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1151 证券简称:冠龙节能 公告编号:2026-043
上海冠龙阀门节能设备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上海冠龙阀门节能设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6 年 8 月 27 日召
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公司总经理的议案》及《关于调整
第三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委员的议案》。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关于公司总经理辞职的情况
公司董事会于近日收到公司董事长兼总经理李政宏先生的书面辞职报告,李政宏先
生因工作调整原因申请辞去公司总经理职务。辞职后李政宏先生仍继续担任公司董事长
及董事会专门委员会相关职务,其辞职不会对公司的正常运作及经营管理产生影响。根
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公司章程》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公司经营管理
及治理工作需要,李政宏先生的辞职报告自送达公司董事会之日起生效。李政宏先生的
总经理职务原定任期为 2026 年 5 月 20 日至 2029 年 5 月 19 日。
截 至 本 公 告 披 露 日 , 李 政 宏 先 生 持 有 公 司 控 股 股 东 Karon Holding Company
Limited(以下简称“冠龙控股”)65%股份,间接持有公司股票 73,519,460 股,不存
在应履行而未履行的承诺事项。李政宏先生离任后其所持股份将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
和国证券法》《公司章程》《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
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进行管理。
二、关于聘任公司总经理的情况
公司于 2026 年 8 月 27 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 2026 年第二次例会,第三
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公司总经理的议案》。经公司董事会提名
委员会资格审查,认为李易庭先生(简历详见附件)具备与其行使职权相适应的任职条
件,不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
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和
《公司章程》规定的不得担任相关职务的情形。公司董事会同意聘任李易庭先生担任公
司总经理,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公司第三届董事会任期届满时止。
三、关于调整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委员的情况
鉴于审计委员会委员李易庭先生担任公司总经理,根据相关规定,董事兼任高级管
理人员不得在审计委员会任职,公司于 2026 年 8 月 27 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
审议通过《关于调整第三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委员的议案》,董事会同意将审计委员会
委员由李易庭先生调整为董事长李政宏先生担任,审计委员会其他人员不发生变化。
四、备查文件
特此公告。
上海冠龙阀门节能设备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李易庭先生:1991 年出生,中国台湾籍,本科学历,国际商务学专业背景。2014
年 9 月至 2014 年 12 月,任职于台湾明冠,任董事长特助;2016 年 2 月至今,任公司
外销部销售主任,2021 年 1 月至今,兼任管理部专员,2022 年 11 月至今兼任市场部经
理,现任董事。
截至本公告日,李易庭先生通过 Famsistent Holding Company Limited 间接持有
冠龙控股 10%股份,间接持有公司股票 11,310,686 股;与现任公司董事长李政宏先生、
现任公司副董事长李秋梅女士、现任公司董事会秘书兼职工代表董事程慧贤女士为亲属
关系。除此之外,李易庭先生与其他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李易庭
先生不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规定不能担任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况,也不存在
受到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的情形,亦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
规和规定要求的任职条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