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3190 证券简称:亚通精工 公告编号:2026-066
烟台亚通精工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担保对象及基本情况
是否在 本次担
实际为其提供的担
前期预 保是否
被担保人名称 本次担保金额 保余额(不含本次
计额度 有反担
担保金额)
内 保
烟台亚通汽车零
部件有限公司(以
下简称“烟台亚
通”)
? 累计担保情况
对外担保逾期的累计金额(万元) -
截至本公告日上市公司及其控股
子公司对外担保余额(万元)
对外担保余额占上市公司最近一
期经审计净资产的比例(%)
□对外担保余额(不含本次)超过上市公司
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 50%
□对外担保余额(不含本次)超过上市公司
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 100%
特别风险提示
□对合并报表外单位担保总额(含本次)达
到或超过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 30%
□本次对资产负债率超过 70%的单位提供担
保
其他风险提示 无
一、担保情况概述
(一) 担保的基本情况
与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烟台万达广场支行(以下简称“华夏银行”)签署了《保
证合同》,在保证责任期间内,为烟台亚通在华夏银行的本金金额共计不超过
(二) 内部决策程序
公司于 2026 年 4 月 29 日、2026 年 5 月 21 日分别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三次
会议、2025 年年度股东会审议并通过了《关于 2026 年度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及提
供担保的议案》,同意公司及子公司拟向银行等金融机构申请合计不超过 22 亿元
人民币的综合授信额度(含已生效未到期的额度),融资方式包括但不限于银行
承兑汇票、保函、流动资金贷款、银行承兑汇票贴现、供应链金融等,公司及子
公司为其他子公司提供最高不超过 20 亿元的担保(含已生效未到期额度)。其中
公司及子公司向资产负债率 70%以上(含)的子公司提供的担保额度不超过 10
亿元,向资产负债率 70%以下的子公司提供的担保额度不超过 10 亿元。有效期
自公司 2025 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下一次年度股东会召开日。具体内
容详见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发布的编号为 2026-022
号、2026-027 号和 2026-036 号的公告。
本次担保属于公司 2025 年年度股东会授权范围并在有效期内,无需再次提
交公司董事会、股东会审议。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一) 基本情况
?法人
被担保人类型
□其他______________
被担保人名称 烟台亚通汽车零部件有限公司
?全资子公司
被担保人类型
□控股子公司
及上市公司持
□参股公司
股情况
□其他______________
主要股东及持
公司持股 100%
股比例
法定代表人 焦召明
统一社会信用
代码
成立时间 2004-09-13
注册地 山东省烟台市福山区福新街道永达街 978 号
注册资本 1,000 万元
公司类型 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一般项目:普通货物仓储服务(不含危险化学品等需许可审批的
项目);汽车零部件及配件制造;金属制品销售;机械零件、零
部件销售;机械零件、零部件加工;机械电气设备制造;机械电
气设备销售;非居住房地产租赁;模具制造;模具销售;通用零
经营范围 部件制造;汽车零部件研发;机械设备研发;金属制品研发。
(除
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许
可项目:道路货物运输(不含危险货物)。(依法须经批准的项
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
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
项目
资产总额 210,305,755.34 204,700,813.96
主 要 财 务 指 标 负债总额 130,159,876.73 128,155,067.16
(元)
资产净额 80,145,878.61 76,545,746.80
营业收入 53,232,411.15 120,723,342.48
净利润 2,296,052.05 5,830,450.36
三、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债权人: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烟台万达广场支行
保证人:烟台亚通精工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债务人:烟台亚通汽车零部件有限公司
保证额度:债务本金 1,000 万元及其他应付款项
保证方式:连带责任保证
保证期间:自主合同约定的主债务履行期届满之日起三年。前款所述“主债
务履行期届满之日”包括主合同债务人分期清偿债务的情况下,每一笔债务到期
之日;还包括依据法律或主合同约定的债权人宣布主合同项下债务提前到期之日。
如主合同项下业务为信用证或银行承兑汇票,则保证期间为垫款之日起三年;分
次垫款的,保证期间从每笔垫款之日起分别计算。
担保范围:主债权本金壹仟万元整及利息、逾期利息、罚息、复利、违约金、
损害赔偿金、汇率损失(因汇率变动引起的相关损失)以及鉴定费、评估费、拍
卖费、诉讼费、仲裁费、公证费、律师费等债权人为实现主债权而发生的合理费
用以及其他所有主合同债务人的应付费用。
四、担保的必要性和合理性
本次对合并范围内公司的担保系为满足公司、子公司的生产经营需要,保证
其生产经营活动的顺利开展,有利于公司的稳健经营和长远发展,符合公司实际
经营情况和整体发展战略,具有必要性和合理性。被担保人具备偿债能力,担保
风险总体可控。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五、董事会意见
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以 7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关
于 2026 年度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及提供担保的议案》。
董事会认为:2026 年度公司及子公司拟向银行等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额
度及为其他子公司提供担保事项,有利于公司经营业务的开展和流动资金周转的
需要;同时提供担保的对象均为合并报表范围内公司,公司可以及时掌控其资信
状况,担保风险在可控范围内。
六、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本公告日,公司及子公司对外担保余额 108,116.91 万元(全部为对合
并范围内子公司的担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 49.29%,除上述担保
外,公司及子公司不存在对合并报表范围外的主体提供担保,无逾期对外担保及
涉及诉讼担保。
特此公告。
烟台亚通精工机械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