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1698 证券简称:中国卫通 公告编号:2026-030
中国卫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
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会议是否有否决议案:无
一、 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 股东会召开的时间:2026 年 8 月 28 日
(二) 股东会召开的地点:北京市海淀区知春路 65 号中国卫星通信大厦 A 座
(三) 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和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及其持有股份情况:
份总数的比例(%) 72.3976
(四) 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主持情况等。
本次股东会由董事长孙京主持,会议采用现场会议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进行表决,会议召集、召开程序及表决方式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
定。
(五) 公司董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列席情况
了会议。
二、 议案审议情况
(一) 累积投票议案表决情况
得票数占出席
议案序号 议案名称 得票数 会议有效表决 是否当选
权的比例(%)
得票数占出席
议案序号 议案名称 得票数 会议有效表决 是否当选
权的比例(%)
(二) 涉及重大事项,5%以下股东的表决情况
(1)、中国卫通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暨选举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得票数占出席
议案序号 议案名称 得票数 会议有效表决 是否当选
权的比例(%)
(2)、中国卫通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暨选举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得票数占出席
议案序号 议案名称 得票数 会议有效表决 是否当选
权的比例(%)
(三) 关于议案表决的有关情况说明
三、 律师见证情况
(一) 本次股东会见证的律师事务所:北京市金杜律师事务所
律师:王婷、王浩霖
(二) 律师见证结论意见:
公司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证券法》等相关法律、
行政法规、《股东会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出席本次股东会会议的人员
和召集人的资格合法有效;本次股东会的表决程序、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特此公告。
中国卫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