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公司提供金融服务的风险评估报告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5 号—
交易与关联交易》的要求,上海电力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
称“本公司”)通过查验国家电投集团财务有限公司(以下
简称“财务公司”)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与《金融许可
证》等资料,并审阅了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
表等在内的财务公司的定期财务报告,对其经营资质、业务
和风险状况进行了评估,形成财务公司 2026 年半年度风险
评估报告,具体如下:
一、财务公司基本情况
财务公司是经原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深圳监管
局深银监复〔2004〕186 号批准,由原深圳赛格集团财务公
司重组改制设立的非银行金融机构。企业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亿元。注册地:北京市西城区西直门外大街 18 号楼金贸大
厦 3 单元 19-21 层。
经营范围包括:(一)吸收成员单位存款;(二)办理
成员单位贷款;(三)办理成员单位票据贴现;(四)办理
成员单位资金结算与收付;(五)提供成员单位委托贷款、
债券承销、非融资性保函、财务顾问、信用鉴证及咨询代理
业务;(六)从事同业拆借;(七)办理成员单位票据承兑;
(八)办理成员单位产品买方信贷和消费信贷;(九)从事
固定收益类有价证券投资;(十)金融监管部门批准的其他
业务。
二、财务公司内部控制的基本情况
(一)控制环境
财务公司按照监管规定,设立股东会、董事会及各专委
会,制定《章程》等系列公司治理类制度,规定股东会和股
东、董事会和董事、高级管理层在内部控制中应承担的责任
义务。公司建立了股东会、董事会和高级管理层之间各负其
责、规范运作、相互制衡的公司治理结构。
财务公司从制度控制、机制控制等方面,建立内控保障
体系,形成董事会及各专委会、高级管理层、各业务管理部
门、风险合规部门及审计稽核部门为依托的组织架构体系。
通过部门自律、绩效考评、内审监督、责任追究等形式确保
各部门、各岗位各司其职,为公司有效防范风险、稳健经营
夯实了基础。
财务公司执行国家有关金融法律法规、方针政策和国家
金融监督管理总局颁布的《企业集团财务公司管理办法》。
公司的存、贷款利率及各项手续费率严格执行中国人民银行
的规定。公司在人民银行开立账户,按规定缴纳存款准备金。
公司设置了完善的组织机构,建立了信贷、投资、结算、资
产负债、财务管理、人力资源、规划发展、党建管理、综合
管理、信息管理等管理制度和风险管理制度。公司建立对各
项业务的审计稽核制度,并设立独立于经营管理层的专职内
审稽核部门。
(二)风险的识别与评估
财务公司制定了内部控制制度及各项业务的管理办法
和操作规程。建立内审稽核部门,对财务公司的业务活动进
行监督和稽核。财务公司根据各项业务的不同特点制定各自
不同的风险控制制度、操作流程和风险防范措施,各部门责
任分离、相互监督,对各种风险进行预测、评估和控制。
(三)控制活动
财务公司根据国家有关部门及人民银行规定的各项规
章制度,制定了《资产负债管理办法》《资金计划管理办法》
《同业业务管理办法》《同业业务交易对手管理办法》《资
金收付管理办法》《存款账户管理办法》《存款管理办法》
《网上银行业务操作规程》等业务管理办法、业务操作流程,
有效控制了业务风险。
(1)在资金计划管理方面,财务公司业务经营严格遵
循《企业集团财务公司管理办法》对资产负债管理要求,通
过制定和实施资金计划管理,投资决策与风险控制管理、同
业资金拆借管理等制度,保证公司资金的安全性、效益性和
流动性。
(2)在成员单位存款业务方面,财务公司严格遵循平
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保障成员单位资金的安全,
维护各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3)资金集中管理和内部转账结算业务方面,成员单
位在公司开设结算账户,通过安全证书方式进行资金结算,
严格保障结算的安全、快捷,同时具有较高的数据安全性。
公司严格执行货币资金内部控制规范,支票、预留银行财务
专用章和预留银行名章由不同人员分管,原则上不得将财务
专用章带出单位使用。
(4)对外融资方面,财务公司具有全国银行间拆借市
场资格,资金拆入比例符合监管机构规定比例,不存在资金
安全性风险。
财务公司贷款的对象仅限于国家电投集团的成员单位。
财务公司建立了审贷分离、分级审批的贷款管理机制,并在
贷款流程管理中严格执行财务公司信贷政策。财务公司制定
了各类信贷业务管理办法,包括《授信管理办法》《自营贷
款业务管理办法》《委托贷款业务管理办法》《票据业务管
理办法》《信贷审查委员会议事规则》等。对现有信贷业务
制定了相应的操作流程,根据监管政策的变化,及时对业务
制度进行修订和调整,以适应不同时期业务发展的要求。财
务公司信贷业务主要包括流动资金贷款、固定资产贷款、循
环额度贷款、银团贷款、委托贷款、票据业务、非融资保函
业务等。
(1)建立了审贷分离、分级审批的贷款管理机制
信贷客户经理负责贷款前期调查评估,承担调查失误和
评估失准的责任;贷款审查、审批人员对审查、审批失误承
担责任,并对签署的意见负责;信贷客户经理对贷后检查失
误、清收不力承担责任;放款操作人员对操作性风险负责。
财务公司制定了《信贷审查委员会议事规则》,财务公
司所有授信类业务须经 2/3 及以上信贷审查委员会委员出席,
出席会议委员 2/3 及以上表决通过后方可执行。
(2)贷后管理
信贷管理部负责对贷出款项的贷后检查、贷款本息回收、
信贷档案管理等工作。
财务公司严格按照公司年度投资政策和相关监管规定
开展投资业务,健全了投资业务管理制度,如《金融投资决
策委员会议事规则》《金融投资业务管理办法》以及《金融
投资业务实施细则》等,并按照各类管理制度执行,投资业
务风险控制良好。
财务公司实行内部审计稽核制度,设立审计稽核部,建
立内部审计稽核管理办法,对财务公司的经济活动进行内部
稽核和监督。针对财务公司的内部控制执行情况、业务和财
务活动的合法性、合规性、风险性、准确性、效益性进行监
督检查。发现内部控制薄弱环节、管理不完善之处和由此导
致的各种风险,向管理层提出有价值的改进意见和建议。
财务公司制定了较为完善的运维、建设、安全管控体系,
落实信息系统相关内控管理要求,保障公司业务系统的稳定
运行。通过规范信息系统账号申请、变更、注销全流程管理,
推行最小权限原则,落实关键岗位职责分离;严格执行需求、
测试、代码、上线、安全等管控流程,强化系统建设与上线
管控;常态化开展设备巡检、漏洞扫描与运维操作审计及业
务数据备份,提升系统运行稳定性;依托网络安全防护设施
强化边界管控,规范敏感数据管理与对外数据共享审批,同
步做好第三方服务商访问管控及安全警示教育,各项基础控
制措施有序落地,保障各信息系统平稳运行。
(四)内部控制总体评价
财务公司的内部控制制度是较为完善的,执行是有效的。
在同业、信贷、投资等各类业务方面,财务公司建立了相应
的业务风险控制程序,较好地控制了各类风险,2026 年上半
年未发生风险事件,实际执行情况有效。
三、财务公司经营管理及风险管理情况
(一)经营情况
截至 2026 年 6 月 30 日,财务公司总资产 1,215.28 亿
元,存放同业款项 232.71 亿元,存放中央银行款项 45.34
亿元,发放贷款 626.08 亿元,吸收存款 1,044.62 亿元;2026
年上半年财务公司实现营业收入 8.03 亿元,实现利润总额
金融市场的形势变化,不断优化调整传统业务,大力推进业
务创新、产品创新,取得了良好的经营业绩。
(二)管理情况
财务公司自成立以来,一直坚持稳健经营的原则,严格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银行业监
督管理法》《企业会计准则》《企业集团财务公司管理办法》
和国家有关金融法规、条例以及财务公司章程规范经营行为,
加强内部管理。财务公司从未发生过挤提存款、到期债务不
能支付、被抢劫或诈骗、董事或高级管理人员涉及严重违纪、
刑事案件等重大事项,也从未受到过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
等监管部门行政处罚,对上市公司存放资金也未发生过任何
安全隐患。
(三)监管指标
根据《企业集团财务公司管理办法》规定,财务公司的
各项监管指标均符合规定要求:
资本充足率=资本净额÷加权风险资产总额
=1,782,000.80 万元÷9,787,375.45 万元=18.21%,资
本充足率大于 10.5%的最低监管要求。
集团外负债总额为 0.00 亿元。
投 资 成 本 为 1,106,329.44 万 元 , 资 本 净 额 为
于 70%。
票据承兑和转贴现总额为 0.00 万元,低于资本净额。
固 定 资 产 净 额 为 35,201.12 万 元 , 资 本 净 额 为
(四)2026 年半年末股东存贷款余额情况
(单位:万元)
股东名称 投资金额 存款 贷款
国家电力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306,426.00 857,857.71 420,000.00
国家电投集团资本控股有限公司 144,000.00 32,697.60 -
国家核电技术有限公司 108,000.00 88,245.80 95,000.00
中国电能成套设备有限公司 40,299.00 54,346.08 -
国家电投集团黄河上游水电开发有
限责任公司
上海电力股份有限公司 37,425.00 48,782.61 409,200.00
中国电力国际有限公司 37,425.00 40,660.96 -
中电投蒙东能源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14,000.00 10,577.01 435,000.00
国家电投集团水电股份有限公司 11,000.00 136,680.49 -
五凌电力有限公司 8,000.00 93.84 88,000.00
国家电投集团河南电力有限公司 2,000.00 2,910.44 57,789.70
国家电投集团东北电力有限公司 2,000.00 3,059.04 79,000.00
国家电投集团江西电力有限公司 2,000.00 6,384.09 40,000.00
合计 750,000.00 1,397,910.54 1,643,989.70
注:以上股东存、贷款半年末余额均为其母公司数据。
(五)2026 年半年末上市公司存贷款余额情况
(单位:万元)
上市公司名称 股票代码 投资金额 存款 贷款
上海电力股份有限公司 600021 37,425.00 48,782.61 409,200.00
国电投绿色能源股份有
限公司
国家电投集团水电股份
有限公司
中国电力国际发展有限
公司
内蒙古电投能源股份有
限公司
国家电投集团产融控股
股份有限公司
青海金瑞矿业发展股份
有限公司
合计 48,425.00 1,209,184.98 574,200.00
注:以上上市公司存、贷款半年末余额均为其母公司数据。
四、关联方存贷款情况
截至 2026 年 6 月 30 日,国家电力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及
其他关联方在财务公司的存款余额为 1,039.33 亿元,贷款
余额为 641.19 亿元。
注:上述存款余额不含工会、年金和社保金额,贷款余
额为贷款原值(不含减值准备)。
五、风险评估意见
综述,本公司认为:财务公司具有合法有效的《金融许
可证》《企业法人营业执照》,2026 年半年度严格按照《企
业集团财务公司管理办法》(银保监会令〔2022〕6 号)规
定经营,经营业绩良好,财务公司根据对风险管理的了解和
评价,未发现与财务报表编制有关的风险管理存在重大缺陷。
上海电力股份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