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百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关于本次交易是否存在直接或间接有偿聘请其他第三方机构
或个人的说明
上海百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拟终止公司对百联集团有限公
司(以下简称“百联集团”)持有联华超市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联华超市”)
为确保本次交易顺利进行,保障公司及股东利益,公司确认在本次交易中聘请的
中介机构情况如下:
审阅机构。
此外,公司还聘请了国浩律师(香港)事务所为本次交易提供中国香港地区法律
服务。
以上机构均为本次交易依法需聘请的证券服务机构。
除上述聘请外,公司本次交易不存在直接或间接有偿聘请其他第三方机构或个人
的行为。
特此说明。
上海百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六年八月二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