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联民生证券承销保荐有限公司
关于北京阳光诺和药物研究股份有限公司
使用部分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增资以实施募投项目的核查意见
国联民生证券承销保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联民生承销保荐”或“保荐
机构”)作为北京阳光诺和药物研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阳光诺和”或“公
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持续督导的保荐机构,根据中国证监会
《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
《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民生承销保荐对阳光诺和使用部分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增资以实施募投项目事
项进行了审慎核查,发表如下核查意见: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北京阳光诺和药物研究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1629 号),同意公司首次公
开发行股票的注册申请,公司获准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 20,000,000 股。每
股面值为 1 元,每股发行价格为 26.89 元,本次发行募集资金总额 537,800,000.00
元。上述募集资金总额扣除发行费用 70,618,507.55 元(相关费用均为不含税金额)
后,本次公司公开发行新股的募集资金净额 467,181,492.45 元,民生证券股份有限
公司(业务已迁移至国联民生证券承销保荐有限公司)已于 2021 年 6 月 16 日将
扣 除 相 关 承 销 保 荐 费 ( 不 含 税 ) 人 民 币 47,402,000.00 元 后 的 余 款 人 民 币
公司本次公开发行新股的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于 2021 年 6 月 17 日出具
了《验资报告》(大华验字[2021]000430 号)。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基本情况
根据《北京阳光诺和药物研究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
市招股说明书》,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项目及募集资金原使用计划如下:
单位:万元
序号 项目名称 投资总额 拟使用募集资金 是否变更
合计 48,415.99 48,415.99 不适用
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用于其他募投项目的
议案》,同意公司将募投项目“特殊制剂研发平台项目”予以结项,并将节余募集
资金 706.25 万元(其中已扣除待支付合同尾款及保证金金额 1,549.51 万元,具体
金额以资金转出当日银行结息实际具体金额为准)全部用于募投项目“药物创新
研发平台项目”“临床试验服务平台建设项目”“创新药物 PK/PD 研究平台项
目”。
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及变更募集资金用
途的议案》,同意公司将募投项目“药物创新研发平台项目”“临床试验服务平台
建设项目”“创新药物 PK/PD 研究平台项目”予以结项,并将节余资金 13,189.77
万(含利息收益,实际金额以资金转出当日专户余额为准)投入新项目“多肽分子
大模型平台项目”“创新药研发项目”。该议案已经公司 2025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
会审议通过。
议、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转让控股孙公司股权暨募投
项目转让的议案》,同意全资子公司诺和德美以 200 万元现金对价将其持有的美
速科用 70%的股权转让给北京中健培联医学研究院(普通合伙)。美速科用为公司
募投项目“临床试验服务平台建设项目”的实施主体,该项目已建设完毕并达到
可使用状态,已予以结项。美速科用累计取得募集资金 17,288,713.22 元(含利息
新药研发项目”。美速科用累计使用募集资金 4,509,856.53 元(含利息 9,856.53 元),
暂未产生相关经济效益。本次股权转让款项 200 万元已归还至阳光诺和募集资金
专户,相关款项未来将用于投入募投项目“创新药研发项目”。
截止本公告披露之日,公司新募投项目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序号 项目名称 投资总额 拟使用募集资金
合计 21,477.89 14,667.66
三、本次使用部分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增资的情况
新募投项目“创新药研发项目”实施主体为成都诺和晟泰生物科技有限公司,
新募投项目总投资预算为 16,477.89 万元,其中拟使用募集资金 9,667.66 万元。根
据新募投项目预计实施进度,公司拟使用部分募集资金向诺和晟泰增资 9,000.00 万
元用于上述募投项目实施,本次增资的 9,000.00 万元全部计入注册资本。本次增资
完成后,诺和晟泰的注册资本由 1,000.00 万元增加至 10,000.00 万元,诺和晟泰仍
为公司全资子公司。上述募集资金将直接汇入诺和晟泰募集资金专户,诺和晟泰将
根据该募投项目的实施进度,分阶段投入募集资金,以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
四、本次增资对象的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 成都诺和晟泰生物科技有限公司
注册资本 1,000 万元
实缴资本 1,000 万元
法定代表人 李元波
成立日期 2018 年 5 月 4 日
成都天府国际生物城(双流区凤凰路 618 号 6 栋附 301 号、401 号、
住所
生物技术、医药技术开发、技术转让、技术咨询;药学研究与试验发展;
经营范围 医学研究与试验发展;化学技术开发。(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
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股东情况 北京阳光诺和药物研究股份有限公司 100%持股
单位:万元
项目
经审计) (经审计)
总资产 21,641.57 21,470.04
净资产 3,883.53 4,503.89
净利润 -957.06 -3,510.23
五、本次向全资子公司增资对公司日常经营的影响
本次使用部分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诺和晟泰进行增资,是基于募投项目实
施需要,有利于保障项目顺利实施,符合募集资金使用计划。募集资金的使用方式、
用途等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不会对公司正常生
产经营产生不利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和投资者利益的情形。诺和晟泰是公司的全
资子公司,公司向其增资对其生产经营管理活动具有控制权,财务风险可控。
六、本次增资后募集资金的管理
为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保护投资者权益,诺和晟泰已开立募集资金
存储专用账户,并与公司、保荐机构、存放募集资金的商业银行于 2025 年 6 月签
署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前述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www.sse.com.cn)披露的《北京阳光诺和药物研究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变更募集资
金专项账户用途、新增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并签订三方监管协议的公告》
(公告编号:
公司及诺和晟泰将严格按照《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
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法规实施监管。
七、履行的决策程序
公司于 2026 年 8 月 27 日召开了第三届审计与风险委员会第三次会议,审议
通过《关于使用部分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增资以实施募投项目的议案》,并同意
提交至董事会审议。
公司于 2026 年 8 月 28 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使
用部分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增资以实施募投项目的议案》,公司使用部分募集资
金对全资子公司进行增资,有利于推进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进程,符合公司的发
展战略和长远规划。募集资金的使用方式、用途以及决策程序等符合《上市公司募
集资金监管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
运作》以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
八、保荐机构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公司本次使用部分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增资以实施
募投项目事项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该事
项已经公司董事会、董事会审计与风险委员会审议通过,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
符合《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
引第 1 号——规范运作》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的
要求。综上,保荐机构对公司本次使用部分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增资以实施募投
项目事项无异议。
(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为《国联民生证券承销保荐有限公司关于北京阳光诺和药物研
究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部分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增资以实施募投项目的核查意见》
之签章页)
保荐代表人: 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
于 洋 于春宇
国联民生证券承销保荐有限公司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