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波横河精密工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关于公司 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核查意见
宁波横河精密工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
员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
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
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
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 1 号——业务办理》《宁波横河精密工业股份有限公司
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和公司《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
等有关规定,对公司 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本激励计划”)
调整授予价格、作废部分已授予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首次授予部分第二个归
属期及预留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归属名单进行了核查,发表核查意见如下:
一、关于调整 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的核查意见
经核查,本次对 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的调整符合《上市公
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及公司《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
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二、关于作废 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已授予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
票的核查意见
经核查,本次作废处理部分已授予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的事项符合有关法
律法规及公司《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利益的情况。
三、关于 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二个归属期及预留授
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归属条件成就的核查意见
本次可归属的 51 名激励对象符合《公司法》《证券法》《公司章程》等规
定的任职资格,符合《上市规则》规定的激励对象条件,符合本激励计划规定的
激励对象范围,主体资格合法、有效。激励对象获授限制性股票的归属条件已成
就。
综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同意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二个归属期
及预留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的归属名单。
宁波横河精密工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