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0009 证券简称:中国宝安 公告编号:2026-037
中国宝安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及董事局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
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中国宝安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
部(以下简称“财政部”)的相关规定变更会计政策,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
根据法律法规和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的要求进行的变更,无需提交公司董事局和
股东会审议,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产生重大影响,具体情
况如下:
一、变更情况概述
(财会〔2026〕7 号)(以下简称“20 号解释”),规定对“关于金融资产合同现
金流量特征的评估” “关于货币缺乏可兑换性时的会计处理及相关披露”的内
容进行进一步规范及明确。根据 20 号解释的规定,公司于 2026 年 1 月 1 日执行
上述规定。
本次变更前,公司执行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各项具
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及其他相关规定。
本次变更后,公司将执行财政部发布的 20 号解释,其他未变更部分仍按照
财政部前期颁布的相关准则及其他有关规定执行。
根据 20 号解释规定,公司于 2026 年 1 月 1 日执行上述规定。
二、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 2026 年半年度及以前年度的财务状
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无重大影响。
特此公告
中国宝安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局
二〇二六年八月二十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