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1501 证券简称:恒鑫生活 公告编号:2026-037
合肥恒鑫生活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深圳证券交
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
作》和《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 2 号——公告格式》的
规定,将合肥恒鑫生活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或“公司”)2026
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管理与使用情况报告如下:
一、 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合肥恒鑫生活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
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4〕1909 号),本公司于 2025 年
元,应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 1,017,960,000.00 元,根据有关规定扣除发行费
用合计人民币 119,045,291.31 元后,实际募集资金金额为人民币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容诚验字[2025]230Z0024 号《验资报告》
验证。公司对募集资金采取了专户存储管理。
项目 金额(人民币万元)
募集资金总额 101,796.00
减:发行费用 11,904.53
募集资金净额 89,891.47
加:理财收益及利息收入扣除手续费净额(注 1) 598.99
尚未以募集资金支付的发行费用 28.20
项目 金额(人民币万元)
减:募投项目投入金额(注 2) 54,184.92
补充流动资金(注 3) 15,006.26
现金管理未到期余额 10,000.00
募集资金专户金额 11,327.47
注 1:截至 2026 年 6 月 30 日,理财收益及利息收入扣除手续费净额为 598.99 万元。
注 2:其中包括置换已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金额为 50,314.13 万元。
注 3:其中包括“补充流动资金”项目募集资金专户内产生的利息收入 6.26 万元,公司一并转出用于
补充流动资金。
注 4:以上合计数如有尾差,系四舍五入所致。
二、 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遵循规范、安全、高效、透明的
原则,公司制定了《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对募集资金的存储、审批、使用、管
理与监督做出了明确的规定,以在制度上保证募集资金的规范使用。
简称“招商银行”)和华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安证券”)签署《募
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在招商银行开设募集资金专项账户(账号:
(以下简称“合肥科农行”)和华安证券签署《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在合
肥科农行开设募集资金专项账户(账号:20000415253666600000608)。
下简称“中信银行”)和华安证券签署《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在中信银行
开设募集资金专项账户(账号:8112301013201077527)。
下简称“中信银行”)和华安证券签署《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在中信银行
开设募集资金专项账户(账号:8112301012601077525)。
下简称“工商银行”)和华安证券签署《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在工商银行
开设募集资金专项账户(账号:1302010619200488146)。
(以
下简称“兴业银行”)和华安证券签署《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在兴业银行
开设募集资金专项账户(账号:499100100100169821)。
司与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合肥安建大厦支行和华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签署了
新的《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在中信银行开设募集资金专项账户(账号:
司与合肥科技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肥西支行和华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签
署了新的《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在合肥科农行开设募集资金专项账户(账
号:20010597937866600000015)。
截至 2026 年 6 月 30 日,募集资金存储情况如下: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银行名称 银行账号 状态 余额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合肥分行 551902280610000 已注销(注 1) -
合肥科技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
公司肥西支行
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合肥西环
广场支行
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合肥西环
广场支行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合肥
庐阳支行
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合肥高新
区科技支行
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合肥安建
大厦支行
合肥科技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
公司肥西支行
合 计 — — 11,327.47
注 1:公司募投项目“补充流动资金”已按照使用计划完成,用于“补充流动资金”项目的募集资金
专户已于 2025 年 6 月完成销户手续,该账户对应的相关监管协议亦随之终止。
注 2:公司募投项目“年产 3 万吨 PLA 可堆肥绿色环保生物制品项目”对应的该账户资金已使用完成,
对应募集资金专户已于 2025 年 11 月完成销户手续,该账户对应的相关监管协议亦随之终止。
注 3:公司募投项目“年产 3 万吨 PLA 可堆肥绿色环保生物制品项目”对应的该账户资金已使用完成,
对应募集资金专户已于 2025 年 6 月完成销户手续,该账户对应的相关监管协议亦随之终止。
注 4:公司募投项目“研发技术中心项目”变更,将该项目建设内容整合到新募投项目“绿色可降解
制品生产基地项目”,对应的原募集资金专户已于 2026 年 6 月完成销户手续,账户对应的相关监管协议随
之终止。
注 5:公司募投项目“智能化升级改造项目”变更,将该项目建设内容整合到新募投项目“绿色可降
解制品生产基地项目”,对应的原募集资金专户已于 2026 年 6 月完成销户手续,账户对应的相关监管协议
随之终止。
注 6:公司将全部“超募资金”投资建设新募投项目“绿色可降解制品生产基地项目”,对应的原募
集资金专户已于 2026 年 6 月完成销户手续,账户对应的相关监管协议随之终止。
注 7、注 8:系新募投项目“绿色可降解制品生产基地项目”开立的募集资金专户。
三、 2026 年半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截至 2026 年 6 月 30 日,本公司实际投入相关项目的募集资金款项共计人民
币 69,191.18 万元,具体使用情况详见附表 1:2026 年半年度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对照表。
(二)募投项目的实施地点、实施方式改变情况
公司于 2026 年 3 月 17 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变更部分募投项目及使用超募资金投资建设新项目的议案》,综合考虑公司整体
战略布局及未来经营发展规划,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同意变更公司首次公开
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智能化升级改造项目”、“研发技术中心项目”,
将上述募投项目的建设内容整合到“绿色可降解制品生产基地项目”,并将上述
原募投项目的募集资金和超募资金(包括利息收入和理财收益)投入到新募投项
目(具体金额以实际结转时募集资金专户余额为准)。新项目实施主体为公司子
公司安徽恒鑫环保新材料有限公司。2026 年 4 月,公司全资子公司安徽恒鑫环
保新材料有限公司竞得安徽省合肥市长丰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挂牌出让的宗地
编号为“双凤经开区 SFGD2026-18”地块的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取得成交确认
书,项目建设地点位于安徽省长丰县双凤开发区双墩路和辉山路交口。
(三)募投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公司于 2025 年 4 月 23 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三
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已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
费用的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
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其中置换已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金额为
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已对上述事项进行了鉴证,并出具了《关于合肥恒
鑫生活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支付发行费
用的鉴证报告》(容诚专字[2025]230Z1165 号)。保荐机构同意公司本次使用
募集资金置换已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事项。截至 2026
年 6 月 30 日,公司已完成对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自筹资金的置
换事项。
公司于 2026 年 3 月 17 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使
用自有资金及承兑汇票等方式支付募投项目所需资金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的
议案》,同意公司在募投项目实施期间,根据实际情况使用自有资金及银行承兑
汇票等方式支付募投项目所需资金,之后定期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并从募集资
金专户划转至公司一般账户,该部分等额置换资金视同募投项目使用资金。
(四)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情况。
(五)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情况
公司于 2025 年 4 月 23 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三
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和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的议案》,同意公司在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和公司正常生产经营的前提
下,使用不超过 30,000.00 万元的闲置资金(含超募资金)和不超过 40,000.00 万
元的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使用期限自 2024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
日起不超过 12 个月,在前述额度和期限范围内,资金可以循环滚动使用。保荐
机构对上述事项发表了无异议的核查意见。公司于 2025 年 5 月 16 日召开 2024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上述议案。
公司于 2026 年 4 月 25 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和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在不影响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和公司正常生产经营的前提下,使用不超过 22,000 万元
的闲置募集资金(含超募资金)和不超过 20,000 万元的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
理,使用期限自董事会通过之日起不超过 12 个月,在前述额度和期限范围内,
资金可以循环滚动使用。保荐机构对上述事项发表了无异议的核查意见。
截至 2026 年 6 月 30 日,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含超募资金)进行现金管
理的余额为 10,000.00 万元,具体情况如下:
序号 受托方 产品性质 认购金额(万元) 起息日 到期日
合计 10,000.00 — —
(六)节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将募投项目节余资金用于其他募投项目或非募投项目
的情况。
(七)超募资金使用情况
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净额为 89,891.47 万元,扣除募投项目资金
需求后,超募资金为 7,059.47 万元。
公司于 2025 年 4 月 23 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三
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和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的议案》,同意公司在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和公司正常生产经营的前提
下,使用不超过 30,000.00 万元的闲置资金(含超募资金)和不超过 40,000.00 万
元的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使用期限自 2024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
日起不超过 12 个月,在前述额度和期限范围内,资金可以循环滚动使用。保荐
机构对上述事项发表了无异议的核查意见。公司于 2025 年 5 月 16 日召开 2024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上述议案。
公司于 2026 年 3 月 17 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2026 年 4 月 2 日
召开 2026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关于变更部分募投项目及使用超募
资金投资建设新项目的公告》,同意变更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
目“智能化升级改造项目”、“研发技术中心项目”,将原募投项目的建设内容
整合到“绿色可降解制品生产基地项目”,并将原募投项目的募集资金和超募资
金(包括利息收入和理财收益)投入到新募投项目。保荐机构对上述事项发表了
无异议的核查意见。
公司于 2026 年 4 月 25 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和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在不影响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和公司正常生产经营的前提下,使用不超过 22,000.00 万
元的闲置募集资金(含超募资金)和不超过 20,000.00 万元的闲置自有资金进行
现金管理,使用期限自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 12 个
月,在前述额度和期限范围内,资金可以循环滚动使用。保荐机构对上述事项发
表了无异议的核查意见。
(八)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用途及去向
截至 2026 年 6 月 30 日,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含超募资金)进行现金管
理的余额为 10,000.00 万元,其余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 11,327.47 万元存放于募
集资金专项账户。
四、 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公司于 2026 年 3 月 17 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于 2026 年 4 月 2
日召开 2026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部分募投项目及使用
超募资金投资建设新项目的议案》,综合考虑公司整体战略布局及未来经营发展
规划,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同意变更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
目“智能化升级改造项目”、“研发技术中心项目”,将“智能化升级改造项目”
和“研发技术中心项目”的建设内容整合到新募投项目“绿色可降解制品生产基
地项目”,并将“智能化升级改造项目”和“研发技术中心项目”的募集资金和
全部超募资金(包括利息收入和理财收益)投入到新募投项目。新募投项目实施
主体为公司之全资子公司安徽恒鑫环保新材料有限公司。保荐机构对上述事项发
表了无异议的核查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6 年 3 月 18 日在巨潮资讯网披
露的《关于变更部分募投项目及使用超募资金投资建设新项目的公告》(公告编
号:2026-003)。
截至 2026 年 6 月 30 日,本公司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后的新募投项目已使
用募集资金 351.50 万元,具体情况详见附表 2:2026 年半年度改变募集资金投
资项目情况表。
五、 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公司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和要求使用募集资金,并对募
集资金使用情况及时地进行了披露,不存在募集资金使用及管理的违规情形。
附表 1:2026 年半年度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附表 2:2026 年半年度改变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表
合肥恒鑫生活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附表 1:
单位:万元
募集资金总额 89,891.47 本报告期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351.50
报告期内改变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注 1] 21,121.47
累计改变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注 2] 21,121.47 已累计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69,191.18
累计改变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比例 23.50%
一、承诺投资项目
已变更项目, 截至期末投入
募 集 资 金 承 诺 调 整 后 投 资 本半年度投入 截至期末累计 项目达到预定可 本年度实现的 是 否 达 到 预 项目可行性是否
承诺投资项目 含部分变更 进 度 (%)(3) =
投资总额 总额(1) 金额 投入金额(2) 使用状态日期 效益 计效益 发生重大变化
(如有) (2)/(1)
年产 3 万吨 PLA 可堆肥
否 53,770.00 53,770.00 0 53,833.42 100.12% 2026 年 9 月 1,952.55 不适用 否
绿色环保生物制品项目
智能化升级改造项目 是 8,500.00 - - - - 不适用 不适用 不适用 是
研发技术中心项目 是 5,562.00 - - - - 不适用 不适用 不适用 是
补充流动资金 否 15,000.00 15,000.00 0 15,006.26 100.04% 2025 年 6 月 不适用 不适用 否
绿色可降解制品生产基
否 - 21,121.47 351.50 351.50 1.66% 2029 年 5 月 不适用 不适用 否
地项目
合计 — 82,832.00 89,891.47 351.50 69,191.18 - - - - -
二、超募资金投向
尚未指定用途 是 7,059.47 - - - - 不适用 不适用 不适用 不适用
未达到计划进度原因(分具体募投项目) 不适用
受益于下游客户需求增长,公司现有可降解塑料制品产能不足。为扩大生产规模,提高公司可降解塑料制
品产能,解决公司现有产能瓶颈问题,发挥规模效应,提升公司市场竞争力,将公司绿色可降解制品生产
项目可行性发生重大变化的情况说明
主业做大做强,公司子公司拟新建厂房及生产线,投资建设新项目“绿色可降解制品生产基地项目”。同
时,考虑到对新项目的支持和配套功能,公司拟不再单独实施原募投项目“智能化升级改造项目”、“研
发技术中心项目”,而是将上述原募投项目整合到新项目“绿色可降解制品生产基地项目”中,建设与新
项目配套的研发中心和智能化物流仓储系统等,并将上述原募投项目的募集资金和超募资金(包括利息收入
和理财收益)投入到新项目(具体金额以实际结转时募集资金专户余额为准)。公司于 2026 年 3 月 17 日召
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2026 年 4 月 2 日召开 2026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分别审议通过《关于变更部
分募投项目及使用超募资金投资建设新项目的议案》,详细情况见 2026 年 3 月 18 日在巨潮资讯网发布的
《关于变更部分募投项目及使用超募资金投资建设新项目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03)。
超募资金的金额、用途及使用进展情况 详见本报告“三、2026 年半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之(七)超募资金使用情况”
详见本报告“三、2026 年半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之(二)募投项目的实施地点、实施方式改变情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地点变更情况
况”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方式调整情况 不适用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详见本报告“三、2026 年半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之(三)募投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不适用
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情况 详见本报告“三、2026 年半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之(五)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情况”
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用途及去向 详见本报告“三、2026 年半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之(八)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用途及去向”
项目实施出现募集资金结余的金额及原因 不适用
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及其他情况 不适用
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或归还银行贷款情况 不适用
注 1:报告期内改变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原募投项目承诺投资总额+超募资金,不包含理财收益及利息收入。
注 2:累计改变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原募投项目承诺投资总额+超募资金,不包含理财收益及利息收入。
附表 2:
单位:万元
改变后项目拟 截至期末投资进 改变后的项目可
本年度实际投 截至期末实际累 项目达到预定可 本年度实现的效 是否达到预计效
改变后的项目 对应的原承诺项目 投入募集资金 度(%)(3)=(2) 行性是否发生重
入金额 计投入金额(2) 使用状态日期 益 益
总额(1) /(1) 大变化
绿 色 可 降 解 制 智能化升级改造项目、
品 生 产 基 地 项 研发技术中心项目、 21,121.47 351.50 351.50 1.66 2029 年 5 月 不适用 不适用 否
目 超募资金
合计 - 21,121.47 351.50 351.50 - - - - -
受益于下游客户需求增长,公司现有可降解塑料制品产能不足。为扩大生产规模,提高公司可降解塑料制品
产能,解决公司现有产能瓶颈问题,发挥规模效应,提升公司市场竞争力,将公司绿色可降解制品生产主业
做大做强,公司子公司拟新建厂房及生产线,投资建设新项目“绿色可降解制品生产基地项目”。同时,考
虑到对新项目的支持和配套功能,公司拟不再单独实施原募投项目“智能化升级改造项目”、“研发技术中
心项目”,而是将上述原募投项目整合到新项目“绿色可降解制品生产基地项目”中,建设与新项目配套的
改变原因、决策程序及信息披露情况说明(分具体项目)
研发中心和智能化物流仓储系统等,并将上述原募投项目的募集资金和超募资金(包括利息收入和理财收益)
投入到新项目(具体金额以实际结转时募集资金专户余额为准)。公司于 2026 年 3 月 17 日召开第二届董事
会第十次会议,2026 年 4 月 2 日召开 2026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分别审议通过《关于变更部分募投项目及使
用超募资金投资建设新项目的议案》,详细情况见 2026 年 3 月 18 日在巨潮资讯网发布的《关于变更部分募
投项目及使用超募资金投资建设新项目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03)。
未达到计划进度或预计收益的情况和原因(分具体项目) 不适用
改变后的项目可行性发生重大变化的情况说明 不适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