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588 证券简称:熙菱信息 公告编号:2026-051
新疆熙菱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新疆熙菱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财
政部(以下简称“财政部”)发布的《关于印发<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 20 号>的通知》
(财会〔2026〕7 号)(以下简称“《准则解释第 20 号》”)变更了相应的会计政
策。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事项属于根据法律法规或者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要求的
会计政策变更,该事项无需提交公司董事会、股东会审议,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
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产生重大影响。具体情况如下:
一、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具体情况
(一) 会计政策变更的原因及日期
合同现金流量特征的评估”和“关于货币缺乏可兑换性时的会计处理及相关披露”
相关内容自公布之日起施行。2026 年 1 月 1 日至该解释施行日新增的该解释规定的
业务,企业应当根据该解释进行调整。由于上述会计准则解释的发布,公司需对会
计政策进行相应变更,自 2026 年 1 月 1 日起施行。
(二)变更前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前,公司执行财政部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
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
规定。
(三)变更后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后,公司按照财政部发布的《准则解释第 20 号》要求执行。
其他未变更部分,仍按照财政部前期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各项
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
执行。
二、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财政部新颁布的《准则解释第 20 号》的相关规定
进行的合理变更,能更加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实际情况,
能提供更可靠、更准确的会计信息,符合有关规定和公司的实际情况,不会对公司
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产生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
情形。
特此公告。
新疆熙菱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