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3709 证券简称:中源家居 公告编号:2026-044
中源家居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资产处置进展暨签订资产买卖合同之补充协议
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中源家居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拟将其位于安吉县递铺街道双
桥路 533 号的厂房资产出售给安吉优格家具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优格家
具”)、安吉振霄椅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振霄椅业”)、安吉晶曜家具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晶曜家具”),交易各方于 2026 年 7 月 1 日正式签订《资产买卖合
同》。
? 本次交易涉及不动产分割转让,尚需经相关主管部门审批,本次交易达成
存在一定不确定性。待前述审批通过后,交易双方将根据不动产交易过户的相关规
定办理分割过户手续,本次交易方可最终实施完成。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理性决
策。
? 公司将根据交易事项后续进展情况,按照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
及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及时履行相应决策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
一、交易概况
公司分别于 2026 年 5 月 18 日、2026 年 6 月 10 日与优格家具、振霄椅业、晶
曜家具签订了《资产购买意向书》,就出售公司位于安吉县递铺街道双桥路 533 号
的厂房资产事宜达成初步意向。该事项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第四届
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并经 2026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2026 年第二次临
时股东会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分别于 2026 年 5 月 19 日、2026 年 6 月 11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中源家居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签订资产处置意向协议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21、2026-026)。
公司于 2026 年 7 月 1 日分别与优格家具、振霄椅业、晶曜家具正式签订《资
产买卖合同》,对本次资产出售的交易价格、付款方式、交割安排等核心交易要素,
以及交易各方的权利、义务等相关内容予以明确。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6 年 7
月 3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中源家居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资产处置进展暨签订资产买卖合同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30)。
二、交易进展情况
为进一步明确各方的权利与义务,公司于 2026 年 8 月 28 日与优格家具、振
霄椅业、晶曜家具签订《资产买卖合同之补充协议》,就资产买卖及分割过程中的
事项达成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主要内容如下:
甲方(出售方):中源家居股份有限公司
乙方(买受方一):安吉优格家具股份有限公司
丙方(买受方二):安吉振霄椅业有限公司
丁方(买受方三):安吉晶曜家具有限公司
乙丙丁各自按各自取得资产的份额承担,甲方承担此次转让产生的增值税、土地增
值税、企业所得税、城建税、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及其他一切应由卖方缴纳
的税费。
产分割、资产清算、审计、评估、测绘、不动产登记、公证以及因分割事宜所发生
的全部费用,均由甲方承担,乙丙丁三方不承担该部分任何费用。甲方应当保障在
乙丙丁取得共有不动产权证书后尽快推动完成全部资产分割手续;如因甲方原因
逾期不予配合办理,甲方应当按照本协议约定承担相应违约责任。
下变更:各方第四笔款项支付时间变更为:在共有资产完成分割,办理资产过户前,
乙丙丁三方应向甲方提交足额银行贷款承诺函原件(若乙丙丁提交的银行贷款承
诺函原件未足额的,乙丙丁应用现金进行补足),甲方在确认银行贷款承诺函无误
后,配合乙丙丁三方完成资产过户手续。
担违约责任外,还应赔偿因其违约行为而给其他守约方造成的损失(包括但不限于
直接损失、为实现债权支付的律师费、诉讼费、保全费、鉴定费、差旅费等)。
的约定为准。本补充协议未作约定的,遵照《资产买卖合同》的约定执行。
等法律效力。
三、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签订补充协议有利于进一步明确交易各方的权利与义务,推动不动产分
割、过户等相关工作开展,保障本次交易有序推进。本次签订补充协议不会对公司
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不利影响。
四、其他
本次交易涉及不动产分割转让,尚需经相关主管部门审批,本次交易达成存在
一定不确定性。待前述审批通过后,交易双方将根据不动产交易过户的相关规定办
理分割过户手续,本次交易方可最终实施完成。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理性决策。
公司将根据交易事项后续进展情况,按照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及规
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及时履行相应决策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中源家居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