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779 证券简称:中坚科技 公告编号:2026-042
浙江中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议中涉及的优惠政策存在调整的风险;本项目用地获取存在不确定性。
行业市场不达预期等风险,项目收益存在不确定性。敬请广大投资者审慎决策,
注意投资风险。
一、对外投资概述
浙江中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6 年 8 月 28 日召开
了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签署<项目投资协议书>的
议案》。经各方友好协商,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上海桦之坚科技有限公司(简称“上
海桦之坚”),与永康市人民政府签署了《智能机器人产业化项目投资协议书》,
永康市人民政府围绕新兴产业体系,加快培育新质生产力,大力推动传统制造业
向高端化、智能化方向转型,积极引进前沿产业项目,为智能机器人产业发展提
供良好的政策环境与产业生态。上海桦之坚作为上述合作协议的具体执行主体,
计划在永康市设立项目实施主体,投资建设智能机器人产业化项目,预计项目总
投资金额人民币 12 亿元,最终投资总额以实际投资为准。
本次投资事项不构成关联交易,亦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
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等
有关规定,本次投资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董事会同时提请公司股东会
授权公司管理层或其授权代表,负责办理本项目的所有后续事项,并签署与本项
目相关的协议及法律文件。
二、交易对方的基本情况
行人。
三、协议的主要内容
甲方:永康市人民政府
乙方:浙江中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丙方:上海桦之坚科技有限公司
经甲、乙、丙三方友好协商,现就项目投资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一)项目概况及规划
产业化项目投资建设。项目实施主体根据在永康市生产经营情况和发展需求可向
甲方申请项目用地,满足考核要求后甲方将支持项目在永康购置工业用地,具体
地块、面积等另行商议。项目用地按照《永康市工业用地项目全生命周期管理实
施意见(试行)》及土地出让有关规定(如有新文件按照最新文件)执行。
并通过国家高新技术企业认定;项目将在永康市建设全国智能制造总部和全球销
售总部,设立博士后科研工作站和智能机器人科研训练场,助推培育发展智能机
器人产业链。
(二)扶持政策
项目实施后,项目实施主体可以享受甲方出台的《永康市人民政府关于深入
推进新型工业化的若干政策意见》(永政发〔2024〕62 号)所涵盖的政策,同
时还可享受永康其他普惠性政策及向上级争取的激励性政策;项目如符合《关于
壮大发展战略性新兴产业与前瞻性布局未来产业的扶持政策》
(永政办发〔2025〕
人才如符合《永康市人才安居安心工程实施意见》(永人才领〔2025〕1 号)等
文件的适用范围,可享受相关购房补贴和生活补贴。项目实施主体经营期间,若
政策发生变动的,项目实施主体按最新政策享受相关待遇。
(三)甲方权利义务
收入、上缴税收等要求,并执行兑现本协议内容,组织实施年度考核。
备案、开工建设、正常运营等相关行政审批手续;协助项目实施主体依法依规办
理环评、安评、能评、排污许可证等各项证照,保障项目落地后长期运营。
持政策;项目实施主体依法享受本协议约定甲方提供的相关服务和政策支持。
持,同时依法保障项目实施主体的合法权益,并根据其经营情况,协调金融机构
与项目实施主体对接银行供应链贷款等金融服务。
(四)乙方权利义务
议约定的项目建设内容、投资规模、经营目标等要求全面履行合同义务。
丙方及项目实施主体提供必要的生产场地支持、研发支持、供应链协同、人才保
障及管理指导,确保项目顺利推进。
工作,包括但不限于提供尽职调查所需资料、协助办理股权变更登记等事项。
全生产、劳动用工、税务等法律法规,维护良好的企业信用和安全生产记录。
披露与本协议项下项目投资相关的重要信息,确保合规运营。
(五)丙方及项目实施主体权利义务
行合同。
器人产业链发展。
目固定资产投资及工业产值尽早达到约定目标。
耗等有关要求,按照法律规定办理本项目相关审批手续。
经营期间守法经营、安全生产、依法纳税。
质的财务人员负责相关工作。
人以上群体性劳资纠纷、重大偷税漏税及虚开发票违法行为,不能享受第三条约
定的扶持政策。
四、本次对外投资的目的、对公司的影响和存在风险
(一)投资的目的和对公司的影响
本项目的实施,有助于打通智能机器人上下游产业链,推动智能机器人产业
的整体发展,符合永康市政府的产业规划与公司的战略方向。本项目是公司依托
在智能制造领域的技术积淀和产业化经验,面向智能机器人产业发展机遇实施的
重要战略投资。
近年来,智能机器人产业受到政策与市场的双重关注。在此背景下,公司依
托既有制造基础积极布局。
市场需求的有效转化需要与之匹配的研发能力。公司上半年整体研发投入达
到 1.39 亿元,同比增长 257.13%,其中 62.31%投向智能机器人相关领域。公司
构建起层次分明、专业互补的金字塔型人才结构,核心研发是业内领先的、具备
“大脑(认知规划)—小脑(运动控制)—本体(整机硬件)”全链路闭环研发
能力的完整建制团队。公司智能机器人研发团队由 40 余位来自全球顶尖科技企
业与知名学术机构的行业资深专家领衔,规模近 300 人,本科及以上学历占比超
过 99%,硕士及以上学历占比约 45%,高素质、高学历的底色为持续前沿技术
探索提供了扎实的理论根基。公司在四足机器人方向也已积累丰富经验:2025
年 6 月,公司四足机器人“灵睿 P1”完成研发结项;同年,中试中心正式启用,
首条智能产线同步实现工程交付。公司已在整机、核心部件与智能机器人算法等
层面形成相应的人才与技术储备,能够支撑产品的持续迭代和规模化转化。
公司拥有成熟的全球化制造体系与柔性化生产能力,能够同时满足国际头部
客户对大批量标准化订单与多品种小批量定制化订单的差异化需求。产品结构调
整和转换效率较高,能够快速响应不同规格型号的生产需求——这一柔性生产能
力与四足轮式机器人型号多、迭代快的生产特点具有较高的适配度。在长期服务
欧美主流品牌商的过程中,公司建立了一套覆盖来料检验、过程控制、成品检测
的全流程品质管理体系,产品品质获得客户高度认可,交付准时率保持行业领先
水平。这一历经近三十年打磨的制造与品控能力,不仅是园林机械业务的核心壁
垒,更为机器人产品的规模化量产奠定了坚实的制造基础。随着机器人业务从研
发走向交付,公司可充分复用现有制造体系中的工艺经验、供应链管理能力与品
控标准,实现从传统精密制造向智能装备制造的能力跨越。公司依托既有产线的
智能化改造经验,叠加机器人核心部件自制能力的逐步形成,公司制造体系具备
向机器人整机装配与批量生产延伸的现实基础。
综上三方因素相互协同,公司具备落地实施该项目的潜在能力。实际产能的
释放受到市场需求节奏、供应链配套、技术迭代进度等多方面因素影响,存在一
定的不确定性。公司将结合订单情况和产能利用水平,审慎安排产能建设与爬坡
节奏,稳步推进项目进程。
同时,本项目也将有助于提升公司推动前沿技术从实验室走向规模化应用,
进一步增强公司在智能机器人领域的综合竞争优势,提升公司的持续经营能力和
长远期价值创造能力,为公司跨越周期实现高质量发展提供支撑。
本次项目投资将使用公司自有资金及自筹资金,资金投入将根据业务实际发
展需求分期投入。该投资事项不会对公司日常经营产生重大不利影响,亦不存在
损害上市公司及全体股东合法权益的情形。
(二)可能存在的风险
尽管本项目具备一定的战略前景,但在实际推进过程中,仍可能面临以下不
确定性因素,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看待并注意投资风险:
本项目为初步规划,在后续实施过程中,公司将根据宏观经济环境、行业发
展态势及项目实际情况,对投资节奏与规模进行动态优化与合理调整,因此实际
投资金额可能与原计划存在一定差异。敬请投资者注意相关预期可能存在的偏差
风险。
智能机器人作为前沿领域,目前整体仍处于产业化早期阶段,技术路线的演
进方向、商业化落地场景的拓展以及市场需求的释放节奏均存在一定变数。若未
来行业整体发展进程不及预期、关键技术路线发生重大更迭,或下游应用场景拓
展放缓,可能导致本项目的产能消化及业务拓展面临挑战。截至目前,公司相关
产品尚处于业务培育与起步阶段,尚未对公司整体经营业绩形成重大影响,未来
预期效益存在不确定性。
本项目的顺利实施受宏观经济周期、产业政策导向、市场竞争格局等多重外
部因素的综合影响。若在推进过程中,相关产业政策、环保要求、项目核准审批
条件或市场环境发生不利变化,可能导致项目面临延期、变更甚至中止的风险。
此外,项目用地的获取及后续相关优惠政策的落实,亦需以相关主管部门的最终
审批与确认为准。
针对上述潜在风险,公司将持续跟踪宏观政策导向与行业发展动态,稳步推
进市场开发与项目建设。同时,公司将强化全流程风险管理,积极应对并化解发
展过程中可能出现的各类挑战,力求推动项目的平稳落地与公司的可持续发展。
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五、备查文件
特此公告。
浙江中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六年八月二十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