2026 年 8 月 28 日人民币汇率中间价,PENSTONE HONG KONG
LIMITED 香港恒通有限公司与强劲国际工程有限公司案件涉及的申索金额 303,697,313.50 港元,折合人民币约为 26,269.21 万元,反
申索金额 970,044,185.67 港元,折合人民币约为 83,906.69 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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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尚未披露的诉讼、仲裁事项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7.4.1、7.4.2、7.4.4
条之规定,公司进行本次重大诉讼、仲裁进展披露。自公司于
告编号:2026-078)至本公告披露日,除已披露过的诉讼、仲裁
案件外,公司及公司控股子公司累计新增诉讼、仲裁案件合计 1
项,涉案金额合计为 579.43 万元,为小于 1,000 万的诉讼、仲裁
案件,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的 4.41%。
公司不存在其他应披露而未披露的诉讼、仲裁事项。
五、本次公告的诉讼、仲裁对公司本期利润或期后利润的可
能影响
本次重大仲裁事项预计对公司本期利润的可能影响金额约
-9,920.79 万元人民币。由于本次重大仲裁事项相关费用及利息尚
需进一步确认,对公司本期利润或期后利润可能产生的影响仍存
在不确定性。本次具体处理结果以及对公司本期期末业绩的影响,
以会计师事务所最终年度审计结果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
资风险。
六、备查文件
特此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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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化岩土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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