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920493 证券简称:并行科技 公告编号:2026-142
北京并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
带法律责任。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本次会议召集、召开、议案审议与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北京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
件和《北京并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会议应出席董事 9 人,出席和授权出席董事 9 人。
二、议案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6 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北京证券交易所
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北京并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
北京并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编制了《2026 年半年度报告》
和《2026 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北京证券交易所官网(http://www.bse.cn/)披露
的《2026 年半年度报告》
(公告编号:2026-143)、
《2026 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公
告编号:2026-144)。
公司于 2026 年 8 月 26 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五次会议,委员吕
智先生、李晓静女士、范小华女士对本项议案发表了同意的意见,同意将议案提
交董事会审议。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事项,无需回避表决。
本议案无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二)审议通过《关于追加 2026 年度公司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四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关于申请 2026 年度综合授信
额度的议案》,公司 2026 年度计划向银行等金融机构申请合计总额不超过人民币
为满足公司发展计划和战略实施的资金需要,公司拟追加 2026 年度综合授
信额度 5 亿元人民币,追加后的 2026 年度综合授信额度为人民币 10 亿元,综合
授信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流动资金贷款、商业承兑汇票开立及贴现、项目贷款、银
行保函、保理、银行承兑汇票、开立国内信用证、备用信用证等综合授信业务(具
体业务品种以相关银行审批为准)。各银行具体授信额度、贷款利率、费用标准、
授信期限等以公司与银行最终协商签订的协议为准。
上述追加的综合授信额度的申请期限为自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
议审议通过之日起至 2026 年 12 月 31 日止,该授信额度在授权期限内可循环使
用。在此额度范围内,公司将不再就每笔授信或借款事宜另行召开董事会、股东
会。公司授权董事长暨总经理陈健先生代表公司签署上述授信额度内与授信(包
括但不限于授信、借款、融资等)相关的合同、协议、凭证等各项法律文件,并
可根据融资成本及各银行资信状况具体选择商业银行,申请授信相关其他具体事
宜由公司财务部负责组织实施和管理。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事项,无需回避表决。
本议案无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三)审议通过《关于追加 2026 年度公司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的议案》
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关于预计 2026 年度为全资
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公司全资子公司 2026 年度计划向银行等金融机构申请
合计总额不超过人民币 2 亿元的综合授信额度,公司为全资子公司申请上述综合
授信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为满足公司发展计划和战略实施的资金需要,公司全资子公司拟追加 2026
年度综合授信额度 3 亿元人民币,追加后的 2026 年度综合授信额度为人民币 5
亿元,综合授信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流动资金贷款、商业承兑汇票开立及贴现、项
目贷款、银行保函、保理、银行承兑汇票、开立国内信用证、备用信用证等综合
授信业务,公司或其合并报表范围内子公司为全资子公司申请上述综合授信提供
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为提高公司融资决策效率,公司董事会拟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长暨总经理陈
健先生在新增担保总额不超过 3 亿元人民币额度内审批公司或其合并报表范围
内子公司为全资子公司申请综合授信业务提供担保具体事宜,并签署相关的合
同、协议、凭证等各项法律文件,申请授信相关其他具体事宜由公司财务部负责
组织实施和管理。本次授权有效期为自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 2026 年 12 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北京证券交易所官网(http://www.bse.cn/)披露
的《提供担保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145)。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事项,无需回避表决。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四)审议通过《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财会[2025]32
号),规定“关于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中补偿性资产的会计处理”、“关于处置原
通过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取得子公司时相关资本公积的会计处理”、“关于采用电
子支付系统结算的金融负债的终止确认”、“关于金融资产合同现金流量特征的评
估及相关披露”和“关于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权
益工具的披露”等相关内容,并自 2026 年 1 月 1 日起施行。
号),规定“关于金融资产合同现金流量特征的评估”和“关于货币缺乏可兑换性时
的会计处理及相关披露”等相关内容,2026 年 1 月 1 日至该解释施行日新增的该
解释规定的业务,企业应当根据该解释进行调整。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系公司根据财政部发布的相关规定和要求进行的相应变
更,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公司实际情况,不涉及对公司以前年度的追溯调
整,不会对公司已披露的财务报表产生影响,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
现金流量产生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北京证券交易所官网(http://www.bse.cn/)披露
的《会计政策变更公告》(公告编号:2026-146)。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事项,无需回避表决。
本议案无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五)审议通过《关于提请召开公司 2026 年第十次临时股东会的议案》
公司拟于 2026 年 9 月 14 日下午 2 点召开 2026 年第十次临时股东会。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北京证券交易所官网(http://www.bse.cn/)披露
的《关于召开 2026 年第十次临时股东会通知公告(提供网络投票)》
(公告编号: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事项,无需回避表决。
本议案无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三、备查文件
(一)《北京并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决议》;
(二)《北京并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五次会议决
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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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并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