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悦城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十二届董事会公告
大悦城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中粮财务有限责任公司的风险评估报告
(2026 年 6 月 30 日)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7号——交易与关联交易》的
要求,大悦城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公司”)通过查验中粮财
务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 “财务公司”)《中华人民共和国金融许可证》《企业
法人营业执照》等证件资料,并对财务公司的经营资质、业务和风险状况进行了
评估,现将有关风险评估情况报告如下:
一、公司基本情况
中粮财务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 “财务公司”)经中国人民银行银复[2001]206
号文件批准,于2002年9月24日在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注册成立,取得了统一社会
信用代码为91110000710930245D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2021 年 8 月 4 日经中国银
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北京监管局换发了新的《金融许可证》,2026年 2 月 14 日,
因法定代表人变更向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申请换发了新的营业执照。现公司注
册地址:北京市朝阳区朝阳门南大街8号中粮福临门大厦19层。法定代表人:叶慧
青。
现公司股权结构如下:
股东名称 认缴注册资本(元) 持股比例(%)
中粮集团有限公司 2,093,590,000.00 83.7436
中粮贸易有限公司 325,000,000.00 13.00
中粮资本投资有限公司 81,410,000.00 3.2564
合计 2,500,000,000.00 100.00
财务公司经营范围:对成员单位办理财务和融资顾问、信用鉴证及相关的咨
询、代理业务;协助成员单位实现交易款项的收付;对成员单位提供担保;办理
成员单位之间的委托贷款及委托投资;对成员单位办理票据承兑与贴现;办理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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员单位之间的内部转账结算及相应的结算、清算方案设计;吸收成员单位的存款;
对成员单位办理贷款及融资租赁;从事同业拆借;经批准发行财务公司债券;承
销成员单位的企业债券;对金融机构的股权投资;有价证券投资;中国银行业监
督管理委员会批准的其他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
开展经营活动)(市场主体依法自主选择经营项目,开展经营活动;依法须经批
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依批准的内容开展经营活动;不得从事国家和本市
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
财务公司属非银行金融机构,主要为中粮集团成员单位提供金融服务。
二、财务公司内部控制的基本情况
(一)控制环境
财务公司实行董事会领导下的总经理负责制。财务公司已按照《中粮财务有
限责任公司章程》中的规定建立了股东会、董事会和监事会,并且对董事会和董
事、监事会和监事、经理层和高级管理人员在内部控制中的责任进行了明确规定,
明确了股东会、董事会、监事会和经理层之间各负其责、规范运作、相互制衡的
公司治理结构。
年修订章程计划。截至2026年6月30日,财务公司按照修订计划,结合新的《公司
法》和监管要求完成了文本修订工作,通过了股东会的决议,正在推进相关其他
审批报送工作。
经董事会批准,财务公司设立以下专门委员会:
(1)战略与投资决策委员会,是董事会下设专门委员会,对董事会负责,对
财务公司长期发展战略和重大投资决策进行研究并提出建议。
(2)风险控制委员会,是董事会下设专门委员会,对董事会负责,主要负责
财务公司资产风险的控制、管理、监督和评估。
(3)审计委员会,是董事会下设专门委员会,对董事会负责,主要负责在职
权范围内协助董事会对财务公司内部控制、财务信息和内部审计等进行监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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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信息科技管理委员会,是总经理办公会下设专门委员会,主要负责审议
财务公司信息科技规划、数据治理标准体系、业务连续性计划、信息科技治理相
关事项。
(5)业务审查委员会,是总经理办公会下设专门委员会,负责对成员单位综
合授信、财务公司同业授信业务进行审查的机构。
财务公司组织架构设置情况如下:
财务公司把加强内控机制建设、规范经营、防范和化解金融风险放在各项工
作的首位,以培养员工具有良好职业道德与专业素质及提高员工的风险防范意识
作为基础,通过加强或完善内部稽核、培养教育、考核和激励机制等各项制度,
全面完善财务公司内部控制制度。
(二)风险的识别与评估
财务公司在董事会下设立了风险控制委员会,成立了独立的风险管理部门,
制定了《全面风险管理制度》、《合规管理制度》、《内部控制管理制度》等一
系列内部控制制度,完善了风险管理体系。财务公司实行内部审计监督制度,设
立对董事会负责的内部审计部门(审计部),制定《内审工作管理办法》、《内
控评价工作管理办法》,对财务公司经营活动的合规性、合法性和有效性进行审
计和监督,对财务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健全性和有效性以及风险管理情况进行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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价。各部门、机构在其职责范围内建立风险评估体系和项目责任管理制度,根据
各项业务的不同特点制定各自不同的风险控制制度、标准化操作流程、作业标准
和风险防范措施,各部门责任分离、相互监督,对经营活动中的各种风险进行预
测、评估和控制。
财务公司风险管理部负责统筹资产风险分类工作,每季度汇总各部门资产分
类情况,并进行初审,审定后报总经理办公会对资产风险分类结果作出最终认定,
风险管理部将分类结果报风险控制委员会审议。计划财务部每季度根据财务公司
风险控制委员会批准的资产风险分类,计提或调减资产损失准备金。
(三)控制活动
财务公司根据国家有关部门及人民银行规定的各项规章制度,制定了《资金
管理办法》、《存款管理办法》、《同业拆借管理办法》、《结算业务管理办法》、
《结售汇业务管理办法》、《资金集中管理业务操作规程》、《本外币一体化资
金池试点操作规程》等业务管理办法、业务操作流程,有效控制了业务风险。
(1)在资金计划管理方面,财务公司业务经营严格遵循《企业集团财务公司
管理办法》进行资产负债管理,计划财务部负责组织编制和执行财务公司的资金
计划,通过制定和实施资金计划管理,投资决策与风险控制管理、同业资金拆借
管理等制度,并根据财务公司业务发展规划及业务发展的实际情况,统筹安排和
综合平衡资金,制定资金计划,有效地指导、调控资金,并运用和监测一系列指
标,及时掌握资金状况和资金需求,实现财务公司资金管理一体化,优化资源配
置,达到收益性、安全性、流动性的最佳协调。
(2)在成员单位存款业务方面,财务公司制定了《存款管理办法》,财务公
司严格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保障成员单位资金的安全,维护
各当事人的合法权益。财务公司吸收存款利率由风险控制委员会审批后执行。
(3)在资金集中管理和内部转账结算业务方面,成员单位在财务公司开设结
算账户,通过资金集中管理系统实现资金结算,其内部网络如下:
外服务器 集团公司防火墙 数据库服务器 内网防火墙 财务公司内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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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前财务公司全部生产应用系统均迁移至云数据中心,实现了多链路、高可
用、高负载、高冗余的信息系统基础支撑环境;严格保障结算的安全、快捷、通
畅,同时具有较高的数据安全性。因特殊情况无法操作系统时,成员单位名下同
户名账户或财务公司内部账户之间的结算和划转,可通过递交纸质版《业务结算
委托书》的方式进行结算,严格保障结算的安全、快捷、通畅,同时具有较高的
数据安全性。
每日营业终了,资金部调节账务平衡后向计划财务部交账。计划财务部及时
记账,换人复核,保证入账及时、准确,发现问题及时反馈,并将资金核算纳入
到财务公司整体财务核算当中。
为降低风险,财务公司将支票、预留银行财务章和预留银行名章交予不同人
员分管,并禁止将财务章带出单位使用。
(4)在外汇存款管理方面,由资金部门进行专业管理,通过制定《结售汇业
务管理办法》、《结售汇业务内部控制办法》等系列的规章制度,保证财务公司
外汇业务符合国家外汇管理有关制度,有效规避财务公司外汇资金方面的汇率风
险和支付风险。
(5)在对外融资方面,财务公司坚持自主自愿、平等互利、恪守信用、短期
融通的原则。“同业拆借”业务仅限通过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市场的交易系统进行交
易,不进行网下交易,在资金充裕时,择机开展拆出资金业务,自身不存在资金
安全性风险,实际操作程序较好。
根据《企业集团财务公司管理办法》规定,财务公司授信的对象包括中粮集
团有限公司的成员单位,且必须是经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或主管机关)核准登记
的企(事)业法人、其他经济组织。
财务公司内设独立的信贷部门,制定了《非同业授信业务管理办法》,为防
范信贷业务风险,规范业务操作流程,财务公司根据各类业务的不同特点制定了
《自营贷款业务管理办法》、《委托贷款业务管理办法》、《固定资产贷款管理
办法》、《授信(贷款)业务担保管理办法》、《非融资性保函业务管理办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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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子商业汇票业务管理办法》、《信贷业务利率及收费定价管理办法》等管理
制度。财务公司授信的发放和使用兼顾资金使用的效益性、安全性、流动性原则
及为中粮集团有限财务公司生产建设服务的宗旨。授信主要用于支持成员单位工
程、项目建设、技术改造、产品开发、物业经营、购入流动资产和商品流转的资
金需要。
(1)财务公司建立了分工明确、职责明确、相互制约的信贷管理体制,做到
审贷分离。根据贷款规模、种类、期限、担保条件确定审查程序和审批权限,严
格按照程序和权限审查、审批贷款。主要流程如下:
申请人申请授信,应当向财务公司信贷部提出书面申请,说明申请授信的币
种、金额、用途、期限、担保方式、还款方式等主要内容。
经初步接洽后,信贷员应根据申请人的具体情况,要求申请人提交相关材料。
信贷部根据授信调查提供的资料,调查申请人的相关情况,调查的主要内容包括:
合法合规性、安全性、盈利性和信用等级评定并上报风险管理部。风险管理部根
据信贷部上报的授信申请,对授信资料的完整有效性、授信业务的合规性等进行
审查,并出具独立的审查意见,连同有关的授信资料交业务审查委员会审批。
审贷会出具书面授信审批决议,对审批通过的授信明确相关授信内容,上报
总经理审批;授信申请经审批后,将结果通知信贷部,由信贷部负责办理授信手
续。
授信发放后,财务公司对借款人执行授信协议情况及借款人的经营情况进行
追踪调查和检查。
(2)财务公司制定了严格的贷款贷前调查、贷中审查、贷后检查的“三查”制
度,业务部门负责贷前调查和贷后管理、清收,加强信贷业务管理。
贷前调查
信贷部在贷前调查时,要深入了解客户的行业和借款的真实用途,认真分析
企业收入结构,落实还款来源,认真评估企业的还款能力。信贷经办根据企业贷
款申请材料、将贷款申请信息录入信贷业务系统,拟定放款利率,交由信贷部经
理、分管高管和总经理层层审批。审批通过后,财务公司与申请人签订借款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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贷中管理
发放贷款时,与借款人签订规范的贷款合同。担保贷款与担保人签订规范的
担保合同,办理担保手续。
贷后管理
贷款发放后,财务公司信贷部门负责对借款人执行借款合同情况及借款人的
经营情况进行追踪调查和检查。通过跟踪检查,检查借款人经营情况与财务情况、
借款人在财务公司的结算及存款情况、借款人归还本息情况、贷款实际使用情况、
对贷款存在可能影响的借款人变动情况以及抵押物、质押物的保管情况等。
(3)财务公司贷款利率原则上以 LPR 为定价基础,企业外部市场化利率融资
为主要参考,结合企业自身信用水平加减点调整确定。总经理办公会是贷款利率
政策的管理机构,负责利率政策的管理工作。具体每个客户授信利率的确定,由
信贷部根据有关原则报业务审查委员会批准。
财务公司按照监管要求进行对外投资。为确保规范实施有价证券投资业务,
保证证券投资科学、高效、有序和安全地运行,切实防范证券投资业务风险,财
务公司制定了《投资决策与风险控制管理办法》、《有价证券投资管理办法》等
管理制度。
(1)证券投资实行分级管理、明确授权、规范操作、严格监管的原则。财务
公司董事会或其授权的战略与投资决策委员会负责审批财务公司年度投资计划,
明确投资规模和策略。
(2)金融市场部是有价证券投资的实施部门,负责有价证券投资业务的投资
分析和交易,投资部定期或不定期召开投资研究会议,由部门经理主持,部内全
体人员参加,研究、交流投资信息,探讨、解决投资业务的有关问题,为财务公
司投资决策的制定提供支持。
(3)计划财务部负责有价证券投资业务的会计核算,资金结算部负责资金汇
付和转账等相关手续,风险管理部负责对有价证券交易及持仓情况进行风险管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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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务公司实行内部审计监督制度,设立对董事会负责的审计委员会,成立了
独立的内部审计部门---审计部,建立了内部审计管理办法和操作规程,对财务公
司的经济活动进行内部审计和监督。
审计委员会是董事会下设专门工作机构,对董事会负责并报告工作。审计委
员会依据议事规则的规定独立履行职权,不受财务公司任何其他部门和个人的非
法干预。审计委员会负责提议聘请或更换外部审计机构,指导内部审计工作、监
督内部审计制度的实施,内部审计与外部审计之间的沟通,审核财务公司的财务
信息及其披露,协助制定和审查财务公司内控制度、对重大关联交易进行审计,
并配合财务公司监事会进行监事审计活动。
财务公司审计部负责协助审计委员会对财务公司进行现场检查,根据审计委
员会的要求,及时、完整、真实地提供有关书面资料。审计部设立专职经理一名,
负责财务公司内部审计业务。审计部针对财务公司的内部控制执行情况、业务和
财务活动的合法性、合规性、风险性、准确性、效益性进行监督检查,发现内部
控制薄弱环节、管理不完善之处和由此导致的各种风险,向管理层提出了有价值
的改进意见和建议。
财务公司设立风险管理部,制定了《全面风险管理制度》、《合规管理制度》、
《检查管理制度》、《新业务新产品管理制度》,负责财务公司合规风险的综合
管理。风险管理部全面协调财务公司合规风险的识别和管理,根据合规风险管理
计划履行职责,向高级管理层提交合规风险评估报告。
财务公司各业务部门负责人对本部门经营活动的合规性负首要责任。据合规
管理程序主动识别和管理合规风险,并按照合规风险的报告路线和报告要求及时
报告。财务公司加强风险管理部和审计部工作联动,风险管理部向审计部抄送合
规检查报告,为其开展工作提供线索和合规支持。审计部将工作中发现的与财务
公司合规管理有关的信息反馈给风险管理部,为其开展合规管理工作提供信息支
持。对于涉及某些特殊领域或复杂的案件,可咨询或聘用专业的机构获取专业指
导意见,为合规风险的有效管理提供足够的经验和专业基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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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加强信息系统控制与管理,保障财务公司业务安全顺利进行,财务公司制
定了《信息安全策略制度》、《信息科技外包风险管理制度》、《信息科技运维
管理办法》等一系列信息安全保障制度,并根据信息化内控管理要求落实控制措
施,为各项业务的稳定运行提供有力保障。
财务公司信息系统安全管控坚持“适度防护、预防为主,管理和技术并重,综
合防范”的总体方针,实现信息系统安全可控、能控、在控。依照“分区、分级、分
域”总体安全防护策略,执行信息系统安全等级保护制度。信息系统存放于A级数
据中心,采用了严格的物理隔离措施,部署防火墙、入侵检测、ATP防御、WAF、
VPN、数据脱敏、数据库审计等安全防护设备。采用分布式多副本冗余数据存储,
每天进行关键数据备份。通过用户密码验证、数字证书认证、操作权限配置,保
障业务的数据通道的安全性。
财务公司的信息科技风险管控需进一步加强:信息安全防护体系不完备,网
络边界隔离不充分,主机、终端及应用安全管理需加固;运行维护管理体系有待
完善,重要设施超期未更换,容量与配置管理覆盖不全面;外包管理体系需进一
步优化,驻场人员监督与评估质量有待加强。
为了完善关联交易业务管理,财务公司制定了《关联交易管理制度》,风险
管理部为财务公司关联交易统筹管理部门,负责财务公司关联方名单管理,监督、
指导财务公司各部门识别财务公司关联方;一般和重大关联交易审核,向国家金
融监督管理总局及其派出机构报送关联交易情况;编制年度关联交易报告。财务
公司各部门对关联交易管理承担直接责任,负责识别和记录本部门经营管理范畴
内的关联方及关联交易,对于一般关联交易事项,按照财务公司内部管理制度和
授权程序审查后,报风险管理部及其分管领导审核,总经理审批。对于重大关联
交易事项,报风险管理部及其分管领导审核后,提交总经理办公会审核,风险控
制委员会审核,最后提交董事会审批。关联交易事项审批完成后由风险管理部统
一备案。
(四)内部控制总体评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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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务公司的内部控制制度完善,并得到有效执行。在资金管理方面,财务公
司制定了相应的资金管理办法、制度和流程,较好地控制了资金流转风险;在信
贷业务方面,财务公司建立了相应的信贷业务风险控制程序,使整体风险控制在
合理水平;在投资方面,财务公司制定了相应的内部控制制度,能够较好地控制
投资风险,实际执行有效。
三、财务公司经营管理及风险管理情况
(一)经营情况
截至 2026 年 6 月 30 日,财务公司资产总额 338.73 亿元,负债总额 285.26 亿
元,所有者权益 53.47 亿元,吸收成员单位存款 284.27 亿元,发放贷款及垫款 155.90
亿元,存放同业 141.65 亿元,现金及存放央行款项 12.56 亿元;2026 年 1-6 月财务
公司实现利息收入 2.38 亿元,实现利润总额 2.27 亿元,实现税后净利润 1.77 亿元。
财务公司不断与合作银行密切配合、增强互信,不断提高银行授信额度。
(二)管理情况
财务公司自成立以来,一直坚持稳健经营的原则,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
国财务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银行业监督管理法》、《企业会计准则》、
《企业集团财务公司管理办法》和国家有关金融法规、条例以及财务公司章程规
范经营行为,加强内部管理。
财务公司从未发生过挤提存款、到期债务不能支付、大额贷款逾期或担保垫
款、被抢劫或诈骗、董事或高级管理人员涉及严重违纪、刑事案件等重大事项,
也从未受到过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等监管部门行政处罚,对公司存放资金也未
带来过任何安全隐患。
(三)风险监管指标的执行情况
根据《企业集团财务公司管理办法》(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令2022
年第6号)的规定,截至2026年6月30日,财务公司的各项监管指标均符合监管要
求,具体如下:
(1)资本充足率不低于1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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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本充足率=资本净额/风险加权资产×100%=25.23%,符合监管要求。
(2)流动性比例不得低于25%:
财务公司流动性比例为62.11%,大于25%。
(3)贷款余额不得高于存款余额与实收资本的80%:
贷款余额/(存款余额+实收资本)=51.44%,符合监管要求。
(4)集团外负债总额不得超过资本净额:
无集团外负债,符合监管要求。
(5)票据承兑余额不得超过资产总额的15%:
票据承兑余额/资产总额=0.00%,符合监管要求。
(6)票据承兑余额不得高于存放同业余额的3倍:
票据承兑余额/存放同业余额=0.00%,符合监管要求。
(7)票据承兑和转贴现总额不得高于资本净额:
票据承兑和转贴现总额/资本净额=0.00%,符合监管要求。
(8)承兑汇票保证金余额不得超过存款总额的10%:
未收取承兑汇票保证金,符合监管要求。
(9)投资总额不得高于资本净额的70%:
投资总额/资本净额=46.72%,符合监管要求。
(10)固定资产净额不得高于资本净额的20%:
固定资产净额/资本净额=0.11%,符合监管要求。
(四)大悦城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在报告期内资金收支情况
(1)本公司在财务公司的存贷情况:
截至2026年6月30日,本公司在财务公司的存款余额为11.16亿元,占公司在财
务公司和银行存款余额总额的5.51%,占财务公司吸收存款余额284.27亿元的3.9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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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公司在财务公司的贷款余额为0亿元。公司在财务公司的存款余额未超过财务公
司吸收存款余额的30%。
公司与财务公司的存贷款业务均按照双方签订的《金融服务协议》执行,存
贷款关联交易价格公允,交易发生额及余额均符合公司经营发展需要。公司在财
务公司的存款安全性和流动性良好,未发生因现金头寸不足而延迟付款的情况,
上述在财务公司的存贷款未影响公司正常生产经营。
(2)本公司在其他金融机构的存贷款情况:
截至2026年6月30日,公司在其他金融机构的存款余额为191.40亿元,占公司
存款余额的94.49%;公司在其他金融机构的贷款余额为673.77亿元,占公司贷款余
额的100%。
四、 风险评估意见
基于以上分析与判断,本公司认为:
(一)财务公司具有合法有效的《金融许可证》《营业执照》。
(二)不存在违反《企业集团财务公司管理办法》规定的情况,各项监管指
标均符合该办法第三十四条的规定要求,未发现2026年6月30日与财务报表相关资
金、信贷、投资、审计、信息管理等风险控制体系存在重大缺陷。
大悦城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六年八月二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