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527 证券简称:S T 应 急 公告编号:2026-031
中国船舶重工集团应急预警与救援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为提高中国船舶重工集团应急预警与救援装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
司”)募集资金使用效率,进一步降低财务费用,公司于 2026 年 8 月 28 日召开
第四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
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不超过人民币 15,000 万元暂时补充
流动资金,用于主营业务相关的生产经营,使用期限不超过 12 个月,同时指定
公司在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武汉光谷科技支行开设的账户(账号: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中国船舶重工集团应急预警与救援装
备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批复》(证监许可[2019]2973 号)文
核准,公司于 2020 年 4 月 10 日并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同意,由承销商中信证券股
份有限公司组织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计 818.9312 万张,每张面值人民币 100 元,
发行总额 81,893.12 万元,按面值发行。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向股权登记
日(2020 年 4 月 9 日)收市后登记在册的公司原股东实行配售,原股东优先配售
后余额部分(含原股东放弃优先配售部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网上定
价发行。本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总额为 818,931,200.00 元,扣除发
行费用 14,367,200.00 元(已从募集资金账户支付和尚未由募集资金账户支付的
全部发行费),募集资金净额为 804,564,000.00 元。以上募集资金已于 2020
年 4 月 16 日到位,上述资金已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由
其出具信会师报字[2020]第 ZE10091 号验资报告。
公司已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并与保荐机构、存放募集资金的银行签
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
二、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一)前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情况
公司于 2025 年 8 月 27 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关
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
金不超过人民币 15,000 万元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用于主营业务相关的生产经营,
使用期限不超过 12 个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于巨潮资讯网的《关于使用部
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80)。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已将上述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闲置募集资金
募集资金的归还情况通知了保荐机构及保荐代表人。
(二)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截至 2026 年 6 月 30 日,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序 募投项目投资 已使用募集
项目名称 备注
号 总额 资金金额
全域机动保障装备
能力建设项目
国际营销平台网络
建设项目
水域装卸快速保障
技术装备研发项目
合 计 83,600.09 50,826.80
截至 2026 年 6 月 30 日,公司累计使用募集资金 50,826.80 万元。由于募集
资金投资项目建设需要一定周期,根据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进度,现阶段募集
资金在短期内仍出现部分闲置的情况。
三、本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说明
根据公司募投项目投资进度安排,预计公司在未来 12 个月将会有部分募集
资金闲置。为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降低公司财务费用,在不影响募投项目建
设进度的前提下,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
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和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公司决定
继续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总额为人民币 15,000 万元,期
限不超过 12 个月。公司将根据募投项目的实际进展对资金的需求逐笔归还本次
用于补充流动资金的募集资金,承诺本次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闲置募集资金
仅限用于与主营业务相关的生产经营,保证不影响募集资金项目的正常进行,不
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
公司本次以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未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
或者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的正常进行;单次补充流动资金时间未超过十二个
月;公司同时承诺在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期间不进行证券投资、
衍生品交易等高风险投资。
根据《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募集
资金使用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上市公司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
资金的,应当通过募集资金专户实施。为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管理,保护中小投资
者的权益,董事会指定公司在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武汉光谷科技支行开设的账
户(账号:127909593310000)为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专项账户,公司将尽快与银
行、保荐机构签订《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进行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
资金的实施及管理,并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做好募集资金的管理、存
放与使用工作,依法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四、履行的审议程序及相关意见
(一)董事会审议情况
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董事会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
通过之日起不超过 12 个月,到期或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需要时及时归还至公司募
集资金专户。
(二)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事项已经董事会
审议通过,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
动资金,期限不超过 12 个月,不存在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
向、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进度及其他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保荐机
构对公司本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事项无异议。
五、备查文件
金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中 国 船 舶 重 工 集 团
应急预警与救援装备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