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州泰格医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章程修订对照表
序号 原条款 修订后条款
第六条 公 司 注 册 资 本 为 人 民 币 第六条 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
第二十三条 公司于 2012 年 7 月 3 日经 第二十三条 公司于 2012 年 7 月 3 日经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批准, 首次向社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批准, 首次向社
会公众发行人民币普通股 1,340 万股(以下 会公众发行人民币普通股 1,340 万股(以下
简称“A 股”)。 简称“A 股”)。
公司的已发行的股份数为 86,102.6050 万 公司的已发行的股份数为 85,514.2270 万
股,均为普通股,其中境内上市内资股(A 股,均为普通股,其中境内上市内资股(A
股)股东持有 737,901,250 股,占公司股本 股)股东持有 732,017,470 股,占公司股本
总额约 85.70%;境外上市外资股(H 股) 总额约 85.60%;境外上市外资股(H 股)
股东持有 123,124,800 股,占公司股本总额 股东持有 123,124,800 股,占公司股本总额
约 14.30%。 约 14.40%。
第一百二十六条 董事会由 7 名董事组 第一百二十六条 董事会由 7 名董事组
成,设董事长 1 人,副董事长 1 人,独立 成,设董事长 1 人,独立董事 3 人,职工
一名独立董事必须具备适当的会计或相关 须具备适当的会计或相关的财务管理专
的财务管理专长。 长。
第一百六十三条 公司设总经理一名,联 第一百六十三条 公司设总经理一名,联
席总裁二名,由董事会聘任或解聘。公司 席总裁一名,由董事会聘任或解聘。公司
可设副总经理若干名,由董事会聘任或解 可设副总经理若干名,由董事会聘任或解
聘。 聘。
杭州泰格医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二〇二六年八月二十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