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648 证券简称:星云股份 公告编号:2026-068
福建星云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福建星云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星云股份”)于近日收
到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李有财先生、刘作斌先生的通知,经协商一致,二
人于 2026 年 8 月 28 日签署了《关于福建星云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的一致行动协议
书之补充协议(二)》(以下简称《补充协议(二)》),双方一致同意将二人
于 2021 年 10 月 25 日签署的《关于福建星云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的一致行动协议
书》(以下简称“原《一致行动协议》”)及 2024 年 3 月 25 日签署《关于福建
星云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的一致行动协议书之补充协议》(下称“原《补充协议》”)
的有效期延长三年,即至 2030 年 10 月 24 日。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 原《一致行动协议》及原《补充协议》的签署和履行情况
星云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的一致行动协议书》,协议约定二人采取一致行动的目的
在于共同控制星云股份,并在星云股份的董事会、股东大会会议上进行意思一致
的表决,协议有效期限为自 2021 年 10 月 25 日起至 2024 年 10 月 24 日止。具体
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1 年 10 月 26 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关于相关股东一致行
动关系变动暨实际控制人减少之事宜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118)。
云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的一致行动协议书之补充协议》,协议约定为维护公司实际
控制权的稳定,推动公司持续、稳定、健康地发展,经李有财先生、刘作斌先生
二人协商一致,同意将原《一致行动协议》的有效期延长三年,即至 2027 年 10
月 24 日。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4 年 3 月 25 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关于控
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延长一致行动协议有效期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20)
在原《一致行动协议》和原《补充协议》履行期间,上述一致行动人在约定
的一致行动事项上均充分遵守了一致行动的约定,未发生违反协议的情形。
二、 《补充协议(二)》的签署情况及主要内容
为维护公司实际控制权的稳定,推动公司持续、稳定、健康地发展,经李有
财先生、刘作斌先生协商一致,二人于 2026 年 8 月 28 日签署了《关于福建星云
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的一致行动协议书之补充协议(二)》,将原《一致行动协议》
及原《补充协议》的有效期延长三年,即至 2030 年 10 月 24 日。
《补充协议(二)》
签署后,李有财先生和刘作斌先生仍为公司实际控制人。本次签署的《补充协议
(二)》的主要内容如下:
“第一条 甲乙双方一致同意,将原协议第二条约定的协议有效期限予以调
整:在原协议及原补充协议基础之上,一致行动关系有效期延长三年,即至 2030
年 10 月 24 日。
第二条 本补充协议(二)是原协议、原补充协议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与
原协议、原补充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本补充协议(二)与原协议、原补充协
议约定不一致的,以本补充协议(二)为准;本补充协议(二)未作修改、变更
的,原协议、原补充协议其余全部条款继续有效,对甲乙双方持续具有法律约束
力。
第三条 本补充协议(二)自甲、乙双方签署之日起生效。
第四条 本补充协议(二)一式四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其余二份由星
云股份存档备查,每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三、 签署《补充协议(二)》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签署《补充协议(二)》,即延长原《一致行动协议》及原《补充协议》
有效期后,公司实际控制人未发生改变,仍为李有财先生和刘作斌先生。本次签
署《补充协议(二)》有利于维护公司实际控制权的稳定,保持公司重大事项决
策的一致性;有利于公司保持发展战略和经营管理政策的连贯性和稳定性,不存
在对公司日常经营管理产生不利影响或损害中小投资者利益的情形。
四、备查文件
限公司的一致行动协议书》;
限公司的一致行动协议书之补充协议》;
限公司的一致行动协议书之补充协议(二)》。
特此公告。
福建星云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二六年八月二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