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3327 证券简称:福蓉科技 公告编号:2026-061
四川福蓉科技股份公司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拟聘任的会计师事务所名称:华兴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
下简称“华兴会计师事务所”)
? 原聘任的会计师事务所名称:希格玛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
下简称“希格玛会计师事务所”)
? 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简要原因:在完成 2025 年度审计工作后,四川福蓉
科技股份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与希格玛会计师事务所之间的年审服务协议
到期,根据《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财会〔2023〕
聘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提供年度财务报告审计、内部控制审计及相关服务。
? 为保证审计工作的独立性和客观性,结合公司经营管理需要,公司于
根据选聘结果,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并提议,公司拟聘任华兴会计
师事务所为公司 2026 年度财务报告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该事项尚需提交公司
股东会审议。
一、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华兴会计师事务所前身系福建华兴会计师事务所,创立于 1981 年,隶属福
建省财政厅。1998 年 12 月,与原主管单位福建省财政厅脱钩,改制为福建华兴
有限责任会计师事务所。2009 年 1 月,更名为福建华兴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
名为华兴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华兴会计师事务所为特殊普通合伙企业,注册地址为福建省福州市鼓楼区
湖东路 152 号中山大厦 B 座 7-9 楼,首席合伙人为童益恭先生。
截至 2025 年 12 月 31 日,华兴会计师事务所拥有合伙人 73 名、注册会计
师 332 名,其中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 185 人。
华兴会计师事务所 2025 年度经审计的收入总额为 40,375.59 万元,其中审
计业务收入 39,762.33 万元,证券业务收入 24,121.82 万元。2025 年度为 96 家
上市公司提供年报审计服务,上市公司主要行业为制造业(包括计算机、通信和
其他电子设备制造业,化学原料和化学制品制造业,电气机械和器材制造业,专
用设备制造业,医药制造业等)及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批发和零
售业,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农、林、牧、渔业,
采矿业,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建筑业,住宿和餐饮业,房地产
业,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等,审计收费总额(含税)为 14,723.06 万元,
其中本公司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 74 家。
截至 2025 年 12 月 31 日,华兴会计师事务所已计提职业风险基金 126.55
万元,购买的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为 8,000 万元,职业风险基金计提和职业保
险购买符合相关规定。
华兴会计师事务所近三年未发生因执业行为导致的民事诉讼。
华兴会计师事务所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监督管理措施 7 次、自律监管措
施 1 次,不存在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行政处罚及纪律处分的情况。21 名
从业人员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监督管理措施 6 次、自律监管措施 2 次,无从业
人员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行政处罚及纪律处分。
(二)项目信息
项目合伙人:白灯满,注册会计师,2007 年起取得注册会计师资格,2007
年起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06 年开始在华兴会计师事务所执业,2026 年开始为
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和复核了 3 家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签字注册会计师:王卫群,注册会计师,2021 年起取得注册会计师资格,
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和复核了 2 家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林招通,注册会计师,2009 年起取得注册会计师资
格,2007 年起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07 年开始在华兴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近三
年签署和复核了 4 家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项目合伙人白灯满、签字注册会计师王卫群、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林招通
近三年均不存在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管
部门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受到证券交易场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
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的情况。
华兴会计师事务所及项目合伙人白灯满、签字注册会计师王卫群、项目质
量控制复核人林招通不存在可能影响独立性的情形。
经招标选聘定价,华兴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提供 2026 年度审计服务费用总
额为 112 万元(含年度财务报表审计、内部控制审计),系按照服务事项、工作
量及业务复杂程度确定,与公司上年度审计费用相比基本持平。若公司 2026 年
度审计范围发生增减或业务复杂程度发生变化,授权公司经营层视情况与会计师
事务所协商调整。
二、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况说明
(一)前任会计师事务所情况及上年度审计意见
公司前任会计师事务所为希格玛会计师事务所,截至上年度已连续两年为
公司提供审计服务。希格玛会计师事务所对公司 2025 年度财务报告和内部控制
出具了标准无保留审计意见。公司不存在已委托前任会计师事务所开展部分审计
工作后又解聘前任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况。
(二)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原因
在完成 2025 年度审计工作后,公司与希格玛会计师事务所之间的年审服务
协议到期,根据《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
(财会〔2023〕
聘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提供年度财务报告审计、内部控制审计及相关服务。
根据上述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为保证审计工作的独立性和客观性,结合
公司经营管理需要,公司于 2026 年 7 月通过邀请招标选聘程序公开选聘了会计
师事务所,根据选聘结果,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并提议,公司拟聘
任华兴会计师事务所担任公司 2026 年度审计机构。
(三)上市公司与前后任会计师事务所的沟通情况
公司已就变更会计师事务所有关事宜与华兴会计师事务所、希格玛会计师
事务所进行了充分沟通,前、后任会计师事务所均已知悉本事项并对本次更换无
异议,并确认无任何有关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事宜须提请公司股东注意。前、后
任会计师事务所将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第 1153 号——前任注册会计
师和后任注册会计师的沟通》和其他有关要求,积极做好沟通及配合工作。
三、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一)审计委员会审议意见
公司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在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过程中,对选聘程
序、招投标文件以及会计师事务所的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独立性和
诚信状况等进行了认真审核和评价。公司于 2026 年 8 月 28 日召开了第四届董事
会审计委员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公司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认为,公司本次选聘工作符合法规的要求,拟聘任的华兴会计
师事务所具备应有的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独立性及良好的诚信状况,
能够满足公司的审计工作要求,因此,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同意聘任华兴会计
师事务所为公司 2026 年度财务报告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并同意将该事项提交
公司董事会审议。
(二)董事会审议和表决情况
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公司董事会同意聘任华兴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 2026
年度财务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三)生效日期
本次聘任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自公司股东会审议
通过之日起生效。
特此公告。
四川福蓉科技股份公司董事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