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东南网架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关于公司 2026 年员工持股计划相关事项的审核意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
所股票上市规则》《关于上市公司实施员工持股计划试点的指导意见》(以下简
称《指导意见》)、《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
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浙江
东南网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经认真审
阅《关于 2026 年员工持股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等相关资料,并经全
体委员充分讨论及分析,就公司 2026 年员工持股计划(以下简称“本员工持股
计划”)相关事项发表审核意见如下:
健全劳动者与所有者的利益共享、风险共担的机制,吸引、激励和留住优秀管理
人才和业务骨干,充分调动管理者和员工的积极性,提升公司的吸引力和凝聚力,
实现公司、股东和员工利益的一致性,提高公司核心竞争力,推动公司稳定、健
康、长远发展。
员工持股计划试点的指导意见》《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不存在损
害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计划遵循公司自主决定、员工自愿参加的原则,公司实施本员工持股计划前,通
过职工代表大会等方式,充分征求员工意见,不存在摊派、强行分配等方式强制
员工参与本员工持股计划的情形。本次激励计划的相关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
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
及规范性文件规定的持有人条件,符合员工持股计划规定的持有人范围,其作为
本员工持股计划持有人的主体资格合法、有效。
事已根据相关规定回避表决,公司审议本员工持股计划相关议案的决策程序合法、
有效。
综上所述,我们认为:公司实施本员工持股计划不会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的
利益,不存在以摊派、强行分配等方式强制员工参加本员工持股计划的情形,有
利于公司的持续发展。我们同意公司实施 2026 年员工持股计划,并将 2026 年员
工持股计划(草案)及其相关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浙江东南网架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此页无正文,为浙江东南网架股份有限公司第九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关
于公司2026年员工持股计划相关事项的审核意见签字页)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成员签名:
钟瑞庆
郭昊展
黄曼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