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3983 证券简称:丸美生物 公告编号:2026-028
广东丸美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 19
号》(财会〔2025〕32 号)(以下简称“19 号解释”)和《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
(财会〔2026〕7 号)
(以下简称“20 号解释”)的规定,对会计政策进行
相应变更
?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不会对公司当期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产
生重大影响
? 本次会计政策的变更是公司根据财政部发布的相关规定、企业会计准则
解释而进行的相应变更,无需提交公司董事会或股东会审议
一、会计政策变更概述
(一)会计政策变更的原因和变更日期
企业合并中补偿性资产的会计处理”“关于处置原通过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取得
子公司时相关资本公积的会计处理”“关于采用电子支付系统结算的金融负债的
终止确认”
“关于金融资产合同现金流量特征的评估及相关披露”
“关于指定为以
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权益工具的披露”的内容,该解释规
定自 2026 年 1 月 1 日起施行。
量特征的评估”“关于货币缺乏可兑换性时的会计处理及相关披露”等内容进行
了规范及明确,该解释自公布之日起施行,2026 年 1 月 1 日至该解释施行日新
增的该解释规定的业务,企业应当根据该解释进行调整。
根据上述会计解释的规定,公司自 2026 年 1 月 1 日起执行变更后的会计政
策。
(二)变更前执行的会计政策
本次变更前,公司执行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及各项
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
定。
(三)变更后执行的会计政策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后,公司按照财政部发布的 19 号解释、20 号解释要求执
行。其他未变更部分仍按照国家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
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
关规定执行。
(四)会计政策变更履行的程序
本次会计政策的变更是公司根据财政部发布的相关规定、企业会计准则解释
而进行的相应变更,无需提交公司董事会或股东会审议。
二、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财政部相关规定进行的相应变更,符合相关法
律法规的规定,执行变更后的会计政策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
经营成果。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不会对公司当期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
产生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
特此公告。
广东丸美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