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218 证券简称:安利股份 公告编号:2026-035
安徽安利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安徽安利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安利股份”)第七届董事
会第十四次会议通知已于 2026 年 8 月 17 日以即时通讯等方式送达全体董事。本次会议
于 2026 年 8 月 27 日上午在公司行政楼九楼会议室,以现场会议结合视频、通讯表决方
式召开。本次应参加会议董事 12 人,实际参加表决董事 12 人;其中董事杨滁光以远程
视频方式参会;董事黄万里以通讯表决方式出席本次会议。会议由公司董事长姚和平主
持,公司董事会秘书刘松霞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
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与会董事经过审议并投票表决,形成决议如下:
(一) 审议通过《2026 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
表决结果:表决票 12 票,同意票 12 票,反对票 0 票,弃权票 0 票。
《2026 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具体内容,详见刊登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
信息披露网站上的公告。
(二)审议通过《关于在印度尼西亚投资设立子公司的议案》
表决结果:表决票 12 票,同意票 12 票,反对票 0 票,弃权票 0 票。
《关于在印度尼西亚投资设立子公司的公告》具体内容,详见刊登在中国证监会指
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上的公告。
本议案已经战略与 ESG 委员会全票审议通过。
(三)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公司章程>部分条款的议案》
表决结果:表决票 12 票,同意票 12 票,反对票 0 票,弃权票 0 票。
为进一步完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更好地促进公司规范运作,根据《公司法》《证
券法》
《上市公司治理准则》
《上市公司章程指引》
《上市公司董事会秘书监管规则》
《上
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
《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
《深圳证券交易所上
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国家法律、行政法规、部
门规章、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同意对《公司章程》的部分条款进行
修订。
《公司章程修订对照表》及修订后的《安徽安利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2026
年 8 月)》具体内容,详见刊登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上的公告。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6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审议。
(四)审议通过《关于修订<股东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表决结果:表决票 12 票,同意票 12 票,反对票 0 票,弃权票 0 票。
为进一步完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更好地促进公司规范运作,根据《公司法》《证
券法》《上市公司董事会秘书监管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
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国家法律、
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同意对
《股东会议事规则》的部分条款进行修订。
《股东会议事规则》具体内容,详见刊登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
上的公告。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6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审议。
(五)审议通过《关于修订<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表决结果:表决票 12 票,同意票 12 票,反对票 0 票,弃权票 0 票。
为进一步完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更好地促进公司规范运作,根据《公司法》《证
券法》《上市公司董事会秘书监管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
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国家法律、
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同意对
《董事会议事规则》的部分条款进行修订。
《董事会议事规则》具体内容,详见刊登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
上的公告。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6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审议。
(六)审议通过《关于修订<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表决结果:表决票 12 票,同意票 12 票,反对票 0 票,弃权票 0 票。
为进一步完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更好地促进公司规范运作,根据《公司法》《证
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
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国家法律、行政法规、
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同意对《薪酬与考
核委员会议事规则》的部分条款进行修订。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议事规则》具体内容,详见刊登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
业板信息披露网站上的公告。
本议案已经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全票审议通过。
(七)审议通过《关于修订<董事会提名委员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表决结果:表决票 12 票,同意票 12 票,反对票 0 票,弃权票 0 票。
为规范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选聘工作,优化董事会组成,完善公司治理结构,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上市公司治理准则》
《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
《深
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国家法律、
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同
意对《董事会提名委员会议事规则》的部分条款进行修订。
《董事会提名委员会议事规则》具体内容,详见刊登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
息披露网站上的相关公告。
本议案已经提名委员会全票审议通过。
(八)审议通过《关于修订<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与考核制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表决票 12 票,同意票 12 票,反对票 0 票,弃权票 0 票。
为进一步完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更好地促进公司规范运作,根据《公司法》《证
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
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国家法律、行政法规、
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同意对《董事、高
级管理人员薪酬与考核制度》的部分条款进行修订。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与考核制度》具体内容,详见刊登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
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上的公告。
本议案已经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全票审议通过。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6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审议。
(九)审议通过《关于修订<董事会秘书工作制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表决票 12 票,同意票 12 票,反对票 0 票,弃权票 0 票。
为进一步明确公司董事会秘书的职责、权限,规范其行为,促进董事会秘书更好地
履行职责,提高公司规范运作水平,更好地发挥其作用,根据《公司法》
《证券法》
《上
市公司董事会秘书监管规则》
《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
《深圳证券交易所
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国家法律、行政法规、
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同意对公司《董事
会秘书工作制度》的部分条款进行修订。
《董事会秘书工作制度》具体内容,详见刊登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
网站上的公告。
(十)审议通过《关于修订<信息披露管理制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表决票 12 票,同意票 12 票,反对票 0 票,弃权票 0 票。
为加强公司的信息披露管理工作,规范公司及其他信息披露义务人的信息披露行为,
确保信息披露的真实、准确、完整与及时,维护公司、股东、债权人及其他利益相关人
的合法权益,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市公司董事会秘书监
管规则》《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
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国家法律、
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同意对
《信息披露管理制度》的部分条款进行修订。
《信息披露管理制度》具体内容,详见刊登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
站上的公告。
(十一)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年报信息披露重大差错责任追究制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表决票 12 票,同意票 12 票,反对票 0 票,弃权票 0 票。
为了进一步提高公司规范运作水平,加大对年报信息披露责任人的问责力度,提高
年报信息披露的质量和透明度,增强年报信息披露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和及时性,
根据《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
《上市公司治理准则》
《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
上市规则》等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同意对公司《年报信息披露重大差错
责任追究制度》的部分条款进行修订。
《年报信息披露重大差错责任追究制度》具体内容,详见刊登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
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上的公告。
(十二)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审计委员会年报工作制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表决票 12 票,同意票 12 票,反对票 0 票,弃权票 0 票。
为进一步完善公司治理结构,确保审计委员会对年度审计工作中的有效监督,提高
年报信息披露的质量,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根据《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深
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
—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结合公司实
际情况,同意对《审计委员会年报工作制度》进行修订。
《审计委员会年报工作制度》具体内容,详见刊登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
披露网站上的公告。
本议案已经审计委员会全票审议通过。
(十三)审议通过《关于制定<环境、社会和公司治理(ESG)管理制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表决票 12 票,同意票 12 票,反对票 0 票,弃权票 0 票。
为进一步加强公司环境、社会和公司治理管理,健全公司 ESG 管理体系,提升公司
可持续发展能力,根据《公司法》
《证券法》、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治理准则》、
《深圳
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7 号——可持续发展报告(试行)》等国家法律、
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
同意制定公司《环境、社会和公司治理(ESG)管理制度》。
《环境、社会和公司治理(ESG)管理制度》具体内容,详见刊登在中国证监会指
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上的公告。
本议案已经战略与 ESG 委员会全票审议通过。
(十四)审议通过《关于“质量回报双提升”行动方案进展的议案》
表决结果:表决票 12 票,同意票 12 票,反对票 0 票,弃权票 0 票。
《关于“质量回报双提升”行动方案的进展公告》具体内容,详见刊登在中国证监
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上的公告。
(十五)审议通过《关于召开 2026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的议案》
表决结果:表决票 12 票,同意票 12 票,反对票 0 票,弃权票 0 票。
《关于召开 2026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的公告》具体内容,详见刊登在中国证监会
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上的公告。
三、备查文件
(一)经与会董事签字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董事会决议;
(二)深圳证券交易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安徽安利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六年八月二十七日