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994 证券简称:久祺股份 公告编号:2026-023
久祺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
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和《深圳证券
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的规定,将
本公司募集资金 2026 年半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说明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实际募集资金金额和资金到账时间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久祺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
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2116 号),本公司由主承销商东兴证券股
份有限公司采用网下向符合条件的投资者询价配售与网上向持有深圳市场非限
售 A 股股份或非限售存托凭证市值的社会公众投资者定价方式,向社会公众公开
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股票 4,856.00 万股,发行价为每股人民币 11.90 元,
共计募集资金 57,786.40 万元,坐扣承销和保荐费用 4,371.68 万元(承销费和
保 荐 费 不 含 税总 计 4,560.36 万元 ,已 预 付 188.68 万元 ) 后的 募 集资 金 为
本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账户。另扣除律师费、审计费、法定信息披露等其他发行费
用(不含税)2,465.25 万元后,本公司本次募集资金净额 50,760.79 万元。上述
募集资金到位情况业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由其出具《验
资报告》(天健验﹝2021﹞427 号)。
(二)募集资金使用和结余情况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项目 序号 金额
募集资金净额 A 50,760.79
项目投入 B1 44,478.60
截至期初累计发生额
利息收入净额 B2 2,032.60
本期发生额 项目投入 C1 1,395.99
项目 序号 金额
利息收入净额 C2 1.00
项目投入 D1=B1+C1 45,874.59
截至期末累计发生额
利息收入净额 D2=B2+C2 2,033.60
尚未赎回利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的理财产品 E
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F 349.00
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G 5,898.61
理财收益 H 2.43
支付的银行手续费 I 0.07
应结余募集资金 J=A-D1+D2-E-F-G+H-I 674.55
实际结余募集资金 K 674.55
差异 L=J-K
于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将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投项目“研发设计中心项目”“供应链体系升级项目”结项,
公司拟将项目节余募集资金 2,768.56 万元(以资金转出当日银行结息后实际金
额为准)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用于公司日常生产经营及业务发展。
二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
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将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投项目“年产 100 万辆自行
车及 100 万辆电动助力车智能制造项目”结项,公司拟将项目节余募集资金
资金,用于公司日常生产经营及业务发展。
二、募集资金存放和管理情况
(一)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为了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和效益,保护投资者权
益,本公司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
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
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
情况,制定了《久祺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
根据《管理办法》,本公司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在银行设立募集资金专户,
并连同保荐机构东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于2021年7月16日与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
司杭州武林支行、于2021年7月21日与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江城支行
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于2021年12月17日与浙江德清久胜车业有限
公司及杭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德清支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于2022
年5月10日与金玖(天津)科技有限公司及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天津市分行签
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于2023年3月15日与浙江德清久胜车业有限公
司及杭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德清支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明确了
各方的权利和义务。三方监管协议与深圳证券交易所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
大差异,本公司在使用募集资金时已经严格遵照履行。
(二)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截至 2026 年 6 月 30 日,本公司有 6 个募集资金专户,募集资金存放情况如
下: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开户银行 银行账号 募集资金余额 备注
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
司杭州武林支行
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
司杭州武林支行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
限公司杭州江城支行
杭州银行股份有限公
司德清支行
杭州银行股份有限公
司德清支行
交通银行天津市分行
营业部
合 计 6,745,523.17
三、本半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公司于 2022 年 10 月 24 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及第二届监事会第
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及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
议案》,同意在确保不影响公司正常运营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的情况下,公
司及子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 30,000 万元(含本数)暂时闲置募集资金和不超
过人民币 30,000 万元(含本数)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上述额度自公司股东
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12 个月内有效,2022 年 11 月 10 日,公司 2022 年第二次
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审议通过了此项议案。公司于 2024 年 4 月 18 日第二届董
事会第十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 17,000
万元(含本数)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和不超过人民币 40,000 万元(含本数)的
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对超过授权期之外使用部分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进行现
金管理的情况予以追认,并经 2024 年 5 月 14 日召开的 2023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通过。公司于 2025 年 4 月 18 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
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及自有资金进行现
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在确保不影响公司正常运营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的情
况下,公司及子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 8,000 万元(含本数)暂时闲置募集资金
和不超过人民币 50,000 万元(含本数)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上述额度自公
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12 个月内有效,在前述额度和期限范围内,资金可
循环滚动使用。
公司 2026 半年度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本期实际收到投资收益
本公司超额募集资金共计 591.11 万元。2024 年 9 月 13 日,公司召开 2024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
议案》,同意公司在保证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的资金需求和募集资金项目正常
进行的前提下,使用部分超募资金人民币 172 万元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剩余
未使用超额募集资金 419.11 万元,存放于公司募集资金专户中。
公司于 2025 年 8 月 25 日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于前次使用超募资金
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实施满十二个月之日起使用超募资金计人民币 177 万元(含
已到期利息收入及理财收益,实际金额以资金转出当日专户余额为准)用于永久
补充流动资金,剩余未使用超额募集资金 242.11 万元,存放于公司募集资金专
户中。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出现异常情况的说明
本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未出现异常情况。
(三)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无法单独核算效益的情况说明
研发设计中心项目的实施主要立足于产品研发设计、产品试制与产品检测,
培育新的盈利增长点,并增加在优势领域的产品储备,因此无法单独核算效益。
供应链体系升级项目的实施主要是建立覆盖设计、采购、生产、物流、销售
的全部业务环节的数字化、智能化的供应链管理平台,通过打造具备全面集成特
性的管理系统,大力优化并构建更精益、更有效的公司业务流程,提高公司业务
处理能力,为公司长期、快速发展提供有力支撑,因此无法单独核算效益。
四、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的《关于变更部分募投项目募集资金用途、实施主体及使
用募集资金对外投资的议案》,公司拟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年产 100 万辆成人
自行车项目”变更为“年产 100 万辆自行车及 100 万辆电动助力车智能制造项目”
和“年产 160 万辆自行车、童车及 40 万辆电动助力车数字化技术改造项目”及
将实施主体由“公司及公司全资子公司浙江德清久胜车业有限公司”变更为“金
玖(天津)科技有限公司及浙江德清久胜车业有限公司”。
募集资金变更的具体情况如下:
项目 变更前 变更后
年产 100 万辆自行车及 100 万辆电动助力
募集资金投 车智能制造项目
年产 100 万辆成人自行车项目
资项目名称 年产 160 万辆自行车、童车及 40 万辆电动
助力车数字化技术改造项目
投资总额 25,389.69 万元
募集资金投 17,000.00 万元
资金额 8,389.69 万元
本公司 金玖(天津)科技有限公司
实施主体
浙江德清久胜车业有限公司 浙江德清久胜车业有限公司
湖州莫干山高新技术产业开发 天津市宁河区现代产业区敏捷东路与华康
区城北高新园秋北区块 道交口
实施地点
湖州市德清县阜溪街道中兴北
湖州市德清县阜溪街道中兴北路 1117 号
路 1117 号
[注] 变更后投资总额包含公司自有资金投入金额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详见本报告三(一)2,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情况之说明。
附件:1.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久祺股份有限公司
附件 1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编制单位:久祺股份有限公司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募集资金总额 50,760.79 本报告期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1,395.99
报告期内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累计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25,389.69 已累计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46,223.59
累计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比例 50.02%
是否已变 募集资金 调整后 截至期末 截至期末 项目可行性
承诺投资项目 本报告期 项目达到预定 本报告期 是否达到预
更项目(含 承诺投资 投资总额 累计投入金额 投资进度(%) 是否发生
和超募资金投向 投入金额 可使用状态日期 实现的效益 计效益
部分变更) 总额 (1) (2) (3)=(2)/(1) 重大变化
承诺投资项目
年产 100 万辆成人
是 25,389.69 是,已变更
自行车项目
研发设计中心项目 否 10,382.01 10,382.01 40.00 9,095.08 87.60 2024 年 6 月 无法单独核算效益 否
供应链体系升级项
否 4,397.98 4,397.98 2,983.55 67.84 2024 年 6 月 无法单独核算效益 否
目
年产 160 万辆自行
车、童车及 40 万辆
是 8,389.69 6.47 8,710.84 103.83 2023 年 4 月 346.41 否[注 1] 否
电动助力车数字化
技术改造项目
年产 100 万辆自行
车及 100 万辆电动
是 17,000.00 1,349.52 15,085.12 88.74 2025 年 6 月 -1,972.35 否[注 2] 否
助力车智能制造项
目
补充流动资金项目 否 10,000.00 10,000.00 10,000.00 100.00
承诺投资项目
- 50,169.68 50,169.68 1,395.99 45,874.59 - - -1,625.94 - -
小计
超募资金投向
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349.00 349.00 349.00 100.00
其他超募资金 242.11 242.11
超募资金投向小计 591.11 591.11 349.00
合计 - 50,760.79 50,760.79 1,395.99 46,223.59 - - -1,625.94 - -
结合目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际进展情况,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之“年产 100 万辆自行车及 100 万辆电动助力
车智能制造项目”达到预计可使用状态的日期从 2023 年 8 月 1 日延期至 2024 年 2 月 26 日。
结合目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际进展情况,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之“研发设计中心项目”及“供应链体系升级
项目”达到预计可使用状态的日期从 2023 年 8 月 1 日延期至 2024 年 6 月 20 日。
未达到计划进度或预计收益的情况和原因(分具体项目)
结合目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际进展情况,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之“年产 100 万辆自行车及 100 万辆电动助力
车智能制造项目”,达到预计可使用状态的日期延期至 2024 年 12 月 31 日。
公司结合目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际进展情况,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之“年产 100 万辆自行车及 100 万辆电动
助力车智能制造项目”达到预计可使用状态的日期从 2024 年 12 月 31 日延期至 2025 年 6 月 30 日。
公司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年产 100 万辆成人自行车项目”(简称原募投项目)变更为“年产 100 万辆自行车及
公司原募投项目实施地分别为拟购置的湖州莫干山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城北高新园秋北区块(简称“高新园秋北
区块”)和湖州市德清县阜溪街道中兴北路 1117 号浙江德清久胜车业有限公司工厂原有场地(简称“德清久胜原
有场地”),但鉴于高新园秋北区块用地短时间无法落实,且浙江德清久胜车业有限公司原有场地有限,无法全
面实施公司原募投项目,为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益以及加快募投项目的实施进度,积极把握海外自行车市场需求
项目可行性发生重大变化的情况说明 快速增长所带来的发展机会,以快速扩大公司各类自行车品类的生产规模,从而取得市场先发优势,公司将原募
投项目变更为“年产 100 万辆自行车及 100 万辆电动助力车智能制造项目”和“年产 160 万辆自行车、童车及 40
万辆电动助力车数字化技术改造项目”;通过合资方式实施“年产 100 万辆自行车及 100 万辆电动助力车智能制
造项目”,有利于与合资方形成优势互补、资源共享的良好发展模式,以进一步提高公司各类自行车特别是电动
助力车的产能;通过实施“年产 160 万辆自行车、童车及 40 万辆电动助力车数字化技术改造项目”,有利于浙江
德清久胜车业有限公司提升自动化、数字化生产水平,提高生产效率和经济效益。通过新募投项目的实施,有利
于全面提升公司核心竞争力,为公司业绩持续增长提供强有力保障,从而实现全体股东利益的最大化。
的议案》,同意公司在保证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的资金需求和募集资金项目正常进行的前提下,使用部分超募
资金人民币 172 万元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占超募资金总额 591.11 万元的比例为 29.10%。
超募资金的金额、用途及使用进展情况 公司于 2025 年 8 月 25 日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
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于前次使用超募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实施满十二个月之日起使用超募资金计人民币 177
万元(含已到期利息收入及理财收益,实际金额以资金转出当日专户余额为准)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占超募
资金总额 591.11 万元的比例为 29.94%。
公司于 2021 年 10 月 22 日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增加部分募投项目实施主体及实施地点
的议案》,同意公司首次公开发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中“年产 100 万辆成人自行车项目”,增加全资子公司浙
江德清久胜车业有限公司作为实施主体,并将浙江德清久胜车业有限公司所在地湖州市德清县阜溪街道中兴北路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地点变更情况 公司于 2022 年 11 月 18 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及第二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增加部分募投
项目实施主体及实施地点的议案》和《关于拟设立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并签订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之补充协议的
议案》,同意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中“研发设计中心项目”,增加全资子公司浙江德清久胜
车业有限公司作为实施主体,并将浙江德清久胜车业有限公司所在地湖州市德清县阜溪街道中兴北路 1117 号增加
为募投项目实施地点,并同意根据项目变更增设募集资金账户。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方式调整情况 不适用
公司于 2021 年 10 月 22 日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及第一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
换已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已预先投入募投项目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的自筹资金 515.92 万元及已支付发行费用 495.01 万元(不含增值税),共计 1,010.93 万元。公司已于 2021 年 11
月实施完毕上述募集资金的置换方案。
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不适用
公司于 2022 年 10 月 24 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及第二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部分暂时
闲置募集资金及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在确保不影响公司正常运营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的情
况下,公司及子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 30,000 万元(含本数)暂时闲置募集资金和不超过人民币 30,000 万元(含
本数)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上述额度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12 个月内有效,2022 年 11 月 10 日,公
司 2022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审议通过了此项议案。
公司于 2024 年 4 月 18 日第二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
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情况 第二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对超过授权期之外使用部分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情况予以追认。
公司于 2025 年 4 月 18 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
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及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在确保不影响公司正常运营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
建设的情况下,公司及子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 8,000 万元(含本数)暂时闲置募集资金和不超过人民币 50,000
万元(含本数)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上述额度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12 个月内有效,在前述额度和
期限范围内,资金可循环滚动使用。
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和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
等相关规定,为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促进业务发展,提升公司经营效益,公司拟将上述募投项目节余募集
资金 2,768.56 万元(以资金转出当日银行结息后实际金额为准)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以支持公司生产经营及
产业发展。公司拟将项目节余募集资金 2,768.56 万元(以资金转出当日银行结息后实际金额为准)用于永久补充
流动资金,用于公司日常生产经营及业务发展。2024 年 6 月 17 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
过了《关于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将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投
项目“研发设计中心项目”“供应链体系升级项目”结项,公司拟将项目节余募集资金 2,768.56 万元(以资金转
项目实施出现募集资金节余的金额及原因 出当日银行结息后实际金额为准)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用于公司日常生产经营及业务发展。
目”结项,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和公司《募集资
金管理制度》等相关规定,为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促进业务发展,提升公司经营效益,公司拟将项目节余
募集资金 3,125.67 万元(以资金转出当日银行结息后实际金额为准)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以支持公司日常生
产经营及业务发展。2025 年 6 月 27 日,公司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
过了《关于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将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投
项目“年产 100 万辆自行车及 100 万辆电动助力车智能制造项目”结项,公司拟将项目节余募集资金 3,125.67 万
元(以资金转出当日银行结息后实际金额为准)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用于公司日常生产经营及业务发展。
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用途及去向 截至 2026 年 6 月 30 日,公司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中,存放在募集资金专户的存款余额 674.55 万元。
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或其他情况 详见本报告三(一)2,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情况之说明。
[注 1]“年产 160 万辆自行车、童车及 40 万辆电动助力车数字化技术改造项目”处于产能爬坡阶段,规模效应未完全体现,尚未达产
[注 2]“年产 100 万辆自行车及 100 万辆电动助力车智能制造项目”处于产能爬坡阶段,规模效应未完全体现,尚未达产
附件 2
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表
编制单位:久祺股份有限公司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变更后项目 截至期末实际 截至期末 项目达到预定 本报告期 变更后的项目
变更后的项 对应的 本报告期 是否达到
拟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累计投入金额 投资进度(%) 可使用状态 实现的效 可行性是否发
目 原承诺项目 实际投入金额 预计效益
(1) (2) (3)=(2)/(1) 日期 益 生重大变化
年产 160 万辆自
行车、童车及 40
万辆电动助力 8,389.69 6.47 8,710.84 103.83 2023 年 4 月 346.41 否[注 1] 否
车数字化技术
年产 100 万辆成人
改造项目
自行车项目
年产 100 万辆自
行车及 100 万辆
电动助力车智
能制造项目
合计 - 25,389.69 1,355.99 23,795.96 - - -1,625.94 - -
变更原因:见附件 1,项目可行性发生重大变化的情况说明
决策程序及信息披露情况说明:公司于 2022 年 3 月 10 日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及第一届监事会第十一
次会议,于 2022 年 3 月 28 日召开 2022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变更部分募投项目募集资金用途、
变更原因、决策程序及信息披露情况说明(分具体项目) 实施主体及使用募集资金对外投资的议案》,将“年产 100 万辆成人自行车项目”变更为“年产 100 万辆自行车及
保荐机构东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及公司独立董事和监事会发表了同意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2 年 3 月 11
日在巨潮资讯网刊载的相关公告
变更后项目 截至期末实际 截至期末 项目达到预定 本报告期 变更后的项目
变更后的项 对应的 本报告期 是否达到
拟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累计投入金额 投资进度(%) 可使用状态 实现的效 可行性是否发
目 原承诺项目 实际投入金额 预计效益
(1) (2) (3)=(2)/(1) 日期 益 生重大变化
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际进展情况,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之“年产 100 万辆自行车及 100 万辆电动助力车智能制造项
目”达到预计可使用状态的日期从 2023 年 8 月 1 日延期至 2024 年 2 月 26 日,保荐机构东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及
公司独立董事和监事会发表了同意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3 年 3 月 8 日在巨潮资讯网刊载的相关公告
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际进展情况,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之“研发设计中心项目”及“供应链体系升级项目”达到预
计可使用状态的日期从 2023 年 8 月 1 日延期至 2024 年 6 月 20 日,保荐机构东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及公司独立董
未达到计划进度或预计收益的情况和原因(分具体项目)
事和监事会发表了同意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3 年 8 月 25 日在巨潮资讯网刊载的相关公告
合目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际进展情况,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之“年产 100 万辆自行车及 100 万辆电动助力车智
能制造项目”,达到预计可使用状态的日期延期至 2024 年 12 月 31 日。
司结合目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际进展情况,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之“年产 100 万辆自行车及 100 万辆电动助力
车智能制造项目”达到预计可使用状态的日期从 2024 年 12 月 31 日延期至 2025 年 6 月 30 日。
变更后的项目可行性发生重大变化的情况说明 不适用
[注 1]“年产 160 万辆自行车、童车及 40 万辆电动助力车数字化技术改造项目”处于产能爬坡阶段,规模效应未完全体现,尚未达产
[注 2]“年产 100 万辆自行车及 100 万辆电动助力车智能制造项目”处于产能爬坡阶段,规模效应未完全体现,尚未达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