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88132 证券简称:邦彦技术 公告编号:2026-038
邦彦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
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拟聘任的会计师事务所名称: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一、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事务所名称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成立日期 2011 年 1 月 24 日 组织形式 特殊普通合伙
注册地址 上海市黄浦区南京东路 61 号四楼
首席合伙人 朱建弟 上年末合伙人数量 300
上年末执业人员 注册会计师 2,523
数量 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 802
业务收入总额 50.62 亿元
审计业务收入 39.05 亿元
(经审计)
证券业务收入 17.48 亿元
客户家数 770
审计收费总额 9.16 亿元
(含 A、B 股)审
涉及主要行业 计算机、通信和其他电子设备制造业
计情况
本公司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 102
截至 2025 年末,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立信”)
已提取职业风险基金 1.71 亿元,购买的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为 7.7 亿元,相关
职业保险能够覆盖因审计失败导致的民事赔偿责任。
近三年在执业行为相关民事诉讼中承担民事责任的情况:
投资者以龙力生物虚假陈述为由在济南中院对龙力生物、华英证券、立信等
提起民事诉讼,立信受到行政处罚。一审法院判决立信承担 30%的比例连带责任,
立信将依法提起上诉。立信有足额资产,且购买了职业责任保险,足以有效化解
执业诉讼风险,确保生效法律文书均能有效执行。
投资者以保千里虚假陈述为由在深圳中院对保千里、立信等提起诉讼,立信
仅受到监管措施,但未受到行政处罚。人民法院依法判决立信承担 15%的补充或
比例连带责任。
投资者以德威新材存在虚假陈述为由在南京中院对德威新材、周建明、陆仁
芳、立信等提起诉讼,立信受到行政处罚。人民法院判决立信承担 15%的比例连
带责任。
投资者以日海智能存在虚假陈述为由在深圳中院对日海智能、立信等提起诉
讼,立信受到了行政处罚。一审法院判决立信承担 30%的比例责任,目前案件尚
在二审审理中。
投资者以树业环保存在虚假陈述为由在汕头中院对树业环保、立信等提起诉
讼,立信受到行政处罚。人民法院判决立信承担 10%的比例连带责任。
立信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 0 次、行政处罚 7 次、监督管理措施
(二) 项目信息
何时成 何时开始从 何时开始
何时开始为本公司提
项目 姓名 为注册 事上市公司 在本所执
供审计服务
会计师 审计 业
项目合伙人 陈雷 2014 年 2010 年 2014 年 2025 年
陈雷 2014 年 2010 年 2014 年 2025 年
签字注册会
计师
杨艳 2004 年 2003 年 2012 年 2024 年
质量控制
孙慧敏 2015 年 2008 年 2024 年 2026 年
复核人
(1)项目合伙人近三年从业情况
项目合伙人:陈雷,近三年签署过深圳市崧盛电子股份有限公司、邦彦技术
股份有限公司等上市公司的审计报告。
(2)签字注册会计师近三年从业情况
业务合伙人:杨艳,近三年签署过邦彦技术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市英维克科
技股份有限公司、广东辰奕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等上市公司的审计报告。
(3)质量控制复核人近三年从业情况
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孙慧敏,近三年签署或复核过深圳市捷顺科技实业股
份有限公司、睿智医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广东利扬芯片测试股份有限公司等上
市公司和挂牌公司的审计报告。
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和质量控制复核人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
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上述人员过去三年没有不良记录。
公司 2025 年度的财务审计费用为人民币 79.50 万元,内部控制审计费用为
计处理复杂程度等多方面因素,并根据审计人员配备情况和投入的工作量以及事
务所的收费标准确定。
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会授权公司经理层根据 2026 年公司实际业务情况和市
场情况等与审计机构协商确定审计费用(包括财务报告审计费用和内部控制审计
费用),并签署相关服务协议等事项。
二、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一)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的审议意见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的独立性、专
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进行了充分的了解和审查,认为其具备证券、期货
相关业务执业资格,具备审计的专业能力和资质,在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期间,
坚持独立审计原则,勤勉尽责,客观、公正、公允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
果,切实履行了审计机构应尽的职责。一致同意将续聘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
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6 年度审计机构事项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二)董事会的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于 2026 年 8 月 27 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同意公司续聘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为公司 2026 年度审计机构。
(三)生效日期
本次续聘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尚需提请公司股东会审议,并自公司股东会审议
通过之日起生效。
特此公告。
邦彦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