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719 证券简称:安达维尔 公告编号:2026-036
北京安达维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北京安达维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
部(以下简称“财政部”)发布的相关规定变更会计政策。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
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
司规范运作》的相关规定,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无需提交公司董事会和股东会审议,不
会对公司当期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产生重大影响。
一、会计政策变更概述
(一)变更原因及日期
规定“关于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中补偿性资产的会计处理”“关于处置原通过同一
控制下企业合并取得子公司时相关资本公积的会计处理”“关于采用电子支付系统结
算的金融负债的终止确认”“关于金融资产合同现金流量特征的评估及相关披露”和
“关于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权益工具的披露”等相关
内容,该解释自2026年1月1日起执行。
“关于金融资产合同现金流量特征的评估”“关于货币缺乏可兑换性时的会计处理及
相关披露”等相关内容,自公布之日起施行。2026年1月1日至本解释施行日新增的本
解释规定的业务,企业应当根据本解释进行调整。根据前述政策要求,公司自2026年1
月1日起执行该会计准则。
(二)变更前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前,公司执行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
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
定。
(三)变更后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后,公司将按照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9号》
《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20号》要求执行。除上述政策变更外,其他未变更部分,仍按
照财政部前期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
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执行。
(四)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性质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
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的相关规定,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依
据法律法规和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要求进行的变更,不属于公司自主变更会计政策的
情形,且未对公司当期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产生重大影响,无需提交公
司董事会和股东会审议。
二、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财政部颁布的最新会计准则进行的相应变更,符合
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公司实际情况,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产
生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特此公告。
北京安达维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