顺丰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关于“共同成长”持股计划(A 股)及
顺丰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根据
《关于上市公司实施员工持股计划试点的指导意见》《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
《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
法》
《公司章程》《公司“共同成长”持股计划(A 股)(草案)》《2022 年股票
期权激励计划(草案)》等相关规定和要求,对公司“共同成长”持股计划(A
股)及公司 2022 年 A 股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相关事项进行了核查,并发表如下意
见:
一、关于公司“共同成长”持股计划(A 股)2026 年授予虚拟股份单元相关事
项的核查意见
股)(草案)》(以下简称“《持股计划(草案)》”或“本持股计划”)的相
关规定和公司 2025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审议程序合法、有效,不存
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亦不存在摊派、强行分配等方式强制员工参
与本持股计划的情形。
人员,符合《关于上市公司实施员工持股计划试点的指导意见》《深圳证券交易
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
性文件规定的授予对象的确定标准,符合《持股计划(草案)》规定的持有人条
件,该等拟授予对象的主体资格合法、有效。
综上,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认为,本次授予对象均符合相关法律法
规及规范性文件所规定的要求,同意确定以 2026 年 8 月 28 日为授予日,向符合
授予条件的 8,092 名参与人授予 11,196.4018 万份虚拟股份单元。
二、关于注销 2022 年 A 股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部分股票期权的核查意见
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公司 2022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
案)》及《公司 2022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本
次关于注销部分 A 股股票期权的程序符合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
东利益的情况,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实质性影响。
三、关于调整公司 2022 年 A 股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行权价格的核查意见
鉴于公司 2025 年末期 A 股权益分派已实施完毕,根据《公司 2022 年股票
期权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以及公司 2022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
授权,2022 年 A 股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行权价格由人民币 39.301 元/股调整为人民
币 38.882 元/股,公司此次对 2022 年 A 股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行权价格的调整符
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 2022 年股票期权激
励计划(草案)》中关于行权价格调整的相关规定,在公司 2022 年第二次临时
股东大会的授权范围内,不存在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
四、关于 2022 年 A 股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股票期权第四个行权期行权条
件成就的核查意见
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公司 2022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
案)》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公司 2022 年 A 股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股票
期权第四个行权期行权条件已成就,同意公司对符合行权条件的激励对象办理行
权相关事宜。上述事项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
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顺丰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二〇二六年八月二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