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可科技: 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会议资料

来源:证券之星 2026-08-29 00:06: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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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股票简称:杭可科技
       股票代码:688006
       会议日期:2026 年 9 月 16 日
               股东会须知
  为保障浙江杭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维护股东会的正常
秩序,保证股东会的议事效率,确保本次股东会如期、顺利召开,根据《中华人
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浙江杭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浙江杭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东会议事规则》及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
海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特制定本须知。
  一、股东会设会务组,由公司董事会秘书负责会议的程序安排和会务工作。
  二、为保证股东会的严肃性和正常秩序,切实维护股东的合法权益,除出席
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见证律师及董事会邀请的
人员外,公司有权依法拒绝其他无关人员进入会场。
  三、为确认出席会议的股东或其代理人或其他出席者的出席资格,出席会议
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须在会议召开前 20 分钟到会议现场办理签到手续,并请按
规定出示身份证或法人单位证明、授权委托书等,会务组工作人员将对出席会议
者的身份进行必要的核对工作,请被核对者给予配合。
  四、股东及股东代理人依法享有发言权、咨询权和表决权等各项权益。如股
东及股东代理人欲在本次股东会上发言,可在签到时先向会务组登记。会上主持
人将统筹安排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发言。股东及股东代理人的发言主题应与本次会
议议题相关;超出议题范围,欲了解公司其他情况的,可会后向公司董事会秘书
咨询。
  会议进行中只接受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发言或提问。发言或提问应围绕本次会
议议题进行,简明扼要,时间原则上不超过 5 分钟。发言或提问时需说明股东名
称及所持股份总数。每位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发言或提问次数不超过 2 次。
  股东及股东代理人要求发言或提问时,不得打断会议报告人的报告或其他股
东及股东代理人的发言。在股东会进行表决时,股东及股东代理人不再进行发言。
股东及股东代理人违反上述规定,会议主持人有权加以拒绝或制止。
  主持人可安排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等回答股东所提问题。对于可能泄露
公司商业秘密、内幕信息,或损害公司、股东共同利益的提问,主持人或其指定
的有关人员有权拒绝回答。
  五、为提高股东会议事效率,在就股东的问题回答结束后,即进行现场表决。
现场会议表决采用记名投票表决方式,股东以其持有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数额行使
表决权,每一股份享有一票表决权。股东在投票表决时,应在表决票中每项提案
下设的“同意”、“反对”、“弃权”三项中任选一项,并以打“√”表示。未
填、错填、字迹无法辨认的表决票、未投的表决票,均视该项表决为“弃权”。
请股东按表决票要求填写表决票,填毕由会议工作人员统一收票。
  六、股东会对提案进行表决前,将推举两名股东代表参加计票和监票,并由
见证律师与股东代表共同负责计票、监票。审议事项与股东有关联关系的,相关
股东及代理人不得参加计票、监票。现场表决结果由会议主持人宣布。
  七、本次股东会采取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表决,结合现场投票
和网络投票的表决结果发布股东会决议公告。
  八、本次股东会由公司聘请的律师事务所律师现场见证并出具法律意见书。
  九、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参加股东会会议,应当认真履行其法定义务,会议开
始后请将手机铃声置于无声状态,尊重和维护其他股东合法权益,保障会议的正
常秩序。对于干扰股东会秩序、寻衅滋事和侵犯其他股东合法权益的行为,公司
有权采取必要措施予以制止并报告有关部门查处。
  十、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出席本次股东会会议所产生的费用由股东自行承担。
                  股东会会议议程
   一、会议时间、地点及投票方式
   (一)现场会议时间:2026 年 9 月 16 日(星期三)下午 14 时 30 分
   (二)现场会议地点:浙江省杭州市萧山经济开发区高新六路 298 号杭可科
技十八楼会议室
   (三)会议召集人:浙江杭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四)主持人:董事长曹骥先生
   (五)投票方式: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六)网络投票系统、起止时间和投票时间
为股东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 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
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会召开当日的 9:15-15:00。
   二、会议议程
   (一)参会人员签到、领取会议资料、股东进行发言登记
   (二)主持人宣布会议开始,并报告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人数及所持有的
表决权数量,介绍现场会议参会人员、列席人员
   (三)主持人宣读股东会会议须知
   (四)推举计票、监票成员
   (五)审议各项议案:
   (六)与会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发言及提问
   (七)与会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对各项议案投票表决
   (八)休会(统计现场会议表决结果)
   (九)复会,主持人宣布会议表决结果和股东会决议
   (十)见证律师宣读法律意见书
(十一)与会人员签署会议文件
(十二)主持人宣布现场会议结束
议案一:
              浙江杭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有证券、期货相关业务从业资格和丰
富的执业经验,在担任公司审计机构期间,认真履行职责,恪守职业道德,遵照
独立、客观、公正的执业准则,表现出良好的职业操守,为公司出具的审计报告
客观、公正地反映了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公司拟继续聘请天健会计师事
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6 年度审计机构,并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根
据相关审计业务工作量及市场价格水平等协商确定审计费用。
  具 体 内 容 详 见 公 司 于 2026 年 8 月 27 日 在 上 海 证 券 交 易 所 网 站
(http://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现将本议案提交股东会,
请予审议。
                              浙江杭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议案二:
             浙江杭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修订《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的议案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公司拟对《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进行修订,本次修订前后
对比如下:
         修订前                     修订后
   第一章 第三条 公司董事和高级         第一章 第三条 公司董事和高级
管理人员的薪酬以公司经营与综合管 管理人员的薪酬以公司经营与综合管
理情况为基础,根据经营计划完成情 理情况为基础,根据经营计划完成情
况、分管工作职责及工作目标完成情 况、分管工作职责及工作目标完成情
况、个人履职及发展情况相结合进行 况、个人履职及发展情况相结合进行
综合考核确定薪酬。               综合考核确定薪酬。
                           公司结合行业水平、发展策略、岗
                        位价值等因素合理确定董事、高级管
                        理人员和普通职工的薪酬分配比例,
                        推动薪酬分配向关键岗位、紧缺急需
                        的高层次、高技能人才倾斜,促进提高
                        普通职工薪酬水平。
    修订 后 的全文详见 公 司于 2026 年 8 月 27 日在 上海证 券交易 所网站
(http://www.sse.com.cn)披露的《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现将本议案提交股东会,
请予审议。
                           浙江杭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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