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587 证券简称:天铁科技 公告编号:2026-045
浙江天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关于公司 2026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激励对象名单的审核意见及公示情况说明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浙江天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6 年 8 月 17 日召开
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浙江天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权激励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
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
司自律监管指南第 1 号——业务办理》(以下简称“《自律监管指南》”)等法
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公司对 2026 年限制性股
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本激励计划”)激励对象的姓名和职务在公司内部进行
了公示。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结合公示情况对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核查,
相关公示情况及核查方式如下:
一、公示情况及核查方式
公司于 2026 年 8 月 18 日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披露了
《浙江天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6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以下简
称“《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浙江天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6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等相关文件,并根据有关规定,于
激励计划拟激励对象的姓名和职务进行了公示,公示期已满 10 天。
在公示期内,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未收到任何对本激励计划拟激励
对象名单提出的异议。
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核查了本次拟激励对象的名单、身份证件、拟
激励对象与公司(含子公司)签订的劳动合同、拟激励对象在公司(含子公司)
担任的职务及其任职文件等资料。
二、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的审核意见
根据《管理办法》《上市规则》《自律监管指南》《公司章程》《激励计划
(草案)》等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对本次拟激励对象的姓名和职务的公示情况及
核查结果,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发表审核意见如下:
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
件以及《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资格,符合《管理办法》《上市规则》等规定的
激励对象条件,符合《激励计划(草案)》规定的激励对象范围。
理人员、核心技术(业务)骨干以及董事会认为应当激励的其他员工(不包括独
立董事)。
(1)最近 12 个月内被证券交易所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2)最近 12 个月内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3)最近 12 个月内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政处
罚或者采取市场禁入措施;
(4)具有《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情形的;
(5)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参与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的;
(6)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及其配偶、父母、子女。
综上,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认为,列入本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
人员均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所规定的条件,符合《激励计划(草案)》
确定的激励对象范围,其作为本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主体资格合法、有效。
特此公告
浙江天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