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058 证券简称:蓝色光标 公告编号:2026-039
北京蓝色光标数据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北京蓝色光标数据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根据中华人
民共和国财政部(以下简称“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 19 号》
(财会〔2025〕32 号)(以下简称《准则解释第 19 号》)及《企业会计准则解
释第 20 号》(财会〔2026〕7 号)(以下简称《准则解释第 20 号》)的要求变
更会计政策,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无须提交公司董事会、股东会审议,不会对公司
当期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产生重大影响。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概述
(一)会计政策变更原因
于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中补偿性资产的会计处理”、“关于处置原通过同一控
制下企业合并取得子公司时相关资本公积的会计处理”、“关于采用电子支付系
统结算的金融负债的终止确认”、“关于金融资产合同现金流量特征的评估及相
关披露”和“关于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权益工具
的披露”等相关内容进行了规范及明确,并自 2026 年 1 月 1 日起施行。
的通知》(财会〔2026〕7 号),规定了“关于金融资产合同现金流量特征的评
估”“关于货币缺乏可兑换性时的会计处理及相关披露”等相关内容。《准则解
释第 20 号》自公布之日起施行,2026 年 1 月 1 日至解释施行日新增的本解释规
定的业务,企业应当根据解释进行调整。
(二)会计政策变更日期
由于上述会计准则解释的发布,公司需对会计政策进行相应变更,自 2026
年 1 月 1 日起施行。
(三)变更前公司所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前,公司执行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
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
相关规定。
(四)变更后公司所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后,公司将按照《准则解释第19号》及《准则解释第20
号》要求执行。除上述会计政策变更外,其他未变更部分仍按照财政部前期颁布
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
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执行。
(五)会计政策变更的性质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
范运作》的相关规定,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依据法律法规和国家统一的会计
制度要求进行的变更,不属于公司自主变更会计政策的情形,无须提交公司董事
会和股东会审议批准。
二、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财政部《准则解释第19号》《准则解释第20
号》相关规定和要求进行的变更,执行变更后的会计政策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
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公司实际情况。本次会
计政策变更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产生重大影响,不涉及以
前年度的追溯调整,也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况。
特此公告。
北京蓝色光标数据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