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外运: 关于与参股公司其他股东签署《一致行动协议》的公告

来源:证券之星 2026-08-29 01:23: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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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601598   证券简称:中国外运    公告编号:临 2026-036 号
              中国外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与参股公司其他股东签署《一致行动协议》
                  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全体董事及相关股东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公司)与参股公司安通控股股份有限公司(简称:安通控股,股票代码:600179.SH)
的第一大股东中外运集装箱运输有限公司(简称:中外运集运)签署《一致行动
协议》,约定在双方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本公司同意就安通控股的决
策与中外运集运保持一致行动。截至本公告披露之日,中国外运直接持有安通控
股约 3.98%股份,中外运集运直接持有安通控股约 14.94%股份。
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无需公司股东
会审议。
  一、本次交易概述
  为确保安通控股经营的稳定性和决策的高效性,中国外运与中外运集运签署
《一致行动协议》,约定在双方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本公司同意就安
通控股的决策与中外运集运保持一致行动。截至本公告披露之日,中国外运直接
持有安通控股约 3.98%股份,中外运集运直接持有安通控股约 14.94%股份。
  二、《一致行动协议》主要内容
容如下:
  (一) 签约方
  甲方:中外运集装箱运输有限公司
  乙方:中国外运股份有限公司
  (二) 一致行动的安排
名权、表决权时应与甲方保持一致意见;乙方委派至安通控股的董事(如有)向
董事会行使提案权、表决权时,应与甲方委派至安通控股的董事保持一致意见。
享有的其他财产性权益(包括但不限于利润分配、资本公积等转增股本以及法律、
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安通控股章程规定的股东应享有的其他财产权益),该等权
益仍由双方单独享有。
股股份交由其他第三方管理。
  (三) 违约责任
  任一方违反本协议项下约定,守约方有权要求违约方继续履行协议,且违约
方应就该等违约致使另一方遭受的损失承担赔偿责任。
  (四) 协议生效
  本协议经双方盖章签字之日起生效。非经双方协商一致并采取书面形式,本
协议不得随意变更;经双方协商一致,可以解除本协议。
  三、本次协议签署的目的及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一致行动安排系基于商业合作及业务协同的需要,并符合公司的整体战略发
展方向。一方面,一致行动安排通过股东层面的协同配合,有助于促进安通控股
提高决策效率,为其发展提供稳定、持续的支持,从而实现公司的投资价值。另
一方面,公司可以借此契机,加深、加强与中外运集运、安通控股在物流业务的
协同合作,充分发挥各方资源及业务优势,提升业务协同效应,更好地实现公司
的战略发展。一致行动安排并不影响公司作为安通控股的股东在安通控股享有的
其他财产性权益以及公司的财务报表,不会对公司产生重大实质影响。
  四、本次协议签署履行的审议程序
  公司于 2026 年 8 月 28 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关
于与参股公司其他股东签署<一致行动协议>的议案》,以“赞成票 8 票,反对票
行动协议》。
  特此公告。
                       中国外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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