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124 证券简称:汇川技术 公告编号:2026-049
深圳市汇川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2026 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管理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
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深圳证券交
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
深圳市汇川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汇川技术”)2026 年半年
度募集资金存放、管理与使用情况作如下专项报告: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实际募集资金金额和资金到账时间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深圳市汇川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向特
定对象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1344 号),公司向 12 位特定对象
非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36,732,241 股,发行价格为 58.00 元/股,截至
发行费用共计 26,796,190.98 元,其中发行费用中 2,369,692.24 元使用自有资金支
付,剩余发行费用 24,426,498.74 元在募集资金到账金额中扣除,扣除该部分发行
费用后,实际到账的募集资金为人民币 2,106,043,479.26 元。2021 年 6 月 25 日,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信会师报字[2021]第 ZI10470”《验
资报告》验证确认。
(二)募集资金使用和节余情况
本 公 司 2020 年 向 特 定 对 象 发 行 股 票 并 募 集 资 金 实 际 到 账 金 额 为
元,其中以前年度累计投入募集资金 2,087,689,152.69 元,本报告期募集资金投入
截至 2026 年 6 月 30 日,2020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账户余额为
人民币 18,821,920.77 元,其中包含: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余额 16,508,678.57 元、
募集资金产生的利息及理财等收益净额 2,313,242.20 元。
二、募集资金存放和管理情况
(一)募集资金的管理情况
为了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保护投资者权益,本公司依照《公司法》
《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
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
及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制度》的相关规定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并对募
集资金的使用实行严格的审批手续,以保证专款专用。
发银行深圳分行”)、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华泰联合”)就
募集资金专户签署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该协议与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
存在重大差异。
根据协议相关规定:华泰联合作为公司的保荐机构/财务顾问,依据有关规定
指定保荐代表人/主办人或者其他工作人员对公司募集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公
司和广发银行深圳分行应当配合华泰联合的调查与查询;广发银行深圳分行按月
(每月 10 日前)向公司出具对账单,并抄送华泰联合;广发银行深圳分行应保证
对账单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公司一次或十二个月以内累计从专户中支取的金
额超过 5,000 万元(按照孰低原则在 5,000 万元或募集资金净额的 20%之间确定)
的,公司及广发银行深圳分行应当及时以传真方式通知华泰联合,同时提供专户
的支出清单;广发银行深圳分行三次未及时向华泰联合出具对账单或向华泰联合
通知专户大额支取情况,以及存在未配合华泰联合查询与调查专户资料情形的,
公司或者华泰联合有权单方面终止本协议并注销募集资金专户。
州汇川”)、广发银行深圳分行、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就募集资金专户签
署了《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该协议与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
根据协议相关规定:华泰联合作为公司的保荐机构/财务顾问,依据有关规定
指定保荐代表人/主办人或者其他工作人员对公司、苏州汇川募集资金使用情况进
行监督,公司、苏州汇川和广发银行深圳分行应当配合华泰联合的调查与查询;
广发银行深圳分行按月(每月 10 日前)向公司、苏州汇川出具对账单,并抄送华
泰联合;广发银行深圳分行应保证对账单内容真实、准确、完整;苏州汇川一次
或十二个月以内累计从专户中支取的金额超过 5,000 万元(按照孰低原则在 5,000
万元或募集资金净额的 20%之间确定)的,公司及广发银行深圳分行应当及时以
传真方式通知华泰联合,同时提供专户的支出清单;广发银行深圳分行三次未及
时向华泰联合出具对账单或向华泰联合通知专户大额支取情况,以及存在未配合
华泰联合查询与调查专户资料情形的,公司、苏州汇川或者华泰联合有权单方面
终止本协议并注销募集资金专户。
“兴业银行盐田支行”)、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华泰联合”)
就募集资金专户签署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该协议与三方监管协议范本
不存在重大差异。
根据协议相关规定:华泰联合作为公司的保荐机构/财务顾问,依据有关规定
指定保荐代表人/主办人或者其他工作人员对公司募集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公
司和兴业银行盐田支行应当配合华泰联合的调查与查询;兴业银行盐田支行按月
(每月 10 日前)向公司出具对账单,并抄送华泰联合;兴业银行盐田支行应保证
对账单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公司一次或十二个月以内累计从专户中支取的金
额超过 5,000 万元或募集资金净额的 20%(按照孰低原则在 5,000 万元或募集资
金净额的 20%之间确定)的,兴业银行盐田支行应当及时以传真方式通知华泰联
合,同时提供专户的支出清单;兴业银行盐田支行连续三次未及时向华泰联合出
具对账单或向华泰联合通知专户大额支取情况,以及存在未配合华泰联合查询与
调查专户资料情形的,公司或者华泰联合有权单方面终止本协议并注销募集资金
专户。
州汇川”)、恒丰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苏州分行(以下简称“恒丰银行苏州分行”)、
华泰联合就募集资金专户签署了《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该协议与三方监管
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
根据协议相关规定:华泰联合作为公司的保荐机构/财务顾问,依据有关规定
指定保荐代表人/主办人或者其他工作人员对公司、苏州汇川募集资金使用情况进
行监督,公司、苏州汇川和恒丰银行苏州分行应当配合华泰联合的调查与查询;
恒丰银行苏州分行按月(每月 10 日前)向公司、苏州汇川出具对账单,并抄送华
泰联合;恒丰银行苏州分行应保证对账单内容真实、准确、完整;苏州汇川一次
或十二个月以内累计从专户中支取的金额超过 5,000 万元(按照孰低原则在 5,000
万元或募集资金净额的 20%之间确定)的,恒丰银行苏州分行应当及时以传真方
式通知华泰联合,同时提供专户的支出清单;恒丰银行苏州分行连续三次未及时
向华泰联合出具对账单或向华泰联合通知专户大额支取情况,以及存在未配合华
泰联合查询与调查专户资料情形的,公司、苏州汇川或者华泰联合有权单方面终
止本协议并注销募集资金专户。
(二)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截至2026年6月30日,公司2020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并募集资金的存储情
况列示如下: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银行名称 银行账号 初始金额 投资项目
余额 态
广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产能扩建及智能化
深圳东滨支行 工厂建设项目
广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深圳东滨支行
广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9550880062843400652 产能扩建及智能化
深圳东滨支行 工厂建设项目
合计 18,821,920.77
三、本报告期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本报告期投入募
募集资金总额 213,047.00 184.56
集资金总额
本报告期内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0.00
已累计投入募集
累计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0.00 208,953.48
资金总额
累计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比例 0.00%
项目可
是否已变
截至期末累 截至期末投入进 项目达到 本报告期 行性是
承诺投资项目和超募 更项目 募集资金承 调整后投资 本报告期投 是否达到
计投入金额 度(%)(3)= 预定可使用状态日 实现的效 否发生
资金投向 (含部分 诺投资总额 总额(1) 入金额 预计效益
(2) (2)/(1) 期 益 重大变
变更)
化
承诺投资项目
并募集资金用于产能扩建及智能 否 43,500.00 43,500.00 84.56 32,101.08 73.80% 2023 年 1 月 1 日 否
化工厂建设项目(注释 1)
并募集资金用于数字化建设项目 否 21,380.00 21,380.00 100.00 19,392.87 90.71% 2024 年 3 月 22 日 否
(注释 2)
承诺投资项目小计 - 64,880.00 64,880.00 184.56 51,493.95 -- -- - -- --
超募资金投向
超募资金投向小计 - - - - - - - - -
合计 - 64,880.00 64,880.00 184.56 51,493.95 - - - -
未达到计划进度或预计
收益的情况和原因 本报告期不存在未达到计划进度或预计收益的情况。
(分具体项目)
项目可行性发生重大变化的情况
无
说明
超募资金的金额、用途 截至 2023 年 12 月 31 日,首次公开发行募集资金(不含利息及理财等收益)已按照规定使用完毕,本报告期未使用超募资金。
及使用进展情况
存在擅自变更募集资金用
途、违规占用募集资金的情 本报告期不存在擅自改变募集资金用途、违规占用募集资金的情况。
形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
本报告期不存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地点变更情况。
地点变更情况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
本报告期不存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方式调整情况。
方式调整情况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
本报告期不存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投入及置换情况
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
本报告期不存在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流动资金情况
(一)产能扩建及智能化工厂建设项目已于 2023 年 1 月 1 日结项,节余募集资金共计 11,885.77 万元(其中节余本金 10,166.81 万元,利息和理财收
益 1,718.96 万元),节余本金占计划投入募集资金的 23.37%。募集资金节余的主要原因:在项目建设过程中,公司加强了项目费用控制、监督和管
理,减少了项目总开支;在保证功能和性能满足企业需求的前提下,公司选用部分高性价比的国产设备替代原计划采购的进口设备,节省了部分募
项目实施出现募集资金
投项目资金的支出;合理安排闲置募集资金产生利息收入。
结余的金额及原因
(二)数字化建设项目已于 2024 年 3 月 22 日结项,节余募集资金为 2,554.22 万元(其中节余本金 1,568.37 万元,利息和理财收益 985.85 万元),
节余本金占计划投入募集资金的 7.34%。募集资金节余的主要原因:部分产线转移,数字化建设项目部分配套硬件迁移至子公司以自有资金支付;国
际形势变化,部分高端硬件转化为国产替代;合理安排闲置募集资金产生利息收入。
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 截至 2026 年 6 月 30 日,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余额为 1,650.87 万元(不含利息及理财等收益),募集资金账户余额 1,882.19 万元(含利息及理财等收益),
用途及去向 均为活期余额。
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
无
在的问题或其他情况
注释 1.截至 2022 年 12 月 31 日,产能扩建及智能化工厂建设项目已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
该项目截至 2026 年 6 月 30 日,已签订合同待支付款项 1,232.11 万元仍由相关募集资金专用
账户支付。公司分别于 2023 年 4 月 21 日、2023 年 5 月 29 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
会议、2022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将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使用节余募集资金永
久性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公司将产能扩建及智能化工厂建设项目截至 2023 年 3 月 31 日
的节余募集资金 11,885.77 万元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注释 2.截至 2024 年 3 月 22 日,数字化建设项目已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截至 2026 年 6
月 30 日,该募投项目已签订合同待支付款项为 418.76 万元仍由相关募集资金专用账户支付。
公司分别于 2024 年 4 月 19 日、2024 年 5 月 17 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将 2020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将
节余募集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公司将数字化建设项目截至 2024 年 3 月 31 日
的节余募集资金 2,554.22 万元(含利息)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四、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本报告期无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用途的情况。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本报告期无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六、专项报告的批准报出
本专项报告业经公司董事会于 2026 年 8 月 27 日批准报出。
深圳市汇川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六年八月二十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