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江证券承销保荐有限公司
关于上海霍普建筑设计事务所股份有限公司
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
核查意见
长江证券承销保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长江保荐”、“保荐机构”)作为上
海霍普建筑设计事务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霍普股份”)首次公
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的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
《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
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霍普股份本次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事项进
行了审慎核查,核查的具体情况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上海霍普建筑设计事务所股份有限公
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
(证监许可〔2021〕2115 号文)核准,公司首
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1,060 万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 48.52 元/股,
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 514,312,000.00 元,扣除相关发行费用后实际募集资金净
额为人民币 462,377,597.54 元。截至 2021 年 7 月 22 日,上述募集资金已全部到
位,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募集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
并出具信会师报字[2021]第 ZA15201 号《验资报告》。
募集资金全部存放于公司设立的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公司与保荐机构、存放
募集资金的相关银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三(四)方监管协议》,对募集资金的存
放和使用进行专户管理。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使用情况
截至本核查意见出具日,公司募投项目实施进展如下:
单位:万元
序 拟投入募集资 实际投入募集 实际投入募集 项目达到预定可
项目名称
号 金总额 资金总额 资金占比 使用状态的日期
总部运营管理中 已于 2025 年 1 月
心扩建项目 终止
设计服务网络新
已于 2025 年 7 月
结项
目
公建设计中心建 已于 2024 年 7 月
设项目 结项
室内设计中心建
设项目
技术研发中心升 已于 2023 年 7 月
级建设项目 结项
企业信息化建设
项目
合计 41,465.64 28,060.90 - -
会议,于 2021 年 9 月 17 日召开 2021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调整部分募
集资金投资项目投资概算的议案》,对部分募投项目投资概算项下内部结构进行调整;
于 2023 年 5 月 19 日召开 2022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部分募投项目调整拟投入
募集资金金额、调整投资总额、新增主体及延期的议案》,同意公司调整部分募投项目投资
总额及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增加部分募投项目实施主体,对部分募投项目进行延期;
议,审议通过《关于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使用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同
意公司对“技术研发中心升级建设项目”进行结项并使用节余募集资金 185.96 万元永久补
充流动资金。鉴于“公建设计中心建设项目”已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公司对“公建设计中
心建设项目”进行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 117.19 万元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会议,审议通过《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议案》,同意公司对募投项目“设计服
务网络新建与升级建设项目”“总部运营管理中心扩建项目”“室内设计中心建设项目”
“企
业信息化建设项目”进行延期;
八次会议,于 2025 年 1 月 10 日召开 2025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终止部
分募投项目并将剩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终止募集资金投资项目
“总部运营管理中心扩建项目”
,并将剩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截至本核查意见出
具日,公司已将剩余募集资金 13,168.48 万元全部转出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并完成相关
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及理财产品专用结算账户的销户手续;
审议通过《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及新增实施主体的议案》,同意对部分募投项目
进行延期,并增加全资子公司上海霍普建筑规划设计有限公司作为“室内设计中心建设项目”
和“企业信息化建设项目”的实施主体;
审议通过《关于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对“设
计服务网络新建与升级建设项目”进行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 8,304,240.71 元永久补充流动
资金,同时注销“设计服务网络新建与升级建设项目”募集资金专用账户;
要系供应商退款。
三、本次募投项目结项及募集资金节余原因
(一)本次募投项目结项及节余情况
鉴于募投项目“室内设计中心建设项目”“企业信息化建设项目”已实施完
毕并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公司拟将上述募投项目进行结项。截至本核查意见出
具日,上述募投项目资金使用及节余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序 拟使用募集资金 累计使用募集资金 利息净 节余募集资金
项目名称
号 金额 金额 额 金额
室内设计中心建
设项目
企业信息化建设
项目
注:
出当日银行结算余额为准。
(二)募集资金节余的主要原因
在募投项目实施过程中,公司严格遵守募集资金管理的有关规定,根据募投
项目规划结合实际市场情况,在不影响募投项目顺利实施的前提下,本着合理、
节约、高效的原则,审慎使用募集资金,加强各个环节成本的控制、监督和管理,
合理地节约了项目建设费用。同时,募集资金在专户存储期间加强闲置募集资金
的现金管理,产生了一定的理财收益。
四、节余募集资金的使用计划
为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本着股东利益最大化的原则,并结合公司实际经
营情况,拟将募投项目结项后的节余募集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具体金额以
实际结转时项目专户资金余额为准),用于公司日常经营及业务发展。
在上述节余募集资金划转完毕后,公司将对其相关的募集资金专户进行销户
处理,公司董事会授权管理层及财务部门办理募集资金专户销户相关事项。销户
完成后,公司与保荐机构、开户银行签署的《募集资金三(四)方监管协议》随
之终止。
五、本次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对公
司的影响
公司“室内设计中心建设项目”“企业信息化建设项目”已实施完毕,将上
述募投项目结项是根据募投项目的实施进度及公司整体规划而做出的审慎决策,
有利于提高公司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本次公司使
用募投项目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未与募投项目实施计划相抵触,不
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的情形,符合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
等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六、履行的审议程序和相关意见
(一)董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于 2026 年 8 月 28 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部
分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董事会认为:鉴
于“室内设计中心建设项目”“企业信息化建设项目”已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为提
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董事会同意对该募投项目进行结项并使用节余募集资金永
久补充流动资金,用于公司日常经营及业务发展。
(二)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情况
经审议,审计委员会认为:公司将“室内设计中心建设项目”“企业信息化
建设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是根据实际经营情况作出
的合理决策,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符合全体股东的利益。相关决策程
序符合法律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三)独立董事意见
经审查,独立董事认为:公司本次对“室内设计中心建设项目”“企业信息
化建设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是公司根据项目实际情
况作出的谨慎决定,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
向的情形。公司上述事项的决策程序,符合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
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综上所述,公司的独立董事一致同意本次事项。
七、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公司本次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
流动资金的事项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已发表明
确同意的独立意见,履行了必要的决策程序,不存在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
东利益的情况,相关决策程序符合《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深圳证券交
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
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合法利益的
情形。
综上,保荐机构对公司本次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
金的事项无异议。
(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为《长江证券承销保荐有限公司关于上海霍普建筑设计事务所股
份有限公司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核查意见》
之签字盖章页)
保荐代表人(签字):
章 睿 金 挺
长江证券承销保荐有限公司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