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124 证券简称:汇川技术 公告编号:2026-061
深圳市汇川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第七期股权激励计划预留授予股票期权
第一个行权期行权条件成就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
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披露相关提示性公告。
深圳市汇川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6 年 8 月 27 日召开
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第七期股权激励计划预留授予股票
期权第一个行权期行权条件成就的议案》,第七期股权激励计划预留授予股票期权
第一个行权期的行权条件已经成就。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第七期股权激励计划实施情况概要
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第七期股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
案》等相关议案,拟向激励对象授予股票权益(第一类限制性股票、第二类限制性
股票和股票期权)合计不超过 3,476.30 万股,分首次授予和预留授予,其中预留授
予权益(第一类限制性股票、第二类限制性股票或股票期权)348.00 万股,约占《深
圳市汇川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第七期股权激励计划(草案)》
(以下简称“《激励计划
(草案)》”)公告时公司股本总额 267,814.2081 万股的 0.13%。本激励计划股票
期权的行权价格(含预留)为 42.87 元/份。
于<第七期股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等相关议案,公司第七期股
权激励计划获得批准。
整第七期股权激励计划股票期权行权价格的议案》,由于公司实施了2024年年度权
益分派,第七期股权激励计划股票期权行权价格由42.87元/份调整为42.46元/份。
第七期股权激励计划预留权益进行授予的议案》,确定预留权益授予日为2025年8
月1日,本次预留授予权益数量为345.80万股,其中以42.46元/份的行权价格向133
名激励对象授予262.70万份股票期权。
股票期权预留授予日确定后,未发生激励对象离职、放弃等情形,本次登记的
预留授予股票期权人数为 133 人,登记的股票期权数量为 262.70 万份,登记完成
时间为 2025 年 9 月 16 日。
本激励计划预留授予的股票期权的各批次行权比例安排如下表所示:
行权安排 行权时间 行权比例
自股票期权预留授予之日起 12 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至股票
第一个行权期 40%
期权预留授予之日起 24 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止
自股票期权预留授予之日起 24 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至股票
第二个行权期 30%
期权预留授予之日起 36 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止
自股票期权预留授予之日起 36 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至股票
第三个行权期 30%
期权预留授予之日起 48 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止
调整第七期股权激励计划股票期权行权价格的议案》,由于公司实施了2025年年度
权益分派,第七期股权激励计划股票期权行权价格由42.46元/份调整为41.96元/份。
第七期股权激励计划预留授予股票期权第一个行权期行权条件成就的议案》,第七
期股权激励计划预留授予的股票期权第一个行权期行权条件已经成就。公司第七期
股权激励计划预留授予的2名激励对象因个人原因离职,均已不具备激励资格,其
已获授但尚未行权的股票期权46,000份(第一、二、三个行权期分别为18,400份、
期个人层面实际可行权比例为90%,1名激励对象2025年度绩效考核结果为“C”,
本期个人层面实际可行权比例为0%,该12人本期已获授但不能行权的股票期权
激励对象由133人调整为131人,第一个行权期可行权人数为130人,可行权数量
二、第七期股权激励计划预留授予股票期权第一个行权期行权条件成就的说明
根据第七期股权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本激励计划预留授予股票期权第一个行
权期为自预留授予之日起12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至预留授予之日起24个月内的最
后一个交易日止。本激励计划股票期权预留授予日为2025年8月1日,预留授予股票
期权已于2026年8月3日进入第一个行权期。
序 激励对象符合行权条件的情况
行权条件
号 说明
公司未发生如下任一情形:
意见或者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
公司未发生前述情形,符合行权
条件。
公开承诺进行利润分配的情形;
激励对象未发生如下任一情形:
人选;
出机构行政处罚或者采取市场禁入措施;
员情形的;
公司层面业绩考核:
经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
公司需满足下列两个条件之一:
普通合伙)审计,公司2025年营
业收入45,104,844,200.13元,相
于40%;
比2023年营业收入
上述“净利润”指标计算以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上市
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作为计算依据;考核年度的净利润为剔除
本次激励计划及其他股权激励计划/员工持股计划产生的股
公司层面业绩考核条件已满足。
份支付费用影响的数值作为计算依据。
个人层面业绩考核要求:
均已不具备激励资格,其已获授
公司制定的《第七期股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根
但尚未行权的股票期权46,000份
据个人的绩效考核结果分为五个等级。
将被注销;11名激励对象2025年
考核结果等级
度绩效考核结果为“B”,1名激
等级 标准系数 励对象2025年度绩效考核结果
A 为“C”
,该12人本期已获授但不
K=1
B K=0.9 注销;其余119人考核结果均为
C “B+”及以上,均满足本次全比
K=0
D 例行权条件。
如果公司满足当年公司层面业绩考核要求,激励对象个
综上,第七期股权激励计划预留
人当年实际行权额度=个人当年计划可行权额度×个人层面
授予股票期权第一个行权期可
标准系数。
行权激励对象为130人。
综上所述,董事会认为第七期股权激励计划预留授予股票期权第一个行权期行
权条件已成就,同意公司按照第七期股权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办理第一个行权期相
关行权事宜。
三、本次股票期权行权的具体安排
本次可行权数 尚未符合行权
本次可行权
获授股票期权 量占已获授股 条件的股票期
激励对象 职位 股票数量
数量(份) 票期权的百分 权数量(份)
(份)
比
董事、副总
周斌 135,000 54,000 40% 81,000
裁
李瑞琳 副总裁 120,000 48,000 40% 72,000
易高翔 副总裁 100,000 40,000 40% 60,000
刘迎新 财务总监 115,000 46,000 40% 69,000
中层管理人员、核心技术
(业务)骨干(126 人)
合计(130 人) 2,564,000 1,020,160 39.79% 1,538,400
注:①11名激励对象2025年度绩效考核结果为“B”,本期可行权比例为90%,1名激励对
象2025年度绩效考核结果为“C”,本期可行权比例为0%,该12人本期已获授但不能行权的股
票期权12,240份将被注销;
②第七期股权激励计划预留授予股票期权的激励对象无持股5%以上股东及外籍员工。
手续办理完毕后第一个交易日起至2027年7月30日止。
市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买卖本公司股票的期间有限制的,激励对象在相关限制
期间内不能行使权益。
四、不符合条件的股票期权的处理方式
激励对象必须在规定的行权期内行权,在行权期内未行权或未全部行权的股票
期权,将自动失效,由公司注销。对于本次不符合行权条件的股票期权,将由公司
注销。
五、本次股票期权行权与已披露的激励计划不存在差异
公司本次股票期权行权与公司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激励计
划相关内容一致。
六、本次股票期权行权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11号——股份支付》和《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
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的相关规定,以授予日收盘价确定股票期权授予日的公允
价值,并将在考核年度的每个资产负债表日,根据最新取得的行权人数变动、业
绩指标完成情况等后续信息,修正预计可行权的股票期权数量,按照股票期权授
予日的公允价值,将当期取得的服务计入相关成本或费用和资本公积。公司在授
予日授予股票期权后,已在对应的等待期根据会计准则对本次股票期权相关费用
进行相应摊销。
本次符合行权条件的股票期权共1,020,160份,假设本期可行权的股票期权全
部行权,公司总股本预计将增加1,020,160股,将影响和摊薄公司基本每股收益,
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重大影响,具体以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年度
审计报告为准。本次行权对公司股权结构不会产生重大影响。本次行权完成后,
公司股权分布仍具备上市条件。
公司在授权日采用Black-Scholes确定股票期权在授权日的公允价值,根据股
票期权的会计处理方法,在授权日后,不需要对股票期权进行重新估值,即行权模
式的选择不会对股票期权的定价造成影响。
由于在可行权日之前,公司已经根据股票期权在授权日的公允价值,将当期取
得的服务计入相关成本或费用和资本公积。在行权日,公司根据实际行权数量,确
认股本和股本溢价,同时将等待期内确认的“资本公积—其他资本公积”转入“资
本公积—资本溢价”,行权模式的选择不会对上述会计处理造成影响。
因此,股票期权选择自主行权模式不会对股票期权的定价及会计核算造成实质
影响。
七、筹集资金的使用计划
公司第七期股权激励计划预留授予股票期权第一个行权期行权所募集资金将
全部用于补充公司流动资金。
八、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意见
公司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认为,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和公司《第
七期股权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公司第七期股权激励计划预留授予股票
期权第一个行权期行权条件已成就,同意为符合条件的130名预留授予激励对象本
次可行权的1,020,160份股票期权办理行权相关事宜,行权价格为41.96元/份,并同
意将此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
九、北京市康达(广州)律师事务所出具的法律意见书结论性意见
公司本次激励计划预留授予股票期权第一个行权期行权等事项已取得现阶段
必要的批准和授权;预留授予的股票期权已于2026年8月3日进入第一个行权期,行
权条件已成就,相关行权安排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和
规范性文件及《第七期股权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
十、备查文件
特此公告。
深圳市汇川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六年八月二十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