远江盛邦安全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关于 2026 年员工持股计划
相关事项的核查意见
远江盛邦安全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根据《中华人
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
下简称“《证券法》”)《关于上市公司实施员工持股计划试点的指导意见》(以
下简称“《指导意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规范运
作》(以下简称“《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及远江盛邦
安全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对公司 2026 年员工持股计划(以下简称“本次持股计划”)相关事项进行了核
查,发表核查意见如下:
的禁止实施员工持股计划的情形。
《证券法》《指导意见》等有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公司审议本次持股计划相关议案的决策程序合法、有效,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
股东利益的情形。
循依法合规、自愿参与、风险自担的原则,不存在摊派、强行分配等方式强制员
工参与本次持股计划的情形。
律法规、规范性文件规定的条件,符合本次持股计划规定的持有人范围,其作为
本次持股计划持有人的主体资格合法、有效。
吸引和留住优秀人才和核心骨干,充分调动和发挥员工的工作积极性、创造性,
有效提升团队凝聚力和企业核心竞争力,将股东利益、公司利益和个人利益结合
在一起,使各方共同关注公司的长远发展,确保公司发展战略和经营目标的实现,
有利于公司的持续发展,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综上所述,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同意公司实施本次持股计划,并同意将
本次持股计划相关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及股东会审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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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