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814 证券简称:中富电路 公告编号:2026-047
深圳中富电路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深圳中富电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通
知于 2026 年 8 月 24 日以电子邮件等通讯方式向全体董事发出,董事会于 2026
年 8 月 28 日以现场结合通讯的表决方式在公司会议室召开。本次会议应出席董
事 6 名,实际出席董事 6 名(其中:于培友先生、王昆先生以通讯表决方式出席
会议)。本次会议由董事长王昌民先生召集和主持,公司董事会秘书及其他高级
管理人员列席本次会议。
本次董事会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
规以及《公司章程》《董事会议事规则》的有关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本次会议经与会董事充分讨论,以记名投票表决方式进行了表决,审议通过
本次会议的各项议案并形成如下决议:
(一)审议并通过《关于调整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方案的议案》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人民币 84,400.00 万元(含本数,
已扣除本次发行首次董事会决议日前六个月至本次发行前已投入和拟投入的财
务性投资 600.00 万元),扣除发行费用后的募集资金净额将用于以下项目:
单位:万元
序号 项目名称 总投资金额 拟使用募集资金
合计 103,183.53 84,400.00
项目投资总额超出募集资金净额部分由公司以自有资金或通过其他融资方
式解决。公司董事会可根据股东会的授权,对项目的募集资金投入顺序和金额进
行适当调整。若公司在本次发行募集资金到位之前根据公司经营状况和发展规划,
对项目以自筹资金先行投入,则先行投入部分将在本次发行募集资金到位之后以
募集资金予以置换。
若实际募集资金数额少于上述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金额,在最终确定的
本次募投项目范围内,公司将根据实际募集资金数额,按照项目的重要性、时效
性等情况进行调整并最终决定募集资金的具体投资项目及各项目的投资金额。
本项目运营期可实现年均营业收入 70,044.44 万元,年均净利润 8,576.81 万
元,预期经济效益良好。
以上议案已经公司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公司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公司董事会
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表决结果:6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0 票回避。
根据公司 2026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的授权,本议案无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二)审议并通过《关于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预案(修订稿)的议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上市公司证券发
行注册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运
营情况,公司编制了《深圳中富电路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预案(修
订稿)》。
本议案已经公司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公司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公司董事会审
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表决结果:6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0 票回避。
根据公司 2026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的授权,本议案无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三)审议并通过《关于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论证分析报告(修订
稿)的议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上市公司证券发
行注册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公司编制了《深
圳中富电路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论证分析报告(修订稿)》。
本议案已经公司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公司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公司董事会审
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表决结果:6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0 票回避。
根据公司 2026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的授权,本议案无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四)审议并通过《关于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使用的可行性
分析报告(修订稿)的议案》
为保证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所募集资金合理、安全、高效地运用,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
册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
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运营情
况,公司编制了《深圳中富电路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使用
的可行性分析报告(修订稿)》。
本议案已经公司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公司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公司董事会审
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表决结果:6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0 票回避。
根据公司 2026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的授权,本议案无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五)审议并通过《关于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摊薄即期回报情况、采
取填补措施及相关主体承诺事项(修订稿)的议案》
根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促进资本市场健康发展的若干意见》
(国发[2014]17
号)、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资本市场中小投资者合法权益保护工作的意
见》
(国办发[2013]110 号)和中国证监会《关于首发及再融资、重大资产重组摊
薄即期回报有关事项的指导意见》(证监会公告[2015]31 号)等相关法律、法规
和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为保障中小投资者知情权,维护中小投资者利益,公
司就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对摊薄即期回报的影响进行了认真分析并提
出了具体的填补回报措施,相关主体对公司填补回报措施能够得到切实履行作出
了承诺。
本议案已经公司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公司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公司董事会审
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表决结果:6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0 票回避。
根据公司 2026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的授权,本议案无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六)审议并通过《关于公司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的议案》
根据《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监管规则适用指引——发行类第
金的使用情况编制了截至 2026 年 6 月 30 日的《深圳中富电路股份有限公司前次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并委托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截
至 2026 年 6 月 30 日的《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鉴证报告》。
本议案已经公司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表决结果:6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0 票回避。
根据公司 2026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的授权,本议案无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三、备查文件
(一)第三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
(二)第三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七次会议决议;
(三)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第四次会议决议;
(四)第三届董事会战略委员会第二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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