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920 证券简称:润阳科技 公告编号:2026-048
浙江润阳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浙江润阳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财
政部(以下简称“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20号》(财会〔2026〕7
号),对公司会计政策进行相应变更。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法律、法规和国
家统一的会计制度的要求进行的变更,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
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无需提交公司
董事会和股东会审议。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会计政策变更概述
(一)会计政策变更原因
产合同现金流量特征的评估”“关于货币缺乏可兑换性时的会计处理及相关披露”等
相关内容,自公布之日起施行,2026年1月1日至本解释施行日新增的本解释规定的业
务,企业应当根据本解释进行调整。
(二)会计政策变更日期
公司按照上述文件规定的时间执行变更后的相关会计政策。
(三)变更前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前,公司执行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各
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
(四)变更后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后,公司将按照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20号》要
求执行。除上述政策变更外,其他未变更部分,仍按照财政部前期颁布的《企业会计
准则—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
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执行。
二、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财政部相关规定和要求进行的变更,符合相关法律
法规的规定,执行变更后的会计政策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
果。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产生重大影响,
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况。
特此公告。
浙江润阳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