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山北明: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来源:证券之星 2026-08-29 01:08: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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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000158    证券简称:常山北明     公告编号:2026-033
         石家庄常山北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石家庄常山北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6 年 8 月 28
日召开董事会九届十五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具
体内容如下:
  一、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概述
  (一)变更的原因
知》(财会[2025]32号),规定了“关于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中补偿性资产的
会计处理”“关于处置原通过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取得子公司时相关资本公积的
会计处理”“关于采用电子支付系统结算的金融负债的终止确认”“关于金融资
产合同现金流量特征的评估及相关披露”和“关于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
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权益工具的披露”等相关内容,自2026年1月1日起施行。
知》(财会〔2026〕7号),对“关于金融资产合同现金流量特征的评估”“关
于货币缺乏可兑换性时的会计处理及相关披露”等内容进行了规范及明确。该解
释自公布之日起施行,2026 年1月1日至该解释施行日新增的该解释规定的业务,
企业应当根据该解释进行调整。
  根据前述财政部通知的要求,公司自2026年1月1日起执行《企业会计准则解
释第19号》和《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20号》,并对相关会计政策予以相应变更。
  (二)变更前公司所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前,公司执行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
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
相关规定。
  (三)变更后公司所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后,公司将按照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9
号》及《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20号》要求执行。除上述会计政策变更外,其余未
变更部分,仍执行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
则、后续发布和修订的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
相关规定。
  (四)变更日期
  根据财政部相关文件规定,公司自2026年1月1日起执行变更后的会计政策。
  二、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财政部相关规定和要求进行的合理变更,不涉
及以前年度的追溯调整。变更后的会计政策能够更加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
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对公司当期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没有影响,亦
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况。
  三、审议程序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已经公司董事会九届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根据《深圳证
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无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
议。
  四、审计委员会审议意见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2026 年第三次会议已审议通过《关于会计政策变更
的议案》,认为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依据财政部相关规定和要求进行的合理变更,
执行变更后会计政策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涉及
相关项目的调整,对公司当期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没有影响,不存
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五、备查文件
  特此公告。
                    石家庄常山北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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