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3359 证券简称:*ST 东珠 公告编号:2026-054
东珠生态环保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董事、独立董事、总经理离任
暨聘任总经理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离任情况
(一) 提前离任的基本情况
近日,公司收到董事长、总经理席惠明先生,非独立董事谈劭旸先生,独立
董事刘和先生提交的书面辞职报告。因工作调整原因,席惠明先生申请辞去其所
担任的总经理职位。离任后,席惠明先生在公司仍担任公司董事长、董事会战略
委员会委员、提名委员会委员及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职务。因工作调整原因,
谈劭旸先生申请辞去其所担任的非独立董事职位。离任后,谈劭旸先生在公司仍
担任证券部部长职务。因个人原因,刘和先生申请辞去其所担任的独立董事、薪
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职位。离任后,刘和先生在公司不担任任何职务。
是否存在
是否继续在上
原定任期 具体职务 未履行完
姓名 离任职务 离任时间 离任原因 市公司及其控
到期日 (如适用) 毕的公开
股子公司任职
承诺
席惠明 总经理 2026 年 8 月 2028 年 8 月 7 工作调整 是 董事长、战 是,存在未
员、提名委 的公开承
员会委员、 诺,但不属
薪酬与考核 于增持承
委员会委员 诺
谈劭旸 非独立董 股东会选举 2028 年 8 月 7 工作调整 是 证 券 部 部 否,不存在
事 通过新任非 日 长 未履行完
独立董事之 毕的公开
日 承诺(含增
持承诺)
刘和 独立董事、 股东会选举 2028 年 8 月 7 个人原因 否 不适用 否,不存在
薪酬与考 通过新任独 日 未履行完
核委员会 立董事之日 毕的公开
委员 承诺(含增
持承诺)
(二) 离任对公司的影响
刘和先生的离任未导致公司董事会成员人数低于法定最低人数,其辞职不会
影响公司董事会的正常运行。根据《公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
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公司章程》等相关
规定,刘和先生的辞职将在公司股东会选举产生新任独立董事之后正式生效,在
此之前,刘和先生仍将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等规定,继续履行独立
董事及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委员的相应职责。公司将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
程》的规定尽快完成独立董事及相关董事会专门委员会成员的补选和相关后续工
作。
谈劭旸先生的离任未导致公司董事会成员人数低于法定最低人数,其辞职不
会影响公司董事会的正常运行。根据《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
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谈劭旸先生的辞职将
在公司股东会选举产生新任非独立董事之后正式生效,在此之前,谈劭旸先生仍
将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等规定,继续履行非独立董事的相应职责。
公司将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尽快完成董事补选和相关后续工
作。
《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
根据《公司法》
《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席惠明先生的辞职报告自送达公司董事会之日起生效,
席惠明先生所负责的工作已妥善交接,其职务变动不会对公司正常经营活动产生
不利影响,公司已按照相关规定完成了新任总经理的选聘工作。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席惠明先生持有公司股份 151,872,560 股,其持有的公
司股份将严格按照《上市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
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5 号—股东及董事、高级管
理人员减持股份》等相关法律、法规管理其所持有的股份;谈劭旸先生持有公司
股份 269,920 股,不存在未履行完毕的公开承诺事项,其持有的公司股份将严格
按照相关监管规定进行后续管理;刘和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不存在未履行完毕
的公开承诺事项。
席惠明先生、谈劭旸先生、刘和先生在公司任职期间,恪尽职守、勤勉尽责,
公司及董事会对他们为公司发展所做出的贡献表示衷心感谢!
二、聘任总经理的情况
于聘任公司总经理的议案》。经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查,董事会同意聘任缪
春晓先生(个人简历附后)担任公司总经理,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至本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经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查,认为缪春晓先生具备担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
的任职条件和履职能力,符合《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
关法律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规定的高级管理人员任职条
件,不存在中国证监会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规定的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高级管理
人员的情形,同意聘任缪春晓先生为公司总经理并提交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九次
会议审议。
根据《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总经理为公司的法定代表人,公司法定代表
人相应变更为缪春晓先生,公司将按规定及时办理相应工商变更登记手续。
特此公告。
东珠生态环保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附件:
缪春晓先生:1977 年 2 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本科学历,
工程师。历任本公司北京中心主任,现任工管中心主任。
缪春晓先生直接持有公司股份 1,033,172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0.23%,与公
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持有公司股份 5%以上股东以及其他董事、高级管理
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及其他相关部门的处罚或
上海证券交易所的惩戒,不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法
律、法规、规范性文件规定的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